南京什么是环境公益诉讼?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什么是环境公益诉讼?
您的位置:首页  »  
 

什么是环境公益诉讼?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环境公益诉讼是指有资格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者有关国家机关,为了预防可能侵害坏境公益之污染或破坏行为的发生或阻止侵害环境公益之污染或破坏行为的继续进行或救济已经受损的环境公益,而以环境公益的民事危害者或致害者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追究其法律责任的请求,并由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审判的法律制度。

  

  环境公益诉讼主要适用于出现了民事侵权行为,致使社会公共利益遭受民事性质的损害,但没有合适的原告提起诉讼的特殊情形。针对民事侵权损害,一般是由直接受害人提起诉讼,在某些特殊情形下,民事侵权行为即使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共同利益,但没有合乎资格的原告提起诉讼,公共利益也因此难以得到保障。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我国实行自然资源的公有制,对于水体、海洋、空气、土壤等公共环境要素,普通个人不能行使完整的所有权。行政部门并非环境资源的当然所有者,其行政管理权也是有限度的。例如,某个企业的排污行为造成环境污染,行政部门固然可以依法对其实施责令限期治理等行政处理,或者依法做出罚款、停产等行政处罚,直接的污染受害人可以就其个人遭受的损害提起赔偿损失等民事诉讼,司法机关还可能对构成犯罪的严重污染行为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对污染环境造成的社会公共利益损害,行为人还应当承担赔偿国家损失等民事责任。问题在于,公共利益或者国家利益受损,谁来担当原告角色呢?

  

  正是针对公共利益受损而原告主体缺位的情形,公益诉讼制度应运而生,为了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国家通过立法授予某些机关、社会组织以原告资格,并通过公益诉讼程序维护公共利益,就是一种法律主体的弥补。。

·公司法15条合伙开公司的限制是什么?
    公司法15条合伙开公司的限制是什么 目前我国的商法最主要的法规就是公司法,在我国创办企业的企业家肯定对我国的公司法还是比较熟悉的。如果企业经营的时候,不遵守我国的公司法的话,是很容易致使自己的财产受到损失的,而且有些时候,可能还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公...

·二手房交接要注意什么
    进行二手房买卖的,当事人之间除了要签订相应的买卖合同外,还会涉及到二手房交接的内容,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交房。实践中,进行二手房交接的,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那到底二手房交接要注意什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结清水表账单 大多数的房产上下家不需要办理水表过户手续。但在交房时根...

·聘用岗位及职务
    聘用岗位及职务 甲方因房地产开发项目需要,经考查、考评同意聘用乙方在 锦玉佳苑 项目岗位工作,并担任 职务。 二、 聘用合同期限 1 本合同自201 年月日至 锦玉佳苑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为合同有效期。 2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因本人工作、技术不能...

·企业获得拆迁补偿前提条件是什么?
    企业获得拆迁补偿前提条件是什么? 在拆迁问题上,一些企业主又害怕拆迁,拆迁后确实影响企业的正常的生产,关键时候可能决定一个企业的前途命运,有的一些企业主有希望拆迁,通过拆迁能够获得一笔比较客观的拆迁款,通过这笔拆迁款能够盘活一个企业或者给企业带来更大的发展。那么企业能不能得到补...

·狱内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狱内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发布时期:2001-03-09)

 


 第一条 为了及时打击狱内在押罪犯的又犯罪活动,确保监狱的安全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的有关规定,针对狱内又犯罪...

·起诉离婚能获得离婚证吗,诉讼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夫妻在感情破裂之后,往往会选择离婚。而此时如果无法协议离婚的话,就只能诉讼离婚了。那么起诉离婚能获得离婚证吗?这是很多人都想了解的内容,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能获得离婚证吗 判决生效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单独拿判决书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只有在民政局办...

·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
    

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
(首页)

争议商标:
类别:
注册号:
★引证商标:
★类别:
★注册号:
申请人名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含地区号):
商标代理组织名...

·故意伤害量刑是怎样的,如何对故意伤害罪处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并不是一定就会构成刑事犯罪。必须要造成了他人人身轻伤及其以上的伤害程度的,才能以故意伤害犯罪定罪处罚。那么这个故意伤害量刑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故意伤害量刑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犯故意伤害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

·债权债务抵消协议书该如何写
    债权债务抵消协议书该如何写 当双方或三方互负债权债务时,只要彼此协商一致,那么他们之间的债权债务是可以通过签订债权债务抵消协议书来进行抵消的。那么,你知道债权债务抵消协议书该如何写吗?我们提供了一篇模板,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以下是债权债务抵消协议范本,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债...

·协议管辖的约定效力
    我国民事诉讼适用协议管辖的条件为: 1.协议管辖只适用于合同纠纷,当事人对合同以外的其他民事、经济纠纷不得协议管辖; 2.协议管辖仅适用于合同纠纷中的第一审案件,对二审案件,当事人不 得以协议方式选择管辖法院。 3.协议管辖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无效。 4.当事人必...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