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撤销婚姻民事判决书的格式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撤销婚姻民事判决书的格式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撤销婚姻民事判决书的格式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我国的婚姻法当中有着明确的规定,针对不符合国家婚姻登记情况的人员,婚姻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对婚姻进行撤销,撤销婚姻的民事判决书通常由法院出具。撤销婚姻的执行是在符合国家新婚姻法的规定的情况下进行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撤销婚姻民事判决书的格式是什么?
  
  一、撤销婚姻民事判决书的格式是什么?
  
  ××××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一并审理的民事案件用)
  
  (××××)×行民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因不服(行政主体名称)(写明案由)一案,本院已以 (××××)×行初字第××号(具体案号)立案。×××(申请人名称)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向本院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写明具体民事纠纷的案由)。本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或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判),于××××年××月××日公开(或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写明本案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写明原告的诉讼请求、主要理由以及原告提供的证据等)。
  
  被告×××辩称,……(写明被告的答辩请求、主要理由以及被告提供的证据)。
  
  第三人×××述称,……(写明第三人的意见、主要理由以及第三人提供的证据、依据等)。
  
  本院依法调取了以下证据:……(写明证据名称及证明目的)。
  
  经庭审质证(或庭前交换证据、庭前准备会议),……(写明当事人的质证意见)。
  
  本院对上述证据认证如下:……(写明法院的认证意见和理由)。
  
  经审理查明,……(写明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必要时可增加相关行政裁判认定的事实)。
  
  本院认为,……(写明判决的理由。必要时可增加相关行政裁判理由)。依照……(写明判决依据的法律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条、款、项、目)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二、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我们可以看出,在判决书当中,针对原被告双方,判定结果,依据的法律等这些重要信息,都会在判决书当中标注清楚。另外针对可撤销婚姻的原因,我们也在上文当中为您进行了详细的解答,您可以参考一下。
  
  

·没有有效遗嘱的房产应该怎么分
    没有有效遗嘱的房产应该怎么分一、没有有效遗嘱的房产应该怎么分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那么,没有遗嘱的,想要继承房子的话,应该按照法...

·没签合同怎样确定劳动关系
    通常,我们是根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来确定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的。那要是实践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签合同怎样确定劳动关系呢?很多纠纷的处理都需要先确定劳动关系,下面我们就来为你解答。 一、没签合同怎样确定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如果未订立书面劳动合...

·现在经常会遇到一些工作人员,因为当时进入公司或者是企业的时候
    现在经常会遇到一些工作人员,因为当时进入公司或者是企业的时候觉得签订劳动合同是没有必要而且还很麻烦的事情,现在被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就没钱了,其实我们告诉您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金一样可以拿到的。 未签劳动合同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十四条、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

·一般刑期从什么时候算?
    一般刑期从什么时候算我国《刑法》对罪犯的起始刑期的规定如下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五十一条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

·江苏省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虽然我们都能听说,挪用公款这种行为是触犯法律的,那么对于他的立案标准,可能有些人就不知道,所以今天我们来共同讲述一下,江苏省挪用公款的相关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相关的说法,这种行为应该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来看下文。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

·持有、使用假币罪的立案标准
    1、持有、使用假币罪的立案标准 持有、使用假币罪立案标准: ...

·醉驾要判刑吗?
    醉驾要判刑吗?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安全事故等级上报有哪些规定
    安全事故等级上报有哪些规定一、安全事故等级上报有哪些规定1、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

·根据法律规定拘留多久送到看守所?
    根据法律规定拘留多久送到看守所?根据法律规定拘留24小时内送到看守所,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

·交通事故责任书怎么去拿
    交通事故责任书怎么去拿 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后,会向交通事故的当事人送达。 二、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62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