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中的过错抚养权如何争取?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婚姻中的过错抚养权如何争取?
您的位置:首页  »  
 

婚姻中的过错抚养权如何争取?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很多离婚案件都是由一方过错引起的,比如男方出轨、找小三等。通常情况下,在分割共同财产的时候,对于无过错方,要给予一定的照顾。而除了分割财产外,争夺小孩抚养权也是离婚案件中一个焦点。那么婚姻中的过错抚养权如何争取?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婚姻中的过错抚养权如何争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只有在离婚财产分配时,法院才会考虑判决过错方持有份额与无过错方有差异,也就是说在分配财产时,过错方要吃些亏。但判决小孩归哪一方抚养不会依据过错是否而定的,小孩年龄较小时会优先或说偏重于判给女方。同时,为了小孩子的健康成长,重要的考虑因素是看哪一方更有利于小孩子的成长(如双方的个人素养、居住环境、经济收入等)而定的。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2、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3、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4、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5、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取,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二、离婚小孩抚养权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2、再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综上所述,婚姻中的过错方只有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也承担一定责任,少分或者不分。婚姻中的过错抚养权的争夺并不会因为过错而有区别。按照通用的原则,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男方要承担抚养费。而孩子比较大的话,双方应该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协商抚养权归属。
  
  
  

·单位能不能克扣员工提成
    销售人员的工资基本上是由提成款和基本工资组成的,其中提成款占了很大一部分。但现实中总会有单位会克扣员工的提成款。那么单位能不能克扣员工提成?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单位能不能克扣员工提成单位不能克扣员工提成。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提成款应该支...

·拆迁补偿中的“重置价”
    拆迁补偿中的“重置价”也称重置价格,是指按上一年重新建造与应计算重置价的房屋相同结构、相同建筑标准、相同质量的房屋所需要的价格。也有的将重置价称为房屋的单方工程造价。重置价的计算方法就其本质来说,属于房地产评估方法中的成本法,但重置价实际上还不是成本价,只是成本价的主要组成部分。...

·夫妻离婚后婚内房产如何分配
    夫妻在缔结了婚姻关系后所购买的房产,我们都可以认为是属于婚内房产的,这样的房产多半也就是共同房产,因此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需要进行分配。那么夫妻离婚后婚内房产如何分配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一方赠与另一方的房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

·刑事案件法院下了判决书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刑事案件法院下了判决书什么时候开始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也就是说,刑事判决书下来之后,要执行必须等其生效,上诉期经过当事人没有上诉的,判决书才...

·什么是房产税,个人住房房产税如何征收
    对于每一个购房者,我们对于什么是个人住房房产税、个人住房房产税如何征收以及怎样去计算个人住房房产税的问题知之甚少,对于这一系列问题,我们今天将一一述说给您,让您在购房的时候能够清晰的了解自己应交多少房产税。 一、什么是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

·刑法修正案九溯及力的规定是什么?
    刑法中对于特定犯罪形式的规定虽然基本上不会有太大的变动,但是不能避免社会的发展让刑法的内容因此调整后改变了对以往罪行的处罚力度,但是如果在修改刑法之后发生的变化涉及到过去的犯罪就必然要求探究溯及力的问题。那么,刑法修正案九溯及力的规定是什么? 一、刑法修正案九溯及力的规定是什么?...

·厂里工伤不赔钱怎么办
    出了工伤厂里拖着不赔钱,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之后申请劳动仲裁解决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

·骗取贷款罪的认定
    贷款是众所周知的一个事情,随着民间贷款的流行,越来越多的人对贷款的理解都更加的深入。那么对骗取贷款罪的理解是什么呢?其构成要件是骗取贷款罪的认定标准,要把握骗取贷款罪的要点,就得先弄清它的含义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 一、什么是骗取贷款罪 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

·子女继承父母遗产分配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继承父母遗产的分配比例规定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

·起诉离婚后对方借的钱怎么算?
    起诉离婚后对方借的钱怎么算? 只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对方借的钱并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由对方承担,属于个人债务。 二、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起诉离婚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