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数量要求律师电话13951899110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数量要求
您的位置:首页  »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数量要求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最近几年,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越来越强烈,但是社会上仍然存在着一些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非法获取公民信息情节严重的要受到刑事处罚的。主要包括以窃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且要达到情节严重。那么,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数量要求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一、“公民个人信息”的内容界定。到目前为止,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具体内容尚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但是作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侵害对象,在司法实践中必须要对此概念作出相应的厘清。法院分析认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判断要把握两个标准:“自然人性质”和“隐私性”。公民个人信息应当是自然人的信息,这就排除了法人或者是其他组织的信息,对于司法实践中非法获取大量的企业信息不应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二、“非法获取”的行为判断。“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是法条对该罪的行为描述。对于“窃取”尚好理解,但是对于“其他方法”到底涵盖哪些,实不明确。这当然是立法的一种技术考量,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这一问题亟需解决。法院认为,“非法获取”可以理解为,没有法律依据或者授权的获取方式。实践中,行为人常用的方式一般是窃取、购得、骗取、夺取、胁迫、索取等,无论哪种方式都没有得到法律的授权或允许。?三、“情节严重”的后果认定。法律关于“情节严重”的表述标准模糊,法官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同时法官在认定案件事实时也具有一定的困难,不容易形成“心证”或是对自己形成的“心证”摇摆不定。法院认为,对“情节严重”的认定必须具有综合性和全局性。综合来看,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去考察是否构成“情节严重”:1、主观目的之判断。从行为之目的或者动机可以判断出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的大小。笔者认为,出于牟利目的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与因日常生活和工作需要而非法获取信息的行为相比,前者主观恶性明显要大,且信息的传播范围要更广,因此,情节更为严重。2、“量”之判断。这里的“量”是个宽泛的范畴。具体言之包括信息数量、获取次数和经济利益等三个方面。3、“方式”之判断。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必须要求获取的手段或者方式是非法的。手段的恶劣程度同样体现出社会危害性,是犯罪客观方面的重要内容,另外,手段的非法程度也是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外化。这里的“量”是个宽泛的范畴。具体言之包括信息数量、获取次数和经济利益等三个方面。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存在一定的司法困境。在确定罪名的时候,应当综合全案证据,全面把握情节严重要件,只有这样才能准确定罪。
  
  
  

·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条件?
    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条件? 有句流行语叫“大学生毕业就意味着失业”,这从侧面反映出现在就业难的现状,于是国家开始鼓励自主创业。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自主创业的潮流中,想要注册公司。不过,不少人对于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条件不清楚。下面我们为您详细解答。 一、 注册公司需要的必要条件 1 ...

·北京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北京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房地产在当今社会上的强大地位,是很多商人眼中美味的餐点。然而房地产就得有需要相关的土地开发,所以要征收土地是不可避免的,那么不论是拆迁方还是被拆迁方都应该了解知道一些拆迁补偿的标准。那么北京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 根据近期城市房屋拆迁情况,现就调整北...

·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

·解除合同的一审判决书有效吗?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哪些?
    解除合同的一审判决书有效吗?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哪些? 一、解除合同的一审判决书有效吗? 关于合同解除,一般认为依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必须经过通知的程序,法院并不能直接判决解除合同,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以解除合同作为诉讼请求,并被法院判决予以支持的案例并不少见。对于...

·征地安置补偿的内容
    一、征地安置补偿的费用种类和计算方式

  1、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

  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征收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方式

  包括年产值倍数法和区片综合地价法。...

·小区停车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小区停车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向业主收取停车费(车位费、占道费)的问题,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 属于业主共有的地方,只要不影响小区交通,物业公司无权向你收取停车费...

·如今,保险合同应该注意哪些法律事项?
    如今,保险合同应该注意哪些法律事项? 保险是一种对人们出现重大意外事件或是对钱财,年老后的一种社会保障,是用来规划人生财务的一种合同形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比一般合同更具有有偿性质。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一看有关于保险合同的法律知识吧。 第三百六十五条 【定义】保管合同是保管人...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相关注意事项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相关注意事项 一、《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

·房产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房产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一、什么是违约金?房产合同违约金的作用是什么?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 因此,违约金的主要作用在于促使购房合...

·父母包办婚姻不想办婚礼合法吗?
    在很多农村,有着包办婚姻的习俗,双方父母强行将子女与别人家接亲。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年轻人的切身利益,子女没有人身自由,不能尊重子女的意愿选择生活,是违法行为。那么,父母包办婚姻不想办婚礼合法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包办婚姻是违法犯罪行为 包办婚姻违法甚至可...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