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什么叫徇私枉法罪 徇私枉法罪判多少年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什么叫徇私枉法罪 徇私枉法罪判多少年
您的位置:首页  »  
 

什么叫徇私枉法罪 徇私枉法罪判多少年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可能涉嫌犯徇私枉法罪。本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非司法工作人员不犯本罪,对此,需要严格把握。另外,与一般的犯罪行为不同,构成本罪没有情节严重的要求,而刑法条文关于犯罪概念的规定却讲到“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在“情节严重”和“情节显著轻微”之间寻找平衡点,是认定徇私枉法罪的关键。那么,什么叫徇私枉法罪,到底徇私枉法罪判多少年?请继续关注本文。
  
  一、什么叫徇私枉法罪
  
  (一)徇私枉法罪的概念
  
  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一)徇私枉法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所谓司法机关是指行使国家赋予审判和法律监督权力的机关。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所谓徇私、徇情枉法,是指出于个人目的,为了私利私情,而故意歪曲事实,违背法律作错误裁判。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应予立案:
  
  (1)对明知是无罪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明其他隐瞒事实、违背法律的手段,以追究刑事责任为目的进行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
  
  (2)对明知是有罪的人,即对明知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背法律的手段,故意包庇使其不受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
  
  (3)在立案后,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应该采取强制措施而不采取强制措施,或者虽然采取强制措施,但无正当理由中断侦查或者超过法定期限不采取任何措施,实际放任不管,以及违法撤销、变更强制措施,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脱离司法机关侦控的;
  
  (4)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枉法判决、裁定,即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或者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的;
  
  (5)其他枉法裁判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人员。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二、徇私枉法罪判多少年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犯本罪,同时又构成受贿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成立徇私枉法罪,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非司法工作人员不犯本罪;其次,行为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第三,成立徇私枉法罪,不要求情节严重,对于本罪而言,情节严重只是加重法定刑的依据。
  
  

·已经抵押的房屋如何进行买卖
    现实中,不管是已经抵押的房屋还是正在租赁期间的房屋,法律方面都是允许进行买卖的。不过需要注意,这类比较特殊的情况下,进行房屋买卖肯定会受到一定的限制。那法律中规定已经抵押的房屋如何进行买卖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房子已经抵押了还能买卖吗? (一)转让已抵押房产的法...

·在我国十六周岁算童工吗?
    在一些贫困的国家里面我们会发现即使是小孩子,也不得不外出打工补贴家用。这部分孩子其实多数都是属于童工的,而在我们国家是禁止单位招用童工。不过,对于很多人而言其实都还不清楚十六周岁算童工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十六周岁算童工吗 此类童工是指小于法定成年...

·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有哪些?其一,行纪合同必须是有偿的,委托人要向行纪人支付报酬;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其二,行纪合同的主体具有限定性。在我国,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为公民或法人,但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信托业务的法人,未经法定手续批准经营信托业务的法人或公民...

·合伙公司法人贷款需要股东签字吗
    合伙公司法人贷款需要股东签字吗 一、合伙公司法人贷款需要股东签字吗 不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就行了。股份制企业贷款不需全部股东签字担保,应提交其董事会关于同意申请借款的决议(有法定人数董事会成员签字)和借款授权书。 二、合伙公司的特征 ? (1)生命有限。 合伙公司比...

·最新刑法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量刑标准
    一、最新刑法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9条对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规定了两个具体的量刑幅度: 第一个量刑幅度是,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个量刑幅度是,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

·离婚诉讼要经过的三个程序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一、原告起诉(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

·签订合同可以不按中标通知书时间吗?
    签订合同可以不按中标通知书时间吗?一、签订合同可以不按中标通知书时间 签订合同可以不按中标通知书时间。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延迟签订合同,那么在中标合同书发出后三十天后也可以签订,并...

·重婚罪取保候审会判缓刑吗
    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根据《刑法》第72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申请法院对被执行人进行审计的情形
    在执行过程中,如果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的法人有拒绝报告、虚假报告财产情况,隐匿、转移财产等逃避债务情形或者股东、出资人有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形的,可以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委托审计机构对该被执行人进行审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准许。如果人民法院决定...

·商品房预售登记是什么?
    商品房预售登记是什么意思?商品房预售登记是一种不动产物权预登记,就是对将来会发生改变的物权进行登记。一般来说,商品房预售登记的手续都是由开发商办理的,作为购房人,只需准备好委托书、商品房购买登记表等相关资料,委托开发商办理即可。办理过预登记手续后,就说明房产局对所要交易的房屋的合...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