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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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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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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知道,在工作中或因工作原因发生的人身伤害都可以做工伤认定,再根据其结果申请赔偿。可是人们不清楚工伤认定责任划分到底有什么内容。那么,工伤认定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工伤认定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 
  
  1、直接责任者:其行为与工伤事故发生有必然因果关系的人,如操作者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当班主管、工段长、班长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维修人员检修后设备漏电等;输送、运转等设备维修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处理安全装置;生产作业现场的违章操作现场主管、工段长、班长未及时制止等。
  
  2、管理责任:凡受工伤者的车间、部门承担违章操作管理责任,岗位安全培训责任,转岗安全培训责任,事故隐患未及时报告处理导致工伤的管理责任。
  
  3、任何因违章指挥所导致的工伤事故由指挥者承担责任。
  
  4、重复发生的事故一般追究其车间主管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5、无章可循所导致的工伤事故分为:
  
  (1)未及时报告或未报告,由操作人者、指挥者承担责任;
  
  (2)报告给相关部门或负责人,而相关部门或负责人未及时处理或采取措施,由相关负责人或部门承担责任。
  
  6、机器设备突发性故障、缺陷所导致的工伤事故分为:
  
  (1)因机器设备设计缺陷,材料不符所导致,由设备供应商承担责任,设备验收者承担管理责任。
  
  (2)如因设备操作不当,维护、维修不当导致,由机器的操作者或维修、维修者承担相关责任。
  
  7、随意拆除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调整不当或安全装置有故障而未及时报告,由于安全装置拆除,管理者承担管理责任,未经单位负责人许可,高危、消防危害未经安全主任、保安队长书面批准,擅自加装、改装设置图示,使用明火,随意使用易燃易爆物料的作业场所等违章行为,由指挥者、工艺工序确定者承担管理责任。
  
  8、员工因违反安全常识如:上下楼梯、行走摔伤、关门被门压手等,由受伤者本人承担直接责任,但如因路面油污杂乱物品等因素导致,由路面污物杂物带入者和路面清洁责任人员承担主要责任,公共部分由单位负责,生产车间内由车间负责人负责。
  
  9、违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所导致工伤事故,由违反规定的操作者及现场当班主管、班长承担直接责任,其所在部门负责人承担管理责任。
  
  10、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所导致工伤事故由采购者及验收者承担管理责任。
  
  11、违反规章、程序进行作业或指挥所导致的安全事故,由违章作业或指挥者承担直接责任。
  
  12、无法明确界定的工伤应由单位进行调查分析确定,或向政府职能部门咨询。
  
  13、安全事故的界定责任是一项复杂的事项,往往并非某一个部门或人员是责任者。因此,以上的责任界定条款主要是原则性的分析,进行调查时要具体分析,实事求是进行确认,如出现异议,可向高一层管理者提出,由单位安全管理委员会裁决。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工伤认定责任划分主要依据发生伤害时的具体情况,通过相关部门专业评估后所作出的。所以说,其具有科学性的特征。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您还可以咨询工伤认定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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