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随着工业的不断发展,世界范围内的环境已经被破坏的很严重,每时每刻都有动植物在灭绝,主要的原因就是人类的破坏,因此每个国家已经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对于环境保护有很多的法规,那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是什么?
对于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本款和本条第4款规定了三个量刑档次:①对于走私本款所列物品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②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这里所说的“情节特别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或者大量走私上述物品的。③走私上述物品数额特别巨大的走私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危害严重的主犯,等等,司法机关在办理案件时,其具体数额标准,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解释》中关于“情节较轻”、“情节特别严重”等解释的内容办理。
二、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禁止进出口的制度。本罪的犯罪对象则是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所谓珍贵动物,是指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稀有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其不仅包括具有重要观赏价值、科学研究价值、经济价值以及对生态环境具有重大意义的珍贵野生动物,亦包括品种数量稀少、濒危绝迹的濒危野生动物。既可以是我国特产的,亦可以是虽不属于我国特产但已在世界上列为珍稀濒危种类的动物。根据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动物分为一级保护动物和二级保护动物。再根据国务院1998年12月10日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属于珍贵动物的有256个种或种类,如大熊猫、金丝猴、猕猴、文昌鱼、白唇鹿、扬子鳄、丹顶鹤、天鹅、野骆驼等。至于珍贵动物制品,是指珍贵动物皮、毛、骨等制成品。上述珍贵动物及其制品还必须为国家禁止进出口,才能成为本罪对象。否则,虽为珍贵动物及其制品,但不为国家禁止进出口,即使有走私行为,亦不能构成本罪。(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其行为方式与走私武器、弹药罪的行为大体一致,具体可参见走私武器、弹药罪的有关介绍。(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及单位都可以构成本罪而成为本罪主体。(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行为人不知道属珍贵动物及其制品或虽知道为珍贵动物及其制品但却不知道为国家禁止进出口,即使有走私的客观行为,亦不能构成本罪。至于其目的,既可以是为了非法牟利,也可以是其他目的,但这不会影响本罪成立。
三、刑法条文
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第四款、第五款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第一款、第二款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对于动植物的保护最为直接的就是禁止对珍稀动物的打猎买卖,但是还是会有人在利益的趋势之下选择铤而走险去买卖珍贵动物,终将会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
·撤销土地使用权证管辖,案件类型有哪些?
撤销土地使用权证管辖,案件类型有哪些? 一、管辖
一种是向土地所在地的上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这种情况的申请期限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如果超期了,复议机关会以申请复议超期为由不受理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
另一种是向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交通意外致人死亡的处理流程和相关程序?
交通意外致人死亡的处理流程和相关程序?
交通意外在现在是屡见不鲜,经常都会有相关的新闻资料爆出。那么我们在交通意外发生后应该如何处理呢?情况严重是又该怎么样处理呢?发生意外后我们要做的事情是什么呢?因为很多网友法律知识和意识都很薄弱,在事情发生后会不知所措。所以我们今天就带您一...
·城镇土地使用暂行条例
城镇土地使用暂行条例 第一条 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
·农村孩子的最低抚养费是多少钱?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离婚后,有孩子探视权的一方需要按照既定的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而抚养费的支付是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孩子的实际需要确定的,故而不同的地方的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存在着差异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农村孩子的最低抚养费是多少钱的相关信息。
一、农村最...
·农村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怎么计算
实践中,并不会因为农村中的夫妻离婚就不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了。在孩子问题上面,其实农村和城市的处理都是一样的。不过如果涉及到共同财产的分割,则由于农村中还关系到耕地等的分割因此情况也不一样。那通常农村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算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农村离婚孩...
·黑龙江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黑龙江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
挂号费 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
·媳妇改嫁能带走土地承包经营权吗?
媳妇改嫁能带走土地承包经营权吗? 一、妇女改嫁能否带走土地承包经营权?
根据《土地承包法》第30条的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
·发现新的犯罪是否重新立案?
发现新的犯罪是否重新立案?发现新的罪名即是漏罪:判刑后发现新的犯罪案件,应当重新审判按新刑期服刑。根据《刑法》第70条的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
·现实中,如果购房人在支付了首付款后又希望解除买卖合同,为了避
现实中,如果购房人在支付了首付款后又希望解除买卖合同,为了避免给自己造成经济损失,就必须了解该如何退房的方方面面。那么,具体而言,首付款付后如何退房呢?我们为您整理相关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一、首付款付后该如何退房
如果购房人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者开发商的严重违约...
·法律有规定二个股东的公司叫什么公司吗?
一、法律有规定二个股东的公司叫什么公司吗?
法律有规定二个股东的公司叫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需要2个或2个以上股东,允许1个股东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这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又称“一人有限公司”(但公司名称中不会有“一人”字样,执照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