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调解书怎样才生效 法院是如何调解离婚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离婚调解书怎样才生效 法院是如何调解离婚的
您的位置:首页  »  
 

离婚调解书怎样才生效 法院是如何调解离婚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相信您都知道,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法官需要按照规定先进行调解,在调解失败的情况下才会根据实际的情况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而要是调解和好或者调解离婚的话,就需要签订离婚调解书,那一般离婚调解书怎样才生效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调解书怎样才生效
  
  调解书生效自签收之日起生效
  
  离婚调解书生效后具有如下效力:
  
  (一)结束诉讼程序
  
  法院调解生效后,说明人民法院最终从法律上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纠纷,结束了诉讼程序。法院调解结果,不经审判监督程序,不得随意撤销、变更或作出与原调解相抵触的裁判。
  
  (二)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法院调解生效后,不得再行起诉,但是调解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撤诉的离婚案件等几类涉及人身关系的案件除外。当事人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或上诉人民法院非经法定程序也不得撤销调解书和改变调解书的内容。
  
  (三)一定程度的强制执行力
  
  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生效调解书,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法院是如何调解离婚的
  
  法院调解的原则,是指在进行调解活动和达成调解协议的过程中,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应当共同遵守的基本准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调解应当遵守以下两个原则:
  
  (一)自愿原则
  
  自愿原则,是指进行调解工作和达成调解协议都必须以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为前提,不能强迫。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在程序上的自愿和 在实体上的自愿。
  
  (二)合法原则
  
  合法原则,是指人民法院主持的调解活动和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合法原则要求:
  
  第一,调解活动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第二,当事人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内容,不得违背国家政策、法律的规定,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其他公共利益。在理解合法原则时,应当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第一,要正确处理自愿与合法的关系。
  
  第二,对调解协议合法性的要求与判决合法性的要求程度不同。
  
  法院调解不仅仅是法院运用审判权解决民事纠纷也是法院行使审判权和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结合。当事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对自己的民事权利自由处分。这是法律所赋予我们的权利。
  
  离婚调解书是在法院的注册之下约定的具体内容,此时需要在双方当事人签收之后才会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同时由于离婚调解书属于法律文书,因此在生效之后也是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的。至于离婚调解书怎样才生效,上文中我们已经作出了讲解,要是你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委托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一、委托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一)、伤者居民身份证或死者居民身份证。 (二)、伤者或死者家属委托律师或其他人代理申请工伤认定的: 1、委托律师代理的,律师需要向劳动局提交律师事务所函和伤者或死者家属的授权委托书,随身携带律师证备验; 2、委托其他人代理的,需...

·根据法律的规定起诉离婚会查什么后果?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普通老百姓对于起诉离婚并不是特别的了解,因为实际上起诉离婚的话是需要审查一些材料的,因此很多普通的老百姓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根据法律的规定起诉离婚会查什么后果?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一方起诉离婚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

·公司章程修正案与股东会决议的内容应当一致吗?
    公司章程修正案与股东会决议的内容应当一致吗? 一、公司章程修正案与股东会决议的内容应当一致吗? 应当一致,公司章程修正案是指公司创建后,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而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修正案是对公司章程的修改内容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而出具的书面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是怎样的? 根据...

·法律规定全款房他项权证有吗?
    全款房他项权证有吗?一般只有贷款房才有他项权证,全款房是没有的;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 所谓他项权证,是一个土地产权相关的术语,和我们讲的认股权证是两回事。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规定是怎样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规定是怎样的?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规定 不得超过其本身的承包期限中没有履行的期限。 不得超过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 二、相关合同格式 1、转让合同 转让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 ...

·个人亲子鉴定多少钱?如何鉴定
    个人亲子鉴定多少钱?如何鉴定如果家长因为疏忽,孩子出生一年后还没有上户口,那么办理户口的话需要家长做个亲子鉴定。这个是要通过民间医疗机构做的,一般收费不低,那么个人亲子鉴定多少钱?要怎么办理?下面我们收集了这方面的相关知识,让我们具体了解一下。一、个人亲子鉴定多少钱?亲子鉴定价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的过程是怎样的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的过程是怎样的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 的过程 1、当事人申请    当事人申请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先决条件和必经程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该案件。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

·深圳小孩抚养费法院一般判多少钱
    当今时代,中国各地离婚率高居不下,夫妻双方离婚以后,几个最为关注的问题当中,孩子的抚养费是比较重要的。因为孩子对夫妻双方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在确定抚养权以后,就需要讨论关于抚养费的问题。各地的抚养费肯定由于经济差异的不同,标准也不同。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深圳小孩抚养费法院一般判多...

·夫妻共同债务责任分配规则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责任分配规则是什么?夫妻共同债务责任分配规则是由双方自主的协商决定,《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有如下规定: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

·共同侵权后怎么进行赔偿
    共同侵权后怎么进行赔偿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害行为人的,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但如果能够确定各个侵权人的具体行为的,则承担的就是按份责任。下面我们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共同侵权后怎么进行赔偿”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