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夫妻离婚咨询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夫妻离婚咨询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夫妻离婚咨询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我们知道,在法治社会中需要用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在离婚过程中需要一走法律程序,因为离婚案件的处理对律师的经验要求特别高,而律师的从业年限也会影响到案件代理费的标准,一般都要按照实际情况缴纳高额的律师服务费,那夫妻离婚咨询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一、执业律师代理参与案件的调解,诉讼,除每件收取3000-5000元的办案手续费外,还应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计协商收费:争议标的另加收费比例1万元以下免收1--10万元(含10万元) 标的额乘(6%--9%)10--20万元(含20万元) (标的额-10万元)乘(4%--8%) (1--10万元部分收费)20--50万元(含50万元) (标的额-20万元)乘(3%--6%) (1--10万元部分收费) (1--20万元部分收费)50--100万元(含100万元) (标的额-50万元)乘(2.5%--5%) (1--10万元部分收费) (10--20万元部分收费) (20--50万元部分收费)1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 (标的额-100万元)乘(1%--2%) (1--10万元部分收费) (10--20万元部分收费) (20--50万元部分收费) (50--1,00万元部分收费)1000万元以上 (标的额-1000万元)乘(0.5%--1%) (1--10万元部分收费) (10--20万元部分收费) (20--50万元部分收费)(50--1,00万元部分收费) (100--1000万元部分收费)曾办一审又办二审的案件可以减低收费.二、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我国的法制化程度在不断的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增长,在这样的背景之下解决婚姻问题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来进行,不判离双方仍然是夫妻,财产仍然属共有,不分彼此,所以法院一般在离婚诉讼中就诉讼费用的处理掌握为由双方共同承担。
  
  
  

·劳动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劳动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有哪些在对劳动纠纷进行处理的时候,具体的处理方式包括了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其中无论是申请劳动仲裁,还是提起劳动诉讼,这都是有时效要求的。那到底劳动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法院...

·春节火车票退票新规定有哪些
    春节火车票退票新规定有哪些一、春节火车票退票新规定火车票退票没有具体法律规定,由铁路局制定并发布。春运期间购买火车票后要退票的和我们平时购买火车票退票的规定大致是一样的,退票收取的手续费如下:开车前8天(含)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费;票面乘车站开车时间前48小时以上的按票价5%计...

·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民法典》第505条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经营范围是市场主体从事经营活动的业务范围。我国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对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的管控较为严格。1986年公布、1987年实施的...

·破产程序启动后涉及债务人诉讼的处理方式
    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以债务人为原告的其他民事纠纷案件尚在一审程序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案件已进行到二审程序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对债务人财产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以债务人为被告的其他债务纠...

·一、房屋没有使用是否买卖不破租赁?
    一、房屋没有使用是否买卖不破租赁? 在房子没有使用的情况下也有可能构成买卖不破租赁,房屋没有使用和买卖不破租赁之间是没有关系的,“买卖不破租赁”的要式条件 第一、租赁合同已成立并生效(现实生活中主要从租赁合同是否办理登记、备案等方面判断); 第二、租赁物已交付承租人(现实生...

·商业车险新规定是怎样的
    商业车险新规定是怎样的?现在的生活,过得越来越好了。以前人们出行都是靠走路或者是自行车,极少有人家可以拥有摩托车,而现在,拥有摩托车的人家也很少,许多都购置了小汽车。车辆多了,出事故的概率也高了。车辆购买时,都会选择再购买一些保险。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2017年商业车险新规定是...

·事故处理中怎么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是公安交管部门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是否具有交通违法行为、其交通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客观情况认定当事人的过错责任。那么,怎么认定交通事故责任?也就是说,如何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看完下面的介绍您就知道了。 一、怎么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公安交通管...

·轻微交通事故交警怎么处理?
    一、轻微交通事故交警怎么处理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 4、裁决处罚。 在实践中,在道路上发生轻...

·敲诈勒索罪被起诉怎么办?
    敲诈勒索罪是指行为人强行地以非法的手段索要被害人的财务的行为。敲诈勒索罪属于刑事犯罪,只要一经认定犯本罪的,其处罚是比较严厉的。那么敲诈勒索罪被起诉怎么办呢?敲诈勒索罪的判定方法有哪些?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一一介绍。 一、敲诈勒索罪被起诉怎么办?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盗窃罪与诈骗罪的界限是什么
    盗窃罪与诈骗罪其实都是侵犯他人公私财产的犯罪,而在一些具体的行为上面,有点像盗窃罪,同时也有点像诈骗罪,因此就让部分人区分不清楚,这样自然是无法定罪处罚的。那到底盗窃罪与诈骗罪的界限是什么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盗窃毒品构成何罪 《全国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