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建筑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建筑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建筑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建筑工程的质量是工程建设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要求,只有符合建筑工程质量要求的验收合格的工程,才能更加放心的投入使用,才能保障人们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因此在建设工程时一定要严把质量关,严格按照建筑工程质量要求施工,一旦工程质量无法达到建筑工程质量要求时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建筑工程质量要求
  
  1、我国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 l9000——2008关于质量的定义是: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施工质量是指建
  
  设工程施工活动及其产品的质量,即通过施工使工程的固有特性满足建设单位(业主或顾客)需要并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技术标
  
  准、规范的要求。
  
  2、施工质量要达到的基本要求是:施工建成的工程实体按照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和相关专
  
  业验收规范检查验收合格。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符合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
  
  “合格”是对施工质量的最基本要求,施工单位可与建设单位商定更高的质量要求,或自行创造更好的施工质量。
  
  二、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要求的做法
  
  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成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注意事项: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所谓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所以在我国多项法律都有建筑工程质量要求的规定,在施工和验收时都需要按照建筑工程质量要求进行,并且一旦发生施工质量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要求的时候,可以按照规定对工程进行整改或者返修或者加固等等,然后再次验收直至合格,如果实在多次验收没有合格的工程,有关部门是严格禁止验收。
  
  

·车祸对方全责怎么赔,对方不赔怎么办
    车祸对方全责怎么赔,对方不赔怎么办开车的时候不幸发生车祸,首先要做的就是根据彼此的责任来确定赔偿问题,责任越大赔偿的就会越高,那么就有人问我们,发生车祸对方全责,这种情况下该怎么赔呢?关于车祸对方全责的赔偿问题,请跟随我们阅读下文。一、车祸对方全责怎么赔对方全责应承担全部损失:1...

·一、父母房屋遗产继承过户需要缴纳税费吗?
    一、父母房屋遗产继承过户需要缴纳税费吗?1、你要拿着继承协议去公证处公证,就是确定你是法定的继承人、需要交纳公证费用。2、你拿着这个公证书,房产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及你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其他继承人的放弃继承协议(要公正的)不在的需要他们的死亡证明。3、去该住房所在房产交易...

·强奸罪的量刑基准刑是几年起
    强奸罪的量刑基准刑是几年起根据《刑法》犯该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1) 强奸妇女一人一次的量刑起点。《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强奸妇女一人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实务中应综合考虑犯罪对象、犯罪手段、情节等情况,以具体犯罪的基本犯罪事实的社会危...

·未成年人买房监护人是干什么的?
    未成年人买房监护人是干什么的? 监护人要提交购房人(未成年人)的户口簿或出生证以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如果监护人只有一个,还须提供经公证的监护人证明书,证明其唯一监护人资格。备齐以上资料后,就可前来市国土房管局办理房屋交易登记手续,将该房产登记在未成年人的名下了。 根据法律...

·一、建设工程质保金按照3%的规定从什么时候执行?
    一、建设工程质保金按照3%的规定从什么时候执行?工程质量保证金又称建筑工程信誉保证金,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以参照执行发包人与承包人应该在合同中约...

·克扣工资如何处理,克扣工资的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放足额的工资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因为劳动者提供了劳动,为用人单位创造了财富。但是有些用人单位不会足额发放工资,会克扣工资。这时候如何处理呢?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克扣工资如何处理 1、找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让用人单位及时发放未...

·刑事诉讼没有律师,该怎么指定辩护
    相信您都知道,在刑事案件中有专业的律师提供辩护的话,那么对被告人来讲肯定是很有利的。而要是刑事诉讼没有律师进行辩护的话,此时法院一般是会进行指定辩护的。那么此时该怎样来指定辩护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刑事诉讼没有律师,该怎么指定辩护 指定辩护,又可分为“应当指...

·嫌疑人拐卖儿童最高判什么刑
    嫌疑人拐卖儿童最高判什么刑?拐卖儿童最高判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儿童的量刑标准如下: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

·怎样辨明实用新型专利被侵权
    在我国是十分注重对于专利的保护的,尤其是实用新型,对于它的保护我国订立了非常多的法律法规和各种条款,不过在现实生活当中被认定为使用新型专利侵权的话是需要一定条件的,不是所有的看起来像是侵权的行为都可以被认定。它是要符合一定标准的才可以,而实用新型,由于它是一个专利,具有特殊性,所...

·一方离婚抚养费不给怎么办才好
    抚养费是指夫妻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按照一定标准支付给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一方的费用。夫妻二人离婚后,虽然婚姻关系灭失,但子女是二人共同生育的,二人应共同承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但在现实生活中,一方离婚抚养费不给怎么办才好呢? 一、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