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金的缴纳标准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金的缴纳标准
您的位置:首页  »  
 

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金的缴纳标准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金的缴纳标准国有土地顾名思义就是国家的土地,国有土地出让金一般就是指国家将图的出让给某个人或者是某个企业,而这些企业和个人交纳的金钱就是出让金。而且每块出让出让时间不同,金额也是不同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就来看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金的缴纳标准是什么?
  一、国有土地出让金缴纳的标准
  我国国有土地使月权出让的方式有三种协议、招标、拍卖。在这三种方式中,招标和拍卖具有公开性、竞争性,一般不存在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现象;协议出让由于没有引入竞争机,土地由谁使用,特别是土地出让金的确定,具有主观目素。非法低价(包括无偿)出让主要发生在以协议方式出让土地的行为上,因此规范协议出让最低价标准至关重要。1、个人住房土地使用权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接签订出让台月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下月)以后取得的,接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2、已购公有住房(含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接规定允许转让的,以及红梅新村、金山新村、小山新村、刺桐新村及西郊新村等五个国有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划拨商品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lO%手取。已购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以市场价购买的部分在进入市场时,不再补缴土地出让金。3、由政府统一实施的拆迁安置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被拆迁户原土地使用权为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被拆迁户原土地使用权为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的,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被拆迁户原土地如属于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或拆迁安置房按市场价购买的部分不再收取土地出让金。4、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工业用地补办出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标定地价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的,按标定地价的50%收取。
  二、土地出让金计算方法
  土地出让金又可分为地面价与楼面价两种计算方法,地面价为每平方米土地的单价,即以出让金总额除以土地总面积;楼面价为摊到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地价,即以出让金总额除以规划允许建造的总建筑面积。投资者往往以楼面价来计算投资效益。因为地面价不能反映出土地成本的高低,只有把地价分摊到每平方建筑面积上去核算,才有可比性,也易于估算投资成本,进行估算投资效益。一般认为建高层可摊属地价,实际上并非如此。因为土地出让金是按建筑面积计收的。由此可以看出,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金是根据不同的土地,做不同的计算,而且时间不同,收取的方式也不同。因此,关于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金这一问题的学问还有很多需要我们去了解的。通过介绍相信很多人对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金的缴纳标准都有所了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合同生效特殊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生效特殊条件是怎么规定的?1、法律规定要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的合同。2、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如在赠与合同中约定,受赠人需拿到驾驶证,赠与人才将车辆赠与受赠人,只有在受赠人拿到驾驶证时,该赠与合同才生效。若受赠人未拿到驾...

·无效宣告商标自始无效吗?
    无效宣告商标自始无效吗?无效宣告商标自始无效,商标宣告无效就是对一件注册商标宣告权利失效,相当于被判了死刑,这对于商标权利人来说是杀伤力十分巨大的。面对商标被无效的危险,必须积极应对、尽全力挽回!从商标注册之初就熟悉相关法律要求,通过合法正规手段获得商标权,从而避免商标被无效。1...

·员工福利费包括些什么?福利费用在什么地方?
    企业员工,在为企业做出自己贡献的同时,企业也会为自己的员工在给付基本工资的基础上给予福利费。那么员工福利费包括什么?员工福利费用在什么地方?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员工福利费包括什么 1、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

·诽谤造谣罪的法律定义是什么
    诽谤造谣罪的法律定义是什么?(一)、诽谤罪的概念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二)、诽谤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三)、诽谤罪客观方面本罪在...

·我国执行死刑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如果罪犯所犯下的罪行极其恶劣和重大,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影响,法院可以依照我国的《刑法》判处罪犯死刑。一般来说,执行死刑需要走一系列的程序,并且也有时间限制。那么我国执行死刑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呢?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我国执行死刑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所有死刑,上诉的经过...

·刑事案件申诉材料
    刑事案件申诉材料: 向人民法申Y诉,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诉状。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 2、原一审、二审P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Y复查或者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P决书、裁定书; 3、其...

·破产清算公司如何办理
    破产清算公司如何办理 破产清算公司如何办理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 (一)破产清算申请主体:债权人、债务人、负有清算责任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

·缓刑是什么意思是不用坐牢吗?依据是什么?
    缓刑就是将应当执行的有期徒刑暂缓执行。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来说,在规定的缓刑期期间没有对社会造成新的危害的,缓刑期间过后不再执行原判的有期徒刑。例如判1年缓刑1年,就是判决后,在监外缓刑一年,一年后,如果没有发生新的危害则不用坐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

·卖家不将户口迁走,怎么办
    1. 二手房交易的一般流程是,买卖双方经过谈判同意成交以后,卖方将房屋过户到了买方的名下,买方也向卖方付清了房款,产权过户是与房款支付同时进行的。而上户口则并不在这一过程之内,所以常常在交易过程当中被忽略。买二手房并在此落户,需要在买方拥有了房产证后才能进行处理。而由于办证部门...

·网络诈骗拘留37天释放的相关内容怎样?
    网络诈骗拘留37天释放的相关内容怎样? 诈骗,就是行为人以其非法占有为其目的,通过虚构的事实或者是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被害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行为。这种行为,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将该行为定性为犯罪,并且以诈骗罪定罪量刑。那么网络诈骗拘留37天释放的相关内容怎样? 一、网络诈骗...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