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上市公司增资需要多少钱?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上市公司增资需要多少钱?
您的位置:首页  »  
 

上市公司增资需要多少钱?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上市公司增资需要多少钱?
  公司发展的好坏,与公司经营状况是密切相关的,因为科学的管理能促进公司快速的发展,增强公司的竞争力,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生存下去,反之则可能被市场淘汰。公司可以在经营时根据自身的发展来决定是否增资。公司在增资时需要确定价格。那么上市公司增资需要多少钱呢?有那些法律条文规定。下面的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上市公司增资价格如何确定
  
  上市公司和发行对象协商来确定增资的价格
  
  1、邀请出资,改变原有出资比例。如,某公司原有出资总额1000万元,股东甲出资500万元(占出资总额50%),股东乙出资300万元(占出资总额30%),股东丙出资200万元(占出资总额20%)。现公司增资500万元,由股东甲认缴100万元,股东乙认缴300万元,股东丙认缴100万元,这家改变了原有股东的出资比例。增资后,甲乙各占总额40%,丙出资占总额20%。这种增资方式,可适用于股东内部,也可用于股东之外的第三方出资增资情形。
  
  2、按原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额,而不改变出资额比例.这种增资方式仅可适用于股东内部增资。
  
  公司增资的优缺点
  
  一、公司增资的优点
  
  1、知识产权增资是完全合理合法的行为,远优于利用垫资、贷款等方式。而且知识产权在注册资本中的比重可以占到百分之七十。
  
  2、企业的注册资金提上来了,企业在项目投标时也获得的更多的中标机会。
  
  3、利用知识产权增资,不仅体现了企业的形象和实力,而且也把企业的技术价值表现了出来,这样就为企业引资、合作提供了帮助。
  
  4、通过知识产权增资的企业每年在工商年检时不用占用太多的流动资金。可以缓解新办企业和要求增资扩股的企业注册资金不足的困难。
  
  二、公司增资的缺点
  
  1、资金成本比较高另一方面是增资扩股融资比较容易分散股权,甚至会因此丧失控股权。当然,这种状况是可以控制的。
  
  2、可以根据是否需要掌握控股权来倒推是否需要增资扩股。如果既想融资又不想失去控股权,完全可以采用其他融资渠道,如银行贷款,放行债券等。
  
  3、公司增加资本后如果股东将来缺钱,不能从公司中撤出部分注册资本,除非通过复杂的减资程序。而且部分费用增加,很多收费项目是按照注册资本的一定比例收的,如进行验资、审计等。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增资需要多少钱是根据公司增资按原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额,而不改变出资额比例。公司增资体现了企业的形象和实力,而且也把企业的技术价值表现了出来,这样就为企业引资提供了帮助。如需了解更多可咨询的相关专业律师为您解答,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房屋产权到期后房子归谁
    房屋产权到期后房子归谁 一、房屋产权到期后房子归谁 房子70年到期,其实是指商品房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限,而土地使用权是房屋产权的组成部分之一。依照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居住用地的最高年限为70年。但是70年到期后,房子是不会收回的,土地使用证上产权到...

·签订劳动合同后档案的去向?
    签订劳动合同后档案的去向?现在很多单位都不保管劳动合同,档案可放在人才市场,或者暂时自己保管都可以。二、劳动合同的定义?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

·一、交通事故死4人伤13怎么判?
    一、交通事故死4人伤13怎么判? 交通事故死4人伤13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这样的结果肯定是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罪的,刑法中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量刑等级。一般情况下,死亡两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对事故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就要承担3到7年左右的有期徒刑。 1...

·欠款民事起诉书怎么写 一、欠款民事起诉书 欠款民事起诉书
    欠款民事起诉书怎么写 一、欠款民事起诉书 欠款民事起诉书 ? 原告:某某,男女, 年 月 日出生, 族,住 市 区 路 号,电话: 邮编: 被告:某某,男女, 年 月 日出生, 族,住 市 区 路 号,电话: 邮编: 诉讼请求:民间借贷纠纷 1、判决被告偿还借款本金 ...

·新劳动法中加班费如何计算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对《劳动法》的了解,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必须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的观念也被更多的人知道。但是,在以何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准,以及如何计算的问题上许多人都不清楚,所以吃了不少哑巴亏。今天就由我们给您介绍在新劳动法中关于加班费的计算方式及方法。 用人单人安排劳动者工作超...

·《劳动合同法》具体规定了17种解除劳动合同情况
    《劳动合同法》具体规定了17种解除劳动合同情况,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当然这并不是全部,因为《劳动合同法》还有兜底条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内容: 1、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下列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有权取得经济补偿金 ...

·协议以合同生效的时间为合同履行时间是否有效
    协议以合同生效的时间为合同履行时间是否有效 我们在签订合同时,如果在合同中协议以合同生效的时间为我们开始履行合同的时间,这个约定能不能得到我们法律的认可,这种约定对于我们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的效力呢?今天我们就为您整理了相关材料为您解答疑问。 一、合同中的协议是否有效 首先,...

·盗窃罪条文刑法修正案八中是怎么规定的?
    盗窃罪是您都比较熟悉的一种犯罪罪名,一般来说在刑法修正案八颁布出来之前盗窃罪的起刑点是3000元,也就是说如果盗窃数额没有达到3000元的话,那么警察是不会以刑事案件来进行立案侦查的,但是对于起刑点,刑法修正案八做了调整,下面介绍一下盗窃罪条文刑法修正案八中是怎么规定的? 刑...

·醉酒驾驶致人死亡会怎么判刑
    醉酒驾驶致人死亡判刑标准: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起诉离婚开庭辩解可以陈述什么?
    起诉离婚开庭辩解可以陈述什么? 起诉离婚开庭辩解可以陈述:双方感情是否破裂,有无和好可能;小孩抚养权归哪方,抚养费的承担问题;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主要看证据。最后可以通过请律师来为自己辩解。 一、起诉离婚怎么辩解 主要看对方的诉讼请求有哪些,其中主要围绕: 1、双方...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