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重庆高速征地补偿标准律师电话13951899110
重庆高速征地补偿标准
您的位置:首页  »  
 

重庆高速征地补偿标准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重庆高速征地补偿标准
  
  高速公路的建造是一个城市经济发展的必要基石,但是,高速公路的建造必然涉及到大量的土地征集。那么,被征地的人们都会很想知道自己最多可以拿到多少征地补贴,下文就是以渝泸高速重庆地区征地补偿标准为例子,向您介绍一下关于重庆高速征地补偿标准的一些具体知识。
  
  (一)征地安置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补偿费165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总额的80%首先统筹用于征地人员安置对象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代为划拨到劳动保障部门,其余20%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安排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生产、生活)、安置补助费为36000元/人(按征地农转非人员的不同年龄段确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的补偿,以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扣除建设用地的面积为准实行定额补偿,每亩定额补偿为青苗补偿费3000元/亩、附着物补偿费7000元/亩。
  
  (二)房屋拆迁货币安置补偿标准
  
  根据《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征收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永川府发〔2008〕22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征地公告之日前具有合法土地房屋权属证书的被拆迁房屋的征地农转非人员为住房安置对象,按每人建筑面积30平方米进行住房安置,住房安置补偿款,按永府发〔2010〕37号文件执行。文件规定: 1、中山路、南大街、胜利路、茶山竹海街道办事处,货币安置补偿款为2600元/平方米。 2、三教、朱沱、松溉镇,货币安置补偿款为1600元/平方米。 3、其他镇街,货币安置补偿款为1300元/平方米。
  
  (三)旧房补偿及构筑物补偿标准
  
  永川府发〔2013〕45号文件:
  
  一、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标准为每亩16500元。土地补偿费为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获得的补偿,被征地土地补偿费总额的80%首先统筹用于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代为划拨到劳动保障部门;其余20%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安排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生产、生活。
  
  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36000元。安置补助费的支付按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不同年龄段确定,对未年满16周岁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其安置补助费全额支付给个人;对年满16周岁及以上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其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应缴纳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总额的50%(具体标准按渝府发〔2008〕26号文件执行),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从其安置补助费中代为划拨到劳动保障部门,专项用于该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安置补助费的其余部分支付给个人,用于安排其生产、生活。
  
  (二)农村房屋、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补偿
  
  农村房屋补偿按附表1所列标准执行。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实行综合定额补偿,以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扣除建设用地的面积为准,每亩定额补偿为青苗费3000元/亩、附着物7000元/亩,由征地单位支付给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再补偿到户。
  
  构筑物据实清理补偿(补偿标准见附表2),由征地单位直接支付给所有权人。
  
  二、调整搬迁补助、过渡费标准
  
  (一)房屋拆迁属货币安置或不属安置对象自行调地自建的,每人一次性计发1300元搬迁补助费。
  
  (二)搬家补助费:3人及3人以下户按800元/次,3人以上户按1000元/次,按2次搬家计发。
  
  (三)房屋拆迁属统建安置的,按实际过渡时间计算,每人每月计发250元,超期未进行安置入住的,每人每月计发300元过渡费,人员以每户享受住房安置待遇的人数为准。
  
  三、调整后的标准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四、2013年1月1日前已依法实施的征地补偿安置,按原标准办理
  
  永泸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永川段的征地安置补偿标准 因永泸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永川段征地工作尚未开始实施,具体的补偿标准以重庆市人民政府征地批文下达后,永川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安置补偿方案为准。上述文件具体内容请于永川区人民政府网上查询,也可到永川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永川区学府大道333号)进行咨询。
  
  以上就是重庆高速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知识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我们知道征地涉及的不仅仅涉及到土地,还有土地上面的附着物、农作物等,另外,房屋被征收的人们还要有安置费、搬迁费用以及过渡的费用,这些补贴都是不能少的,且各自都有各自的标准,您具体可以见于文内。
  
  

·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时间规定
    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时间规定在我国,大大小小的公司有很多,上市公司也不计其数,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必须进行定期报告,也就是定期年报,还有定期第一季度报告,第二季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等等,那么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一、上市公司年报披露...

·一、离婚财产可以由法院分配吗?
    一、离婚财产可以由法院分配吗? 可以,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到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

·分公司有没有注册资本要求
    分公司有没有注册资本要求一、 分公司有没有注册资本要求1、任何分公司都没有注册资本的概念。因为分公司只是总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他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的法律责任由总机构承担。2、与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一样的是,分公司也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

·上市公司增资扩股方式主要有哪些
    上市公司增资扩股方式主要有哪些 公司如果想要融资上市的话,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的。我国公司法和国际金融体系当中都有着明确的规定,公司的市场份额和资产达到了一定的规模以后才允许公司进行上市。因此很多公司如果想要上市的话,那么增资扩股将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上市公...

·东莞工伤一次性伤残待遇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东莞工伤一次性伤残待遇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一般标准: 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文具体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文具体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

·分居离婚的证据有哪些
    有的夫妻因为生活上的一些小事不和,但又不愿意马上就离婚,因此就会选择先分居,让彼此冷静一下。不过这种情况下夫妻离婚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此时就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达到分居离婚的条件。那到底分居离婚的证据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分居离婚的证据有哪些 目前法院认定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离婚了孩子户口怎么迁?
    根据法律的规定离婚了孩子户口怎么迁?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后孩子户口怎么办?请看以下几点: (一)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二) 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三) 如果小孩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办理户口的迁移; (四...

·农村企业融资方式可以有哪些
    农村企业融资方式可以有哪些?城市和农村的融资方式其实都差不多,但是相较而言,农村企业融资方式要比城市的融资方式要少一些,在这一方面和农村与城市的经济实力比对有关,所以在现今这一阶段,我国的农民们可以利用的融资方式着实有限,但也不是没有,我们为您整理出了农村企业融资的一些方式可供参...

·农村邮递代办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_____县(区)邮电局,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县(区)__________公社(乡)_________大队(村)___________生产队社员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方便群众,做好农村...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