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遭遇男性家庭暴力怎么办?律师电话13951899110
遭遇男性家庭暴力怎么办?
您的位置:首页  »  
 

遭遇男性家庭暴力怎么办?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遭遇男性家庭暴力怎么办?社会发展到现代,女性 在家庭中的地位有了提升,但家庭暴力仍然存在。结婚之后,许多女性在与丈夫的相处过程中都会发现男性有家庭暴力行为,使得女性的身体和心理承受了巨大的伤害。那遭遇男性家庭暴力怎么办?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遭遇男性家庭暴力怎么办?
  1、社会救助: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2、民事救济: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内容,受害人可以在离婚诉讼中向施暴者要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与精神损害两个方面。3、刑事惩罚:若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如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强奸罪等,应当依照刑法有关规定给予制裁。对于受害者的报案,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4、行政处罚: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婚姻法》第43条第2款规定,“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这是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的受害人的救助措施。如果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根据《婚姻法》第43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受害人要求依法处理的,公安机关才能受理,受害人未向公安机关要求处理的,公安机关不予处置。
  二、家庭暴力干预政策有哪些?
  1、制定相关的法律:制定一部专门的家庭暴力法,从制度上对制止家庭暴力提供保证。同时积极鼓励公、检、法、司机关的积极参与和配合,调动警察和律师在制止和反对家庭暴力中的作用。研究表明,没有法律保护,公安司法机构的不干预是导致家庭暴力行为长期存在的一个主要原因。2、加强公众宣传和教育:⑴建立和谐的夫妻关系和美满的家庭生活是社会安定的基础,因此反对家庭暴力是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环节。⑵加强对家庭暴力的定义和界定、研究和宣传,家庭暴力的内涵,不仅包括武力,还包括心理方面和性方面的内容。⑶夫妻冲突绝对不可以动手,夫妻冲突是不可避免的,如何寻求非暴力的解决途径,是我们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⑷家庭暴力绝对不是家务事,这是对妇女权利的侵犯。⑸每个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参与反对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活动。众所周知,中国的某些文化习俗和传统,在很大程度上,维护了家庭暴力的存在,因此,要改变旧有的文化传统,必须建立一种新的反对家庭暴力的文化氛围,这就需要社会的共同参与,大力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3、在社区层面(或村委会)开展家庭教育,传授夫妻和谐相处之道。在社区层面,大力推行家庭教育项目,一方面大力宣传家庭暴力的危害性和对社会的影响,另一方面让夫妻互相学习解决婚姻冲突的非暴力方法。家庭暴力发生在夫妻之间,涉及千家万户,有了法律和司法干预,并不代表家庭暴力现象会自动消除,还需要千千万万的夫妻共同努力,才可能改变。4、建立并开展针对施暴者和受害者的辅导服务。我们认为需要发展社会服务,发挥社会工作者和心理辅导师的作用,对使用暴力者和受到暴力伤害者提供相应的辅导服务,让他们在一个安全的信任的环境中,学习夫妻和谐相处的方法,调动夫妻双方参与建立和谐的夫妻关系和家庭关系。针对那些有特别需要的人来讲,应该根据个体需要,提供相应的心理辅导和服务,帮助他们解决问题,为建立平等和谐的夫妻关系而努力。5、政府拨出一定的经费,支持全国性机构和民间组织开展对受害者的庇护服务和心理咨询活动。6、在中小学教育中增加反对针对女性的性别歧视的内容,改变传统的男强女弱的社会性别期望,大力提倡男女平等。从儿童时期开始,就培养孩子们学习用非暴力的方式是不可以接受的。7、妇联在社区宣传和教育中,充分发挥核心领导作用,出面协调和组织一个集妇联、街道、派出所、法院等部门的合作机构,专门处理家庭暴力事件,使人们意识到,反对家庭暴力是一个重要的关系到妇女权益的社会工程,需要通过您的力量来解决。在许多人的传统观念中,仍然会认为家庭暴力只是夫妻间的隐私,并不涉及犯罪 。但事实并非如此,家庭暴力由于时间的持续性以及难以被人们所发现,所以造成的伤害是巨大 的,而施暴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犯罪。所以,每一位女性都要了解遭遇男性家庭暴力怎么办,一旦在生活中遇到类似的情况,要勇于寻求帮助,必要时报警解决。
  
  
  

·人去逝后所交的住房基金和养老金算遗产吗
    人去逝后所交的住房基金和养老金算遗产吗算遗产,如果没指定继承人的话,就由法定继承人按比例继承.法定继承人第一继承顺序:配偶,子女,父母。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

·诈骗罪判三年以下一定能缓刑吗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具体针对诈骗犯罪有三个不同的量刑幅度,其中有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这刚好满足了缓刑的条件之一,那诈骗罪判三年以下一定能缓刑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诈骗罪判三年以下一定能缓刑吗 诈骗罪判三年以下不一定能缓刑。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

·分公司签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分公司签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

·刑事不立案发现新证据立案侦查是否合法
    刑事不立案发现新证据立案侦查是否合法 一、刑事不立案发现新证据立案侦查是否合法? 刑事不立案发现新证据立案侦查是合法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条件具体是: 1、有犯罪事实 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

·掩饰隐瞒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日常生活中,心善的人往往很多,但正也成为了他们的一大弱点,犯罪嫌疑人会利用这一心理哀求目击者等人员对他们的犯罪事实进行隐瞒,导致在办案过程中受阻,但是这种行为也会涉及犯罪,那么掩饰隐瞒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立案...

·旷工两天被辞退可以拿失业金吗?
    旷工两天被辞退可以拿失业金吗 旷工如果没认定为劳动合同法的第39条的情形,并且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其他条件,那么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拿到经济补偿。旷工解除劳动合同是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

·夫妻财产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
    财产协议不一定就是在夫妻离婚之际才能做出,生活中在共同生活期间或分居期间,夫妻都是可以就彼此的财产做出一个协议约定。那么您知道夫妻财产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夫妻财产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 夫妻财产协议除非另有约定外,应自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字起生...

·发明专利代理合同范文
    发明专利代理合同范文 发明专利代理合同范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市_______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以下发明创造(下称“该发明创造”)的专利代理申请事务: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六级工伤保留劳动关系后的工资会减少吗?
     一、六级工伤保留劳动关系后的工资会减少吗? 会减少的,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70%,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

·缺席判决会自动离婚吗
    缺席判决会自动离婚吗 一、缺席判决会自动离婚吗 我国是没有缺席判决自动离婚的,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出席庭审的,法院会作出缺席判决,但会不会离婚,由实际情况而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