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婚姻法可以起诉第三者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新婚姻法可以起诉第三者吗?
您的位置:首页  »  
 

新婚姻法可以起诉第三者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现如今,不少人的婚姻都陷入了危机,有的出现了第三者,给个人婚姻和家庭带来了严重的伤害。以前的婚姻对此也没有做出法律规定,但是《民法典》可以起诉第三者吗,这也是很多人的疑问,受害的一方大多都是想起诉第三者和出轨的一方。但是到底可以起诉吗,可以到本文了解一下。一、《民法典》可以起诉第三者吗除非他们有事实婚姻,否则你起诉法院根本没办法立案。二、自愿离婚程序根据《民法典》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和市辖区的民政部门或者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其程序如下: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3、批准。对于符合《民法典》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三、离婚可能净身出户的情形1、财产转移根据《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双方中若有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合法财产的行为,则设计财产独占(或多占)的一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涉案财产可以少分甚者不分。即使在离婚后发现以前有财产转移的行为,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2、重婚或婚内非法同居出轨和重婚或者婚内非法同居是不同的概念,出轨是道德的缺失,不具有法律效力,而重婚和婚内非法同居则是犯法的行为,可以进行法律处分。所以,出轨不能要求过错方净身出户,但是情节严重到出现重婚或有配偶者再婚期内与他人非法同居的行为,在离婚时就可以要求赔偿,即过错方少分财产,这是被法律支持的。3、家暴、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经常性实施家庭暴力,有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而导致的离婚,在这类案件的审理中,施暴者作为明显过错方,长期对配偶或其他家庭成员造成身体和心理的伤害,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得到该得的后续治疗费、补偿费以及精神损失费等各项相关合理费用,在财产分配时实现对方(过错方)少分甚至不分的判决。您应该都了解的答案,从法律层面来讲,不存在第三者的,因此受害的一方是无法起诉第三者的,但是可以起诉夫妻的对方对婚姻的不忠诚,这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是我们也要提醒每位夫妻,一定要保护和维护婚姻,不要伤害夫妻任何一方。
  
  
  

·工伤鉴定怎么申请赔偿多少?
    在当今这个城市化飞速发展的时代,工作的过程当中难免会受到伤害,工伤赔偿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劳动者所受的损失。然而很多人对于工伤鉴定的具体流程并不是十分了解,那么工伤鉴定怎么申请赔偿多少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工伤鉴定怎么申请赔偿多少 1、申请时效条件 职工发生事故伤...

·划线支票是什么,有哪些
    划线支票是什么,有哪些分类? 一、划线支票定义 划线支票,又称为平行线支票或横线支票,是指票据权利人或者义务人在支票的正面划两条平行线,或者在平行线内记载特定银行等金融机构,付款人仅得对该特定银行或金融机构支付票据金额的一种特殊支票,使用划线支票的目的是为了在支票遗失,被人冒领...

·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罪情节严重的认定
    日常生活中,经常出现陌生人打电话来推销产品,这时候我们会很气愤的质问对方你从哪里得到我的电话号码的。其实,这些都是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造成的后果,这种现象的出现严重打扰了公民的正常生活,侵害了公民的人格尊严。因此,刑法对这种行为进行惩罚,规定了非法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罪。我们在下文为您...

·根据法律规定辞退员工还有赔偿吗?
    根据法律规定辞退员工还有赔偿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辞退员工还有赔偿吗? 根据法律规定辞退员工还有赔偿的,如果无故辞退需要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

·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规定的目的是什么
    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规定的目的是什么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规定的目的是加快农村土地征收改革与完善土地流转制度;建立农村金融机制,制止地方土地生财。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

·出版社的进货合同范文是怎么样的?
    出版社的进货合同范文是怎么样的? 一、出版社的进货合同范文是怎么样的? 卖方: 买方: 签订地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买卖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二、供应设备: 三、 质量与检验 1、卖方须准时提供全新的、包装完美无破损的、备件齐全的、完全符合国...

·法院能查封过户给孩子的房产吗
    可以被查封。首先为了逃避债务,将财产转到子女名下,属于无偿赠的合同,有效;其次,合同法规定了债权人撤销权,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事由(财产变动)之日一年内行使,撤销你与子女的赠与合同,所以,是可以被查封的。再次,如果你的房产上已经存在抵押权且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是可以对抗善...

·劳动法关于公司辞退员工的条款是怎样的?
    劳动法关于公司辞退员工的条款是怎样的? 一、劳动法关于公司辞退员工的条款是怎样的? 《劳动法》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

·房屋交付常见的纠纷有哪些
    房屋交付是出卖人将所建房屋交付于买受人的行为。交付房屋关系质量验收、逾期责任、风险负担,双方对房屋质量及相关问题经常产生纠纷。那房屋交付常见的纠纷有哪些?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负担其他权利或产权瑕疵 出卖人交付的房屋之上可能负担多种权利,如银行的...

·探望权如何实现?
    1、 随着离婚案件的不断增加,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要求探望子女而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我国婚姻法虽然明确规定了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但在实际执行过程却会遇到许多问题,执行起来也比较困难。 探望权就其性质而言,是亲权的内容。亲权是基于父母的身份而...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