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屋买卖中违约金过高,是否可以调整?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房屋买卖中违约金过高,是否可以调整?
您的位置:首页  »  
 

房屋买卖中违约金过高,是否可以调整?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1. 依据《合同法》及相关解释的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2.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3.当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违约方要求调低时,依据民事法律的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应当由要求调整违约金的违约方负举证责任,但违约方要举证证明向对方的损失,有一定的难度:从客观上讲,要想证明合同相对方签订合同的真正目的、违约后的连锁反应及真实的损失情况等,违约方是不可能完全了解的,增加了违约方的举证难度;从主观上讲,违约方举证的损失越多,其承担的违约金就越多,对己不利,所举证证明的损失越少,对己越有利,若只根据违约方的证据作为调整违约金的依据,显然是不公正的。因此,在司法实践中,通常先将违约方所举的证据作为初步证据,若守约方没有异议,可依据违约方的证据调整违约金,若有异议,举证责任转移给守约方,限期举证,通过合理分配双方的举证责任,揭开因违约所造成实际损失的真正面纱,从而确定违约金是否在合理范围。

  4. 签订合同后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以及违约金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如果违约后不支付违约金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到法院起诉。

  5. 尽管目前没有专门针对二手房买卖合同的违约金规定或解释,以上两条规定均体现了这样的原则,即违约金的调整标准既要以弥补当事人的损失为基准,又要体现一定的惩罚性,但违约金毕竟是一种合同的违约责任,其惩罚性不能完全等同于侵权的惩罚性责任,违约责任应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均衡,应考虑公平原则,因此,法官在行使调整的自由裁量权时应体现此双重性

  

·香港创业板上市基本要求
    

◆业务性质:属于香港联合交易所认为合适上市者。

◆营业纪录:申请人需证明在上市文件日期之前24个月期间的活跃业务纪录。主要经营一项业务而并非两项或多项不相干的业务。联交所可以于下列情况下放宽上述24个月的规定:申请人属于天然资源开发公司;为新成立的项目公司;...

·工伤死亡抚养人条件是什么呢?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很多企业的安全设施并不完善或者一些其他原因导致员工发生工伤死亡,工伤死亡发生后会有一系列问题产生,比如说赔偿问题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其亲属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是可以领取抚养费的。那么,工伤死亡抚养人条件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工伤死亡抚养...

·一、交通事故汽车撞电动车如何进行处理?
    一、交通事故汽车撞电动车如何进行处理?交通事故汽车撞电动车通常情况下,机动车辆是需要负担主要责任。电动车被撞发生后,责任认定一般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交警会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责任认定有异议,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重新作出责任划分,伤势医治结束后,先向司法鉴...

·土地征收中的补偿计算公式
    1,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2,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地数÷征地前人均分配耕地数

例如:某市建设博物馆需要征收土地120亩,该耕地平均年产值为5000元/亩,征地方案批准补偿倍...

·能否与服刑人员离婚 可以与服刑人员离婚吗
    都说人在结婚之后就会长大、成熟,但有的人却在结婚之后反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此时对于其配偶来讲,就会想要与其离婚。那么实践中,能不能与服刑人员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可以与服刑人员离婚吗 按照我国民法典规定,我国实行的是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的原则。只要当事人愿...

·两个孩子离婚抚养权归女方是否可以?
    两个孩子离婚抚养权归女方是否可以?两个孩子离婚抚养权归女方是可以的,对于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我国《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

·交易对方并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的习惯做法能否作为填补合同漏洞的补充
    《民法典》所称交易习惯的认定强调该种习惯做法主观上为交易对方订立合同时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即习惯做法不能约束不知道该做法的对方当事人。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于将某种做法认定为交易习惯非常重要,是将一种普通意义上的习惯认定为交易习惯的基本依据。现行立法对认定交易习惯的主观要件...

·在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过程中,交通警察一般会根据需要扣留事故车
    在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过程中,交通警察一般会根据需要扣留事故车辆,方便鉴定、检验,以确定该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情况。车辆被扣留无疑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扣车需要多长时间呢?我们为您答疑解惑。 一、交警为什么要扣留事故车? 在道路交通事故一般程序处理中...

·财产保险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保险方:____保险公司;
  投保方:______。
  根据《经济合同法》规定:“财产保险合同,采用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的形式签订。”为履行财产保险合同,保险方和投保方都应明确如下合同的内容和双方的责任:
  第一条 保险标的_____...

·约定竞业限制期限超过两年的条款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国家科委 《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一些地方规定的竞业限制期限都是3年。但由于现在科技发展迅猛,知识、技术更新换代越来越快,一般商业秘密经过两年基本上已丧失了秘密性,因此《劳动合同法》规定...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