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协议离婚诉讼离婚要符合什么条件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协议离婚诉讼离婚要符合什么条件
您的位置:首页  »  
 

协议离婚诉讼离婚要符合什么条件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夫妻不管是选择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此时若不能满足对应的离婚条件,最后自然是无法顺利解除婚姻关系的。而在我国不同离婚方式下需要满足的条件不一样,那究竟法律中规定的协议离婚诉讼离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新婚姻法关于诉讼离婚的条件:
  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这里所指的并非一般的赌博、吸毒行为,而必须是达到已成恶习且屡教不改的地步。本款为例示性规范,除了明确列举的赌博、吸毒恶习之外,还应包括其他会严重危害夫妻感情的恶习,诸如酗酒、嫖娼、卖淫、淫乱等。一方当事人以其配偶有该法定过错而提出离婚请求,只要调解无效,就应依法予以支持。
  二、新婚姻法有关协议离婚的条件:
  协议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据新《婚姻法》第31条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协议离婚须符合以下条件:(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离婚是有夫妻关系的当事人夫妻关系的解除,因此,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合法夫妻关系。不具备合法夫妻身份关系的当事人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不适用协议离婚的有关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办理离婚时应先验明双方的夫妻身份,凡是没有《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表明他们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则不能确认其夫妻身份,就不能办理离婚手续。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非法同居,原则上不应按登记离婚的程序解除。(2)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离婚是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时,才能进行登记离婚。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对于夫妻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必须依诉讼程序解决,并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诉讼。(3)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有离婚的合意。双方当事人离婚合意,是协议离婚的最重要的条件。如果有一方不愿意离婚,就不能依此程序办理。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是发自夫妻双方内心、真心实意的愿与对方解除婚姻关系,而不是双方一时气愤或感情冲动的离婚;不是一方欺诈、哄骗另一方同意的离婚;也不是家长或第三者胁迫一方或双方同意的离婚;更不是当事人双方为了各自的目的或共同的目的而恶意串通的假离婚。(4)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作出恰当、合理的安排,并达成一致的协议。子女的抚养问题,是指未成年的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由夫或妻哪一方具体抚养,而另一方如何承担子女必需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以及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如何行使探视权等内容。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应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下做合理的、有切实保障的安排。(5)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做出适当的处理。财产问题主要是指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共同债务的清偿以及离婚时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尤其是离婚后住房问题等内容。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应体现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并适当照顾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妥善加以解决。(6)协议离婚必须合法。首先,双方当事人离婚动机和目的应该合法,不能用离婚来规避法律,达到其他个人目的。其次,离婚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和政策,即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协议要合法,不能因父母离婚而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关于财产问题的协议也要合法,不能以此侵犯或剥夺当事人任何一方的财产权利,也不能以此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财产利益。夫妻要想解除婚姻关系的,选择协议方式离婚也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也罢。此时若不能达到规定的离婚条件,自然也就不能顺利的离婚。而具体协议离婚诉讼离婚要符合什么条件,这方面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北京市工资扣税标准
    北京市工资扣税标准 2014年北京的工资扣除标准依然是3500元/月(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乘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二、北京工资纳税税率表 2014年实行7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

·申请认定劳动关系如何进行?
    申请认定劳动关系如何进行?申请认定劳动关系一般情况下应当需要进行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一般需要先进行劳动仲裁,如果当事人对于仲裁结果不认可,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一审裁判不服还可以提起二审。因此,确认劳动关系的案件同样实行二审终审制。二、劳动关系认定过程对劳动关系的...

·商业秘密之权利人泄密
    权利人泄露商业秘密是秘密泄露的最基本的途径:
    (一)权利人故意泄密 1.为申请专利而导致泄密
    对创新的技术和信息可以通过专利与商业秘密来保护。专利保护的新...

·用字体注册商标会侵权吗
    要看情况的,对于商标注册,免费可商用中文字体有黑体、楷体、宋体、仿宋体等传统字体,宋体无版权保护,不会侵权,可以使用。对于大众的、通行的字体的使用不涉及版权争议,比如宋体,楷体,颜体等,可以免费使用。如果是自创体,不是大众使用与通用的,并在其中承赋了创造含量,或根据通用字体而编缉...

·强迫卖淫罪的构成以及处罚规定是什么?
    强迫卖淫罪的构成以及处罚规定是什么?强迫卖淫罪的构成以及处罚规定具体如下:第一,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和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第二,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违背他人意志、强迫他人卖淫的行为。所谓“强迫”,既包括直接使用各种暴力手段,例如殴打、伤害、捆绑甚至强奸等,或者 ...

·一、两人离婚孩子抚养费要多少
    一、两人离婚孩子抚养费要多少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

·分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范文
    分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范文 股权转让对于一个公司发展来说是大事件,某种程度上决定了一个企业的未来发展方向和动力。分公司的股权转让一般都是通过签订分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实现的,在协议中约定了股权转让的所有事项,因此,要想完成股权转让,出头确保有一份完整的股权转让协议。接下来,本文将全面介...

·代签的合同是否有效,要具备以下条件:
    代签的合同是否有效,要具备以下条件: 1、代替别人签合同,应当有授权委托书; 2、如果没有授权委托书,代签的合同实则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最终合同有没有效,要看委托人是否追认。 代签的合同,要注意: 1、签订合同时要注意核对对方身份 2、为了避免纠纷,一定要有授权委托书 ...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注册流程是怎样的实用新型又叫做小发明,如果你想要对你的发明进行保护,就要去申请实用新型专利。但是你知道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注册流程是怎样的吗?关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注册流程,我们在下文做了整理,希望能帮助到你。 一、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阶段 实用新...

·宣告死亡后的财产继承时间是什么时候?
    宣告死亡后的财产继承时间是什么时候?宣告死亡,视为死亡,产生继承。宣死亡在法律上就视为死亡,产生死亡的法律效果,当然其财产可以被依法继承宣告死亡,可能没有死亡,也可能出于其他想法,需要赔偿。宣告死亡跟生理死亡一样的处理继承问题,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只不过有的...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