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西新征地补偿标准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江西新征地补偿标准
您的位置:首页  »  
 

江西新征地补偿标准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江西新征地补偿标准
  
  我国的房价至今居高不下,因而也就意味着我国土地的价格同样居高不下。在这样的情形下,为了是征地工作有序的进行,我国对于征地补偿的标准同样也在逐年不断的调整和上涨。那么最新的征地补偿标准什么呢?一下江西新征地补偿标准进行相关了解。
  
  一、江西新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
  
  第十九条 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公平、合理补偿。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二十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确定。
  
  第二十六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提供不低于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的房屋用于产权调换,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源,供被征收人选择,并按照房地产市场价结清差价。就近地段的范围,具体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过程中确定。
  
  第二十七条 房屋征收部门对个人住宅征收补偿安置建筑面积不低于36平方米。
  
  征收产权建筑面积小于36平方米且属于被征收人唯一一套住房的,安置时补齐36平方米,不结算差价;超出36平方米的部分实行阶梯式价格,36至50平方米的部分按成本价结算,超出50平方米的部分按市场价结算。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且其住房面积小于36平方米的,按照36平方米建筑面积结算。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制定比前款更优惠的最低补偿安置面积办法。
  
  第三十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产权调换房屋到期未交付的,应当自逾期之日起按原标准15倍支付临时安置费;逾期超过12个月的,从超过之日起按原标准2倍支付临时安置费。
  
  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第三十一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应当予以补偿。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被征收房屋具有房屋权属证明或者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合法建筑;
  
  (二)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相关生产经营行政许可手续,且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相关生产经营行政许可手续上载明的营业场所为被征收房屋;
  
  (三)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具有税负核定凭证。
  
  第三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标准由征收当事人参照房屋被征收前经营主体上年度月均应纳税所得额、同类同地段房屋市场租金、从业人员最低工资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委托相关专业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停产停业补偿期以月为单位计算。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补偿期自征收房屋搬迁后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止;实行货币补偿的,补偿期为6个月。
  
  二、《江西省县(市、区)分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江西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征地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不包括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社会保障费用。各地在具体执行中,要确保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防止出现拖欠、截留、挪用等问题。同时,按照“先保后征”的要求,认真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保安置工作,在组织用地报批时,以征收土地面积计算,按每亩不低于6000元的标准提取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资金,并预存入人社部门专门的代保管资金账户。收回国有农用地的,参照邻近的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国家和省重点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征地补偿标准,按照省政府另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此次调整遵循统筹兼顾、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指标、物价指数、周边省份现行补偿标准水平,调幅适中、横向平衡、程序合法和平稳过渡等原则,在具体操作中,水田最低补偿标准不低于3万元/亩,调整幅度原则上控制在20%~30%,原补偿标准低者调整幅度适当就高,原补偿标准高者调整幅度适当就低等原则把握,缩小县(市、区)之间的差距,使调整结果趋于平衡和合理。
  
  以水田为基准进行测算调整后,全省水田征地补偿平均标准为36014元/亩,提高了6755元/亩;菜地、果园、茶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等平均标准不低于24129元/亩,提高了4525元/亩;林地及其它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标准不低于12605元/亩,提高了2364元/亩;未利用地平均标准不低于7203元/亩,提高了1351元/亩。增幅均为23.09%。
  
  对于征地补偿的方式进行了多样化。征地补偿不仅可以进行金钱上的补偿也可以进行产权的置换,并且补偿的标准有着大幅度的提高。因而我们可以看出来其实征地是一个双方互赢的事情,双方都能够得到利益同时促进力国家的发展。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大致分为了三种,即一般伤害、伤残以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大致分为了三种,即一般伤害、伤残以及死亡。很显然,在不同的损害情况下,对伤者或死者家属作出的赔偿是不同的。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这个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吧。 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
    

·公司安排出差可以拒绝吗
    公司安排出差可以拒绝吗 一、公司安排出差可以拒绝吗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下出差的定义,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出差的性质,参照国务院及相关政策文件,出差指到常驻工作地以外的地区或城市工作或担任临时职务。出差是临时性离开常驻工作地(合同中约定的地点),受企业委托履行公务。 临时出差...

·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
    男方:王xx
女方:何xx
第三方:陈大嫂(男方大嫂)
见证律师:xx律师事务所
王xx与何xx于 1999 年 9 月开始同居,2000 年 11 月 29 日育一 男孩王x源。因双方在性格等问题上未能协调,从 2002 年 6 月分居至今。

·机关事业单位加班工资规定是怎样的?
    机关事业单位加班工资规定是怎样的??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

·民事裁定书(根据抗诉或申请提起再审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76

  
  (××××)×民监字第××号
  
  ……(写明原审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字第××号民事判决(或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欠钱不还家财提前转移完怎么办?
    欠钱不还家财提前转移完怎么办?欠钱不还家财提前转移完若是有证据的吗,可以向法院起诉。对于恶意转移财产的界定,法律当中有很清楚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中就作出了规定。第一百二十三条当中明确的规定:案件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

·福建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福建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

·车被划了没有划痕险怎么办
    车被划了没有划痕险怎么办 一、车被划了没有划痕险怎么办? 可以报保险,用车损搞定。直接交给4S店或修理店,他们会给你处理,不用你自己报保险。 二、车身划痕险是什么 车辆划痕险是车损险的附加险,即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的,可投保划痕险。划痕险全称车身划痕损失险,家庭自用车辆、非...

·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支付抚养费
    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支付抚养费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超出18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但有两种情况例外。1、16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2、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