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司法鉴定间接损失的方法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司法鉴定间接损失的方法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司法鉴定间接损失的方法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工程事故发生后,会导致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通常直接损失的计算比较简单,但是间接损失就不太容易统计,双方在这方面发生纠纷的情况也非常多。这时,一方可以提出对损失情况做司法鉴定,通过第三方机构的协助,确定损失大小。那么司法鉴定间接损失的方法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
  
  一、司法鉴定间接损失的方法是怎样的?
  1、确定鉴定范围。本所司法鉴定人就鉴定范围与事故双方进行沟通,确定损失构成,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做出划分。2、现场取证。司法鉴定人与处理事故双方代表人一同到现场察看,收集证据。3、收集证据材料。围绕本次委托鉴定范围及现场勘察情况,实施收集证据工作。4、价值分析。通过对上述证据材料的收集,计算评定财产损失额,对间接损失部分计算出产品毛利润以确定由于减产而减少的利润额。5、做出鉴定、在鉴定范围方面。由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鉴定具有复杂性,在鉴定范围方面很难把握,尤其是造成的间接损失在司法实践中难以界定,在接受委托时,司法鉴定人事先征得法院或执法部门的意见和要求,并与事故双方就鉴定范围和目的进行沟通,明确鉴定范围和目的,司法鉴定人不能凭主观随意扩大或缩小范围,切莫先入为主,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在充分考虑自身的专业胜任能力和风险程度的前提下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二、司法鉴定的原则有哪些?
  1、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是指司法鉴定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它是评断鉴定过程与结果是否合法和鉴定结论是否具备证据效力的前提。这一原则在立法和鉴定过程中主要体现为:鉴定主体合法;鉴定材料合法;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步骤、方法、标准合法;鉴定结果合法五个方面。2、司法鉴定独立性原则。司法鉴定活动坚持独立性原则,是由于科学技术自身的特殊性和鉴定结论的证据要求所决定的。从本质上讲,司法鉴定活动是鉴定人提供证据材料的活动,这种活动必须独立进行,才能有利于鉴定结论的客观性、科学性、真实性、公正性。鉴定活动的独立性是鉴定结论客观性和公证性的保证。3、司法鉴定客观性原则。司法鉴定的客观性是鉴定活动的生命。其根本要求,就是鉴定结论的真实性和全面性。如果鉴定结论是虚假的,鉴定活动就无客观性可言。如果鉴定结论具有片面性,说明鉴定活动客观性差。由此可见,在工程事故纠纷中,司法鉴定在确定人员伤残程度和财产损失情况方面发挥了不小作用。司法鉴定间接损失的办法通常包括确定鉴定范围、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进行划分、收集事故现场证据、进行价值分析,得出鉴定结论等环节。在间接损失鉴定过程中,鉴定机构要充分和事故双方沟通,不能凭借主观想象而扩大事故后果。
  
  
  

·房产继承法定继承人有哪些,是否要交契税?
    房产继承法定继承人是由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现实情况中,若是没有被继承人的遗嘱,一般来说,就会按照房产继承法定继承人来对被继承人的财产进行分配。那么房产继承法定继承人有哪些?其中又是否要涉及到契税的缴纳?下面,就让来为您解答一下吧! 一、房产继承法定继承人有哪些? 法定继承是依...

·合同法中抗辩权有哪几种?
    合同法中抗辩权有哪几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避免不了会出现纠纷,而抗辩权则会赋予当事人一些权利,以顺利解决纠纷。抗辩权有不同的分类,分类不同,其具体的适用情况也不同,但最终的目的都是分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那么,抗辩权有哪些不同的类别呢?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合同法中抗辩权有哪几种?...

·遗弃罪能拿多少钱抚养费
    ?遗弃罪在中国社会时有发生,遗弃现象的出现对于人们来说一般是由于经济负担和个人素质有关的,如果人们的道德素质够高,那很可能就不会放弃自己的亲人,就算实在无力也会选择求助社会的帮助,会选择留下帮忙。但这种情况还是时有发生,那如果真的被判遗弃罪能拿多少钱抚养费呢? 一、不给抚养费,不...

·买卖合同中欺诈行为都有哪些
    买卖合同中欺诈行为都有哪些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主要有:1、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2、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3...

·无房本的买卖合同生效了,这样的情况合法吗?
    无房本的买卖合同生效了,这样的情况合法吗? 无房本的买卖合同生效了的情况合法么? 经常有人拿着房屋买卖合同来,要求与对方解除合同,理由是签订合同时卖方没有房产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那么,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一定无...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是本金还是包括利息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是本金还是包括利息一、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是本金还是包括利息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是本金包括利息,利息部分为利息债权。利息债权是指以利息的给付为目的的债权。利息是使用金钱或其它代替物(本金)的对价。利息是法定果实的一种。与不可代替物的使用对价。利息根据一定的利...

·民间借贷土地他项权证是什么?
    民间借贷土地他项权证是什么? 一、民间借贷土地他项权证是什么? 《土地他项权证》是土地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土地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土地他项权证》是土地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

·机动车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怎样的?
    机动车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怎样的?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具体如下:1、故双方均为机动车,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有过错的- -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均有过错,按袼自过错程度承担各自赔偿责任;2、故双方分别为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无过错责任原则。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

·大部分大学生会在大学期间参加实习活动,接触社会的同时获得相应
    大部分大学生会在大学期间参加实习活动,接触社会的同时获得相应的实习工资。实习工资是由实习公司发放的,按照我国《税法》规定,实习工资属于劳动报酬所得,也是要扣税的。那么实习工资扣税规定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为您解惑。1、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财产继承开始的时间怎么确定
    不管有钱没钱,很多子女难免会偷偷的计算爸妈死后给自己留下多少钱,可有时候继承的时间并不能简单的确定,比如父母失踪了就不好确定继承开始的时间,那到底财产继承开始的时间怎么确定?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财产继承开始的时间怎么确定 一般继承开始的时间就是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继承从被继承人...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