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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是军人怎么离婚,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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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是军人怎么离婚,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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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军人职位的特殊性,因此我国法律对军人的婚姻是做了特别的保护的,如果军人的配偶想要和军人离婚,是必须经过军人本身的同意才行。那么,当丈夫是军人时,到底该怎么离婚了?我们下文做了详细介绍,请阅读下文。
  
  一、丈夫是军人,怎么离婚
  
  与现役军人离婚的条件是——必须经军人同意后才能离。
  
  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的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也就是说要和军人离婚,必须通过军人本人的同意,如果军人不同意就不可以随便与军人离婚,除非军人有重大过错。这体现了我国对于军人这一特殊群体的保护。
  
  二、军人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1、夫妻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
  
  在这种情况下,军人离婚的程序首先是由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也就是说在,在夫妻都是现役军人的情况下,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都必须首先进行军内调解,在拿到相关证明之后才可以和普通程序一样,去法院协议离婚或者去法院诉讼离婚
  
  2、夫妻一方是现役军人,军人要求离婚的
  
  军人离婚的程序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有所不同:
  
  (1)首先军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进行调解,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同意现役军人离婚的证明,双方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2)如军人一方坚持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部队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调解状况的证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3、夫妻一方是现役军人,非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
  
  在这种情况下,军人离婚的程序根据具体情况不同而不同:
  
  (1)如果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双方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2)如果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过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此处的“重大过错”主要是指,军人一方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的情况。
  
  因此,如果你丈夫是军人,你想要和他离婚的情况下,必须要征得他本人的同意才行,除非军人本身具有重大的过错,否则军人不同意,是没法离婚的。要是你还想要了解更多,建议你来电咨询网站的律师获得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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