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未成年人犯罪需要负刑事责任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未成年人犯罪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您的位置:首页  »  
 

未成年人犯罪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未成年人也就是未满18周岁的公民,大多数未成年人的生活还需要依靠父母的扶持。未成年人也不属于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犯了罪则需要负刑事责任,但未成年人犯罪要负刑事责任吗?某些犯罪的最高刑是死刑,而未成年人犯罪会判死刑吗?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详细为您展开介绍。
  
  一、未成年人犯罪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对于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承担刑事责任的一般年龄界限是年满16周岁以上的人,即凡年满16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在量刑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未成年人犯罪会判死刑吗
  我国刑法在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上,还有以下两条重要而特殊的处理原则:1、从宽处罚的原则。即对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就是说,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是一个法定的必须从宽处罚的情节。至于是从轻还是减轻以及从轻减轻的幅度,则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件确定。2、不适用死刑的原则。刑法典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这里所说的“不适用死刑”是指不允许判处死刑,不是说“不执行死刑”,也不是说等满18周岁再判决、执行死刑,这是个原则要求。因此,未成年人不会判死刑。未成年人犯罪要负刑事责任吗?在某些情况下,犯罪分子即使是未成年人,也依然要负刑事责任。虽然未成年人犯罪不会被判处死刑,但是对于要负刑事责任的未成人罪犯来说,不代表其刑事处罚就会很轻,该重判的时候依然会重判,只是不会被判处死刑而已。如果您的孩子还是未成年人,在其涉嫌犯罪后,您要及时为其委托刑事辩护律师为其辩护,以争取能够减轻处罚,获得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不至于孩子的大好青春在牢狱中蹉跎。
  
  
  

·一、解除劳动合同后怎么办理社保吗?
    一、解除劳动合同后怎么办理社保吗?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要注意,必须获得经济补偿,还有失业金补贴。 办理手续手续后,要拿到离职证明、社保手册、医疗保险缴纳单,然后,先到劳动局办理失业证注册失业;才能到人社局办理社保转接,就可以自己缴纳社保费用。 解除劳动合同后,...

·遗弃罪造成死亡怎么处罚?
    遗弃是一种不好的现象,但是从过去到现在都时有发生,有抚养义务但是拒绝抚养遗弃后造成恶劣影响的,就造成了遗弃罪,遗弃罪按照规定是会受到一定的处罚的,但是如果遗弃罪造成死亡的话,那么就属于遗弃罪里面十分恶劣的情况,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至于如何制裁遗弃罪我国法律都有明确的规定。 ...

·就同一争议先后在外国法院和人民法院起诉的如何办理?
    对于我国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涉外商事案件,一方当事人已经向外国法院起诉,而另一方当事人向我国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予受理。。...

·关于合同履行的全面履行原则是什么?
    关于合同履行的全面履行原则是什么?合同履行的全面履行原则就是要求当事人根据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期限、地点、方式、包装、价款、酬金等,而进行的全面地履行。全面履行,是衡量合同履行程度和违约责任的尺度。全面履行原则,是实际履行原则的体现与充实。根据《民法通则》第88条的...

·残疾人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计算?
    残疾人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计算? 误工费是不分人群的,残疾人一样的误工费的,发生交通事故报交警处理,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残疾人出现人身损害,有误工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二款:“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

·限价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区别有哪些
    限价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区别有哪些 ?相对于一般的商品房来说,限价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比其要便宜很多,但是,对于限价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来,许多人并不是很了解,并不知道限价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区别有哪些,下面就和我们一起来做一下具体的了解。经济适用房与限价商品房的区别经济适用房是指具...

·一、醉驾免于刑事处罚方法规定是什么?
    一、醉驾免于刑事处罚方法规定是什么? 1、醉驾免于刑事处罚方法规定是要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指根据《刑法》规定,不构成犯罪的。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不构成犯罪的,当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

·对于商标侵权惩罚标准是什么?
    对于商标侵权惩罚标准是什么 一、对于商标侵权惩罚标准是什么? 1、责令停止侵权 具体措施如下: (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2)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3)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

·结婚后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后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 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产; 3、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非法使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非法使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