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刑诉法辨认的规定是什么?ʦ绰13951899110
刑诉法辨认的规定是什么?
λãҳ  »  
 

刑诉法辨认的规定是什么?

www.nj48.com Ͼͬʦ

    我国的法制化程度在不不断的增强,人们对于法律的依赖性也在不断的增强,因为法律是保护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刑事诉讼法就是一部重要的法律,在起诉的环节中要依法进行,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那刑诉法辨认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刑诉法辨认的规定是什么?
  
  依据辨认标准的不同,辨认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
  
  1、根据辨认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人身辨认、照片辨认、物品辨认、场所辨认以及尸体辨认。
  
  2、根据辨认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一对一”辨认和混杂辨认。其中混杂辨认中又包括了对照片、物品的混杂辨认以及对嫌疑人的列队辨认。
  
  3、根据辨认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被害人辨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辨认以及证人辨认。
  
  4、根据辨认阶段的不同,可以分为侦查辨认和法庭辨认。
  
  辨认笔录一直当做证据使用,但他属于法定证据形式的哪一种一直不明确。有人认为,被害人的辨认笔录属于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的辨认笔录属于犯罪嫌疑人供述,证人的辨认笔录属于证言。新《刑事诉讼法》把辨认笔录规定为一种独立的证据形式。
  
  虽然辨认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证明方法在侦查和审判实践中被广泛使用,辨认笔录作为法定的证据种类亦被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所确认,但是我国立法有关辨认程序的规范却付之阙如。由于1996年刑事诉讼法没有作出相关规定,在实践中,对人和物的辨认无法可依,导致侦查人员在组织辨认时做法不一,辨认结果的随机性很强,缺乏客观性。
  
  为了弥补立法上的空白,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中对辨认程序作出了相应规定。
  
  二、1998年公安部出台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辨认做出如下规定:
  
  第二百四十六条 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犯罪嫌疑人或者证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
  
  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二百四十七条 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组织辨认前,应当向辨认人详细询问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避免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
  
  第二百四十八条 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辨认人个别进行。
  
  第二百四十九条 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其他对象中,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
  
  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
  
  第二百五十条 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不愿意公开进行时,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侦查人员应当为其保守秘密。
  
  第二百五十一条 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签名,辨认人、见证人签字或者盖章。
  
  2012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对辨认做出如下规定:
  
  第二百一十条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检察人员可以让被害人、证人和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进行辨认;也可以让被害人、证人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或者让犯罪嫌疑人对其他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应当经检察长批准。
  
  第二百一十一条辨认应当在检察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在辨认前,应当向辨认人详细询问被辨认人或者被辨认物的具体特征,禁止辨认人见到被辨认人或者被辨认物,并应当告知辨认人有意作假辨认应负的法律责任。
  
  第二百一十二条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被辨认人或者同一物品进行辨认时,应当由每名辨认人单独进行。必要的时候,可以有见证人在场。
  
  第二百一十三条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其他人员或者物品之中,不得给予辨认人任何暗示。辨认犯罪嫌疑人时,受辨认人的人数不得少于五人,照片不得少于五张。辨认物品时,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照片不得少于五张。
  
  第二百一十四条辨认的情况,应当制作笔录,由参加辨认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第二百一十五条人民检察院主持进行辨认,可以商请公安机关参加或者协助。
  
  辨认多少由公安机关主持进行的,少数由检察院主持进行,法官和律师只能见到辨认笔录,无法见到辨认的经过。
  
  我们知道刑事诉讼法对于辨认的规定是比较详细的,辨认在处理案件的时候是比较重要的,通常辨认的种类很多,有人身辨认、照片辨认、场所辨认等,辨认的主要目的就是来证明事件的真相能够保障受害者的权益不受损失。
  
  

离婚如何争夺孩子抚养权
    离婚后争夺孩子抚养权的,应当出具自身更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证明材料,因为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的原则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当事人能够自行协商的,按具体协议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

云南水田征地补偿价格
    云南水田征地补偿价格 这几年来,国家因为各种原因需要征收水田,当然了征收水田之后会给予被征收者一定的补偿,对于大多数被征收土地的人来说,他们最关心的就是水田征地补偿的价格。征地补偿价格毫不夸张的说,影响着他们以后生活质量,他们会根据补偿价格选择从事什么样的职业,从而更好的安排以...

车祸起诉需要多少钱
    起诉的费用是根据要求赔偿的金额来确定的。财产案件是根据诉讼的请求的额度或者价额,是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累计缴纳的。当事人因为交通事故需要向法院起诉诉求要求赔偿的,根据《诉讼费缴纳办法》,这属于财产案件。应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累计缴纳的。至于具体的案件受理费用,需要自行确定,以下是提供...

寻衅滋事量刑标准是什么?
    无论是针对怎样的行为,如果想要认定为犯罪的话,首先肯定要先按照法律中的规定作出专业的认定才行,而在符合了相关犯罪构成要件的同时还要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之后才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针对寻衅滋事行为来说,您知道寻衅滋事量刑标准是什么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寻衅滋事罪的...

土地使用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土地使用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计算公式为: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二)中等...

海事海商案件港澳台的管辖权归属于谁?
    虽然海事贸易存在着风险,但是我国立法机关并没有禁止不能在海上从事经济行为,一些没有经验的商事经验者,会增大事故发生的概率,在权益受到侵害之后,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得到救济,对于海事海商案件港澳台的管辖权归属于谁? 一、海事海商案件港澳台的管辖权归属于谁? 如果案件是关于海事侵权或海事...

办假离婚买房可以吗?
    首次置业所付的首付比二次置业的首付低了几成,因此购房者为了能够少付首付就找中介办假离婚买房,这是社会存在的不可争议的事实,但是通过法律以外的渠道办理离婚证是不正确的,其欺骗了银行,在法律上是有一定罪责的。下面我们记者寻访了买房者以及银行方面的一些信息,希望能对你们有所帮助。 办假...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允许的吗?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允许的吗?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一种土地是国有划拨土地,这是需要通过征地才能获得的,也就是国家通过征收土地,给付被征收者补偿获得的,因而具有土地取得的成本。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您比较希望了解的,那么,关于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又是怎样规定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介...

福利费与工资怎样区分?
    福利费与工资怎样区分? 福利费与工资怎样区分? 1、工资和福利的定义不同 工资是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金钱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福利就是用人单位为了吸引人才或稳定员工而自行为员工采取的...

俗话说男大当婚
    俗话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婚姻是每个人人生中的一件头等大事。男女青年到了适婚年龄之后,需要办理结婚登记,才能成为具有法律效率的合法夫妻。在进行婚姻登记之后,即可享受国家法律的保护,这一点对妇女和儿童是非常重要的,所以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要怎么登记结婚。婚前检查2003年,强制婚前...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