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专利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专利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专利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专利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专利权是一种排他性权利,是知识产权的一种,专利权是可以通过订立合同的方式进行转让的。然而并不是合同签定后,专利权就能立即生效的,还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今天,就让我们带您一起来看看专利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及一些注意事项吧。
  
  一、转让专利前要注意以下几点:
  
  1、正确评估自己的专利价值,太高的价格会吓跑投资者。
  
  2、技术成熟,有样品,有相关的视频给投资者看。
  
  3、有详细的策划,并写好相关策划书。
  
  4、专利已经授权,未经授权的专利一般不转让。
  
  二、专利转让合同生效条件
  
  专利权转让一般都是用合同的方式,但并不是合同签定后专利权就能生效的,还需要去相关部门登记才能生效的。
  
  《专利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转让合同自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
  
  看起来两者不一致,但《民法典》所规定的是转让合同的生效,《专利法》规定的是转让行为的生效,这有点象《民法典》规定房屋的转让,自办理产权证过户手续时生效一样
  
  比如:在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与客户a订立转让合同后,又与客户b就同一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订立了转让合同,且与客户b共同到知识产权局办理了登记,那客户b就是本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受让人。但与客户a之间的转让合同仍然有效,客户a可以依据此合同要求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所以转让合同要到知识产权局登记,登记之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对转让给予公告。转让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而不是公告之日起生效。
  
  三、专利转让注意事项
  
  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2、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综上所述,专利转让合同在签订完之后,还需要到知识产权局登记,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对转让给予公告。专利转让合同生效的效力自公告后才会产生。除此之外,还应注意的是,在转让的前,应该考察自己的合同标的物的价值;在转让后牵扯到其他第三人的,应注意权利义务的变化。
  
  

·遗赠抚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三者关系
    在我国,离婚已经是非常普遍的问题了,离婚就会牵扯到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的问题。当然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诉讼离婚需要经过法院上诉。在遗产继承中,当同时存在遗赠抚养协议、遗嘱和法定继承时,那么遗赠抚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三者应该如何处理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法定继承是...

·摔倒腰间盘突出算不算工伤?
    摔倒腰间盘突出算不算工伤? 一、摔倒腰间盘突出算不算工伤? 摔倒腰间盘突出有可能算工伤,如果是属于工作期间当中发生的一些意外性伤害,可以认定成为工伤,如果是下班之后的一些伤害,不能够认定为工伤。出血的发病机理常见的有高血压、外力作用。工伤三要素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最重要的是...

·公司债券承销商资格都有哪些呢
    公司债券承销商资格都有哪些呢 一、公司债券承销商资格都有哪些呢 1、主承销商和副主承销商资质 (1)已经承担过2000年以后公司债券发行主承销商、或累计承担过3次以上副主承销商的金融机构方可担任主承销商。 (2)已经承担过2000年以后公司债券发行副主承销商、或累计承担过...

·郑州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需要注意什么
    买房是人身中大事之一,那么买房费用对于广大老百姓都是一笔天文数字,甚至买房首付都是跟家里的亲戚朋友借来的。买房最重要的是签订买卖合同,那么一起来了解一下郑州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应该注意什么。郑州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首先您应该注意的是合同条款,是否公平,还应该考察开发商的资质等。1、郑...

·蓝牌货车超高处罚标准有哪些法律依据?
    在我国对交通的治理一直都较为严格,这是因为我国的交通安全得到强有力的保障。相关的驾驶者和运输者都应该遵循我国的交通法律法规。那蓝牌货车超高处罚标准有哪些法律依据呢,下面本站我们就为你进行详细的解答。一、蓝牌货车超高处罚标准有哪些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刑事诉讼法冻结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执法机关人员在办案的时候,有的时候为了办案的需要,可能会将犯罪嫌疑人的财产和物品进行冻结扣押。但是冻结犯罪嫌疑人的财产也不是说可以无限期的进行冻结的,也是需要参照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的相关法条来进行的。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刑事诉讼法》冻结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一、《...

·别人欠钱不还起诉后还是不给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起诉后还是不给怎么办?欠钱不还可以带着相关证据材料去法院起诉欠债人。法院判决以后还是不还,可以去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以没钱为借口,法院会调查他其他的财产如不动产等,如果隐瞒或拒绝的,法院会进行拘留或者罚款。不会追究刑事责任。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

·解除劳动合同没有工会用通知吗?
    解除劳动合同没有工会用通知吗 不用,在有工会的单位,一般在解除员工的时候需要通知工会。而现实中,有的员工就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没有通知工会为由,主张单位的解除行为是违法的。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 我国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单...

·医疗责任纠纷代理词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医疗责任纠纷代理词要注意哪些问题? 撰写代理词的注意事项 撰写代理词正文,应当着重注意下列问题: 第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抓住争执点,鲜明地提出代理意见,并围绕这一观点从多角度、多侧面展开论证。要从事实、证据、法理、逻辑等多方面进行分析。 第二,立足于事实和...

·民事诉讼起诉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民事诉讼起诉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一、 公民起诉应提交的材料: 1、起诉书(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都须原告签字或盖章) 2、主要证据材料复印件。(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 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法定(指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人...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