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西未婚先孕社会抚养费缴纳多少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江西未婚先孕社会抚养费缴纳多少
您的位置:首页  »  
 

江西未婚先孕社会抚养费缴纳多少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江西未婚先孕社会抚养费缴纳多少
  
  
  具体按照以下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又根据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
  
  具体的征收标准为:
  
  1、多生一胎的按二倍至四倍征收;
  
  2、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
  
  3、不到间隔生育时间生育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
  
  4、未婚男女已满法定婚龄非婚生育第一胎的按照一倍至二倍征收;
  
  5、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
  
  6、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非婚生育的按照多生一胎的及多生二胎以上规定的标准加倍征收;
  
  7、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子女的责令当事人在五个月内改正,当事人未在五个月内改正的,按多生一胎及多生二胎以上规定的标准征收;
  
  8、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除按以上征收外,还应当按照其超过部分的一倍至二倍加收社会抚养费。
  
  9、未婚先孕后如果双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及时办理结婚证,在办理结婚证的时候是不会罚款的,但办理生育证的时候,就会被罚款300-500元。
  
  10、如果双方不符合结婚条件的,肯定是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数额会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被征收公民的收入差异而不同。孩子有一方的抚养的,另一方要支付抚养费。
  
  户口办理是公安机关户籍部门的工作职责。具体办理事宜可由本人向申报户口登记地派出所户籍科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具体需要提供材料因各地政策有所不同。
  
  遵守《计划生育法》不仅是为了公民自身的家庭和谐考虑,也是为了国家的安定着想。未婚先育行为不仅让孩子的户口上学问题不能正常解决,也使得社会人口处于不正常的增长状态,对社会的和谐稳定及其不利。
  
  

·夫妻在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夫妻离婚不仅是两个人的事情,还会关系到两个家庭,而要是有子女的话,还会对子女产生重大的影响。因此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要对子女的问题处理好。那么夫妻在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呢?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了解。一、夫妻在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1、两周岁...

·对服刑犯监外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监外执行其实主要就是保外就医,一般只有在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情况下,向监狱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之后,才有可能获得批准。批准监外执行有一定的程序,那现实中对服刑犯监外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对服刑犯监外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对在狱内服刑的罪犯,监外执行的程序如...

·交通肇事后伤残鉴定可以不做吗?
    交通肇事后伤残鉴定可以不做吗?交通肇事后伤残鉴定是必须要做的,我国近年来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虽然呈现出有所下降的趋势,但是依旧很多。每年发生的交通事故是数不胜数。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害后,等治疗完后就需要进行伤残鉴定。二、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如何申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指派或聘请的...

·一、交通事故死亡农户口按城镇赔偿标准吗?
    一、交通事故死亡农户口按城镇赔偿标准吗? 按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的赔偿是有区别的,即区分为农村标准和城镇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

·技术服务合同的法律定义
     依《合同法》第三百五十六条规定,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自己的技术和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

  所谓技术服务,是指在科学技术的某一方面有技术、经验的技术专家,为委托人解决某项特殊技术而开展的有偿服务活动,并承...

·若是旁观赌博没有参与其中判刑吗?
    看具体情况定。如果旁观赌博被抓,建议积极配合调查,说明情况,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并未参与赌博。《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发现丈夫有外遇该怎么离婚
    生活中,妻子发现丈夫有外遇的情况其实是比较多的,但此时并不是所有的夫妻都会选择离婚,当然一旦下定决心离婚的话,那最好是了解清楚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离婚才好。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发现丈夫有外遇该怎么离婚 1、协议离婚 一般来讲,协议离婚是最省时、...

·债权转让债务承担是怎样的
    债权转让债务承担是怎样的 一、债权转让。 1、债权转让的概念。 根据我国目前法律的规定,债权的转让仅存在于合同当研讨会中,即合同权利的让与,指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其性质上仍然是一种合同,具有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构成要件,即要求转让方和受让方均...

·劳动合同虽然属于一种特殊的合同
    劳动合同虽然属于一种特殊的合同,但也是合同类型中的一种,不过从实际情况来看,主要还是受《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法》的调整,《合同法》中就劳动合同的规定其实还是比较少的。既然是合同,那么在签订、履行过程中就有可能出现违约的情况,对于劳动合同而言也不例外。按照法律中的规定,一方就劳动...

·有的购房者因为一开始没有认真考虑,就贸然的去买房了,而签订了
    有的购房者因为一开始没有认真考虑,就贸然的去买房了,而签订了认购书甚至已经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才觉得房屋不好又想要退房。但毕竟不会允许购房者随意退房的,那究竟按照法律的规定在什么情况下能够要求开发商退房呢?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什么情况下能够要求开发商退房 1、无证售房,...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