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是怎样规定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是怎样规定的?
您的位置:首页  »  
 

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是怎样规定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为了提高司法机关侦查、审理案件的效率,国家立法机关对司法机关审理案件的时间是由限制的,且需要按照按照既定的流程进行审理。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是由婚姻法进行确定的,人民法院的收费情况,以及审理程序都是受到相关机关以及人民的监督的。
  
  一、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法院审理期限: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 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二、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
  
  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根据案件的不同花费的钱数也是不同的。
  
  首先,必须的是离婚诉讼费用。
  
  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是起诉时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
  
  其次,除了案件受理费,在诉讼过程中产生的申请费;鉴定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根据情况要由某一方当事人垫付。
  
  律师代理费因人而异,好律师就贵些,一般的就便宜,要看怎么和律师谈。
  
  三、起诉离婚的程序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起诉离婚的诉讼费用是由有争议的财产数额进行确定的,在人民法院受理安家前,会按照一般的收费标准进行预收。在受理案之后,需要按照既定的流程审理案件。
  
  

·可以向企业老板要回多少年加班工资?
    可以向企业老板要回多少年加班工资?可以向企业老板要回两年加班工资,加班费用其实实际上一直存在的话都可以主张,但是有诉讼时效的规定,送到学校是两年时间。所以只能够主张两元的。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此外,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

·一、审理离婚案件查财产吗?
    一、审理离婚案件查财产吗?1、没有一方的申请,法院不会主动去查的如果到法院诉讼离婚的,由双方当事人自行提交夫妻感情破裂和财产的证据,法院不会主动调查双方的财产情况。2、如夫妻一方认为另一方隐匿财产的,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调查相关证据,法院决定调查的,会采取查询存款、房产、车辆、股权等...

·“打假”这词大家已不陌生,现在生活中的伪劣产品越来越多了,可
    “打假”这词您已不陌生,现在生活中的伪劣产品越来越多了,可能不经意间你我都有用到伪劣产品。这行为固然为人不齿,但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区分,你我又知道多少呢?接下来我们为你详细解答。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有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遗产继承权法定继承比例是怎样的
    遗产继承权法定继承比例是怎样的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这里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

·现在我国各地的房价上涨的是很快的,而此时有的人就想暂时不出售
    现在我国各地的房价上涨的是很快的,而此时有的人就想暂时不出售,等着房价再涨一些之后,将自己闲置的房屋出售。不过在这段期间也是可以将房屋出租的,那一般房屋出租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细节一:房东问题。租赁交易中的房东问题一般都是指假房东。即骗子租来一套房子,随...

·工伤死亡公司要赔钱吗?
    工伤死亡公司必须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的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领取工伤保险基金的丧葬补助金、扶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作死亡补助金:丧葬补贴:6个月统筹区域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 扶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给职工因工死亡、不能工作...

·工程款 诉讼时效是多久
    工程款 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在此有必要提醒: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起算。   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一定的主张权利行为得以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   因此,各承包商可以采取书面发函(对方一定...

·工程款清偿有几种方式?
    工程款清偿有几种方式? 一、工程款清偿有几种方式 工程款清偿依据建设施工合同约定履行,不论如何约定,以承包人取得其应得工程款为结束。现金支付是最为常见的方式。除此之外,通过债转股、实物分割、产权分割、租赁等方式清偿工程款也不少见。 债转股通常是指承包人将其债权作为投资与发包...

·上市公司法人股拍卖操作程序是什么?
    上市公司法人股拍卖操作程序是什么? 法律中设定法人的概念是为了把公司拟人化而更好地对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而公司作为法人也可以因此而享受到许多法律上的权利。上市公司破产或者欠债时就会将最富有价值的法人股票进行拍卖,那么上市公司法人股拍卖操作程序是什么呢? 上市公司法人股拍卖操作...

·刑事诉讼电子证据的种类
    在刑事诉讼中常见的电子证据主要有两类:
    
      1、开放型计算机系统中的刑事诉讼电子证据,主要有局域网、互联网中的电子证据,如电子邮件、电子公告板(BBS)、开放性电...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