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追加抚养费诉讼的证据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追加抚养费诉讼的证据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追加抚养费诉讼的证据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父母离婚后,没有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按月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给另一方。在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经济条件恶化或者另一方经济条件转好时,对方有权申请追加抚养费,但是追加抚养费诉讼的证据也是必须要提交的。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起诉追加抚养费需要的证据
  
  若要起诉变更抚养费,我们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相应证据主要是:
  
  (1)开销增大的相关证据,比如生活消费增加的相关证据票据或者住院、上学的大额开销的相关票据;
  
  (2)抚养人收入增加的相关证据,比如纳税证明、工资条等证据。只有通过上述证据,我们才可以证明有变更抚养费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变更抚养费的诉讼请求才能够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二、追加抚养费要的条件
  
  根据《婚姻法》第37条第2款的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所以,如果离婚时协议或者判决确定的抚养费不足的话,子女可以再次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但是是否能够变更抚养费,关键是看是否有变更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明确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子女可以再次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三、追加抚养费的流程
  
  可以通过诉讼主张抚养费,具体金额应考虑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不应超过对方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
  
  1、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要抚养费;
  
  2、交到孩子父亲居住地法院,缴纳立案费20元左右;
  
  3、然后等待开庭审理;
  
  4、开庭前准备好证据,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5、如果您准备请律师,最好在一开始就去找律师咨询。
  
  综上所述,追加抚养费诉讼的证据并不多,一般来说,只要能够证明对方开销增多,而且都是为了子女的健康成长即可。另外,如果能够证明另一方收入明显增加也可以作为追加抚养费的证据。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自己名下的汽车老公不还给我咋办
    自己名下的汽车老公不还给我咋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归还车子,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

·一、根据行政法规定醉驾的罚款由谁付?
    一、根据行政法规定醉驾的罚款由谁付?根据行政法规定醉驾的罚款由醉酒驾驶的当事人来进行支付,在我国关于醉驾的罚款由造事者支付。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

·离婚婴儿抚养权该属于谁
    婴儿一般都是指未满两周岁的孩子,在这种情况下要是父母离婚的话,则也要同时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做出处理的。不过让很多离婚夫妻困惑的是此时不知道婴儿的抚养权应该属于哪一方。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应的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离婚婴儿抚养权该属于谁。离 一、什么是孩子的抚养权? 什么是孩子的抚养权...

·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两者定义不同。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

·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招标代理企业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理办法
    

实施时间:2002-02-10  颁布单位:建设部建市[2002]40号

第一条 为严格建筑市场准入管理,防止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招标代理企业资质申报...

·交通违章的罚款应该怎么缴纳
    一些经常开车的人在日常的生活中,由于一些小疏忽或者是一些突发状况,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一些违反交通规章制度的情况,毕竟每个人都会有出现小失误的时候,那么我们在违反交通规章制度之后,就需要为自己所犯的错误负责,对于自己的违章行为承担相应的后果,因此一般有出现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的话会面临...

·在我国被行政拘留可以会见吗
    现在有一部分比较深层次的社会矛盾日益显现,这对于治安稳定工作是带来了极大的挑战的,在治安管理工作当中比较常见的一种处罚措施就是属于行政拘留,但同时因为基层群众法制观念的淡薄,很多人对于行政拘留期间的会见都是特别疑惑的,其实在行政拘留期间,包括律师和家属都是可以合法的会见被行政拘留...

·成都市三绕征地补偿标准
    成都市三绕征地补偿标准 一、成都市三绕征地补偿标准 (一) 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

·在我国缓刑分几种类型?
    缓刑制度的设计主要时间基于一些犯罪分子罪行较轻的情况,如果其罪行重对社会可能造成危害后果的,就不能够适用缓刑。缓刑还具有考察期限,在此期限内也有一定的规定,比如您熟悉的报告自己情况的规定、不能离开所在的市等。对于很少接触刑法的人,大多不知道缓刑分几种,有什么性质特点等,下面我们就...

·拒执罪的办案主体是哪个机关?
    如果社会主体无视法院的判决并且在明知判决内容的情况下拒绝执行不仅有可能对案件的当事人造成损害,甚至还有可能会对社会和国家的利益造成侵害所以必须得到处罚才能防止更多的人效仿这样的违法行为。那么,拒执罪的办案主体是哪个机关? 一、拒执罪的办案主体是哪个机关?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公...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