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方法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方法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方法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在正常情况下是夫妻共有的,所以财产的支配权和使用权,只有夫妻双方才有权利。但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法院可以对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支配。比如说夫妻成在共同犯罪,或者是贪污受贿的这些钱财,法院是可以执行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方法有哪些?
  
  一、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方法有哪些?
  
  (一)法院判决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责任的,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二)生效法律文书只确定夫妻一方承担责任,分别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1、按照婚姻法的规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2、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仅执行负履行义务一方的财产。
  
  (三)生效法律文书只确定一方承担责任,但按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应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离婚的,也应分别情形进行处理:
  
  1、夫妻双方对该债务进行了约定,由一方负担,并告知债权人的,不应当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未告知债权人的,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2、在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后,夫妻双方经法院判决、调解或协议离婚的,不论财产归谁所有,原属夫妻共同财产的,该财产仍得以执行,共同财产执行完毕仍不能全部履行义务的,夫妻双方均负继续偿还债务的义务。
  
  3、在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前,夫妻双方经法院判决、调解或协议离婚的,对共同债务仍应以原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财产执行完毕仍不能全部偿还债务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主体继续偿还债务,另一方不再负继续偿还债务的义务。
  
  4、如果夫妻双方恶意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撤销对财产的处分行为,法院执行机构可以以双方为共同被执行人强制执行夫妻双方。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受益;
  
  (三)知识产权的受益;
  
  (四)继承或赠与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明确了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
  
  《民法典》第1063条,明确了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除当事人约定外,夫妻婚前的个人财产不再随着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自动转为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欠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执行夫妻共有财产的方法主要还是通过法院的判决,如果说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的话,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如果是属于其中一方的话,那么只能对其中一方的财产进行执行。我国法院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也有明确的规定。
  
  

·深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什么?
    深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什么? 在当下,劳动者遇到劳动纠纷都会寻求劳动仲裁委寻求帮助。那么在深圳生活工作的您知道深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劳动仲裁程序 ?吗?下面,我们就为您收集整理出一份深圳市劳动仲裁委劳动仲裁程序,以帮助您更好的办理相关事务。 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程...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要什么条件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要什么条件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3、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4、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民...

·公路工程承包方式有哪些
    公路工程承包方式有哪些? 公路铁路的建设对于完善我国基础交通设施是不可或缺的,政府部门在道路建设规划后会制定出具体的建设方案,并将此建设项目交由承包方的施工团队来完成。通常情况下政府所发包的工程项目会有多个承包单位共同竞争,而承包人也可通过多种的渠道获得承包权。那么公路工程承包方...

·广元市征地补偿标准
    年广元市征地补偿标准 广元市征地补偿标准 《广元市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及住房拆迁安置办法》和《〈广元市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及住房拆迁安置办法〉补充规定(暂行)》实施以来,对维护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征地拆迁工作、保障各建设项目用地起到了重要指导作用,...

·一、无证醉驾摩托车考驾照是否会受到影响?
    一、无证醉驾摩托车考驾照是否会受到影响?无证醉驾摩托车考驾照肯定会受到影响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

·新婚姻法关于女方陪嫁的规定是怎样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关于女方陪嫁的规定是怎样的?只有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的,才视为确立夫妻关系。举办婚礼不能视作婚姻关系成立。嫁妆算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

·谁能成为版权侵权诉讼的原告
    谁能成为版权侵权诉讼的原告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著作权侵权纠纷当事人选择诉讼来解决纠纷。那谁能成为著作权侵权诉讼原告?法院受理案件后,著作权侵权诉讼原告应当提交哪些证据?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谁能成为著作权侵权诉讼原告 (1)著作权人 著作权人即著作权主体,是指按照...

·一、上海社会抚养费最低标准是多少?
    一、上海社会抚养费最低标准是多少?1、违规生育第一个子女:(1)城镇居民: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征收。(2)农村居民: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征收。2、逾期不补办再生育手续:(1)城镇居民:...

·欠钱不还有店铺怎么办?
    欠钱不还有店铺怎么办?1、店铺欠钱不还应该以真实的证据为依据,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解决。2、有关民间的债务纠纷问题,不能只是投诉就解决,而是要依法起诉处理。债权人要先写好《起诉书》,内容应该包括: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店铺欠款不还的主要事实,诉讼的请求事项比如要求法院判决店铺尽...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有什么条件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有什么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最低限额不得低于...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