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园林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的具体要求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园林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园林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园林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的具体要求是什么?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园林工程也随之不断发展。与此而来的是各式各样的工程质量问题。为了保证园林工程的质量,对施工过程进行监控和检测,相关机构出台了多种园林工程质量保证措施。那么是园林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的具体要求是什么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园林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1、地形标高:
  为了使园林更具立体感、层次感,以及利用地形排水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规定的标高进行回填、营造,保证地形饱满,轮廓线自然,不积水。所以一定要派测量人员用经纬仪进行标高的放样,检测和复测,同时应考虑到下雨和浇水后地形沉降的因素,所有地形均应超出设计标高5厘米,待沉降后达到设计标高。
  2、土壤改良:
  土质较差,对于种植乔木或酸性植物的土壤应进行人工换土,采用酸性营养土进行改良。
  3、乔木栽植的定位放样:
  施工前测量人员应参照设计图纸对施工绿地进行现场实测。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按照图纸先把每个标准段的外围线放样定位。
  4、苗木质量保证措施:
  (1)由材料负责人和监理一同到现场考察选苗,监督苗木起挖质量。 (2)苗木运输一律用雨篷遮荫。 (3)运距远或外地苗木,一律夜间运输。(4)苗木运输车在途中不作长时间滞留,当天起挖苗木连夜运输至工地,次日当天全部种植完毕。
  5、充分做好乔木移植前的准备工作:
  选树、切根、修剪、移植季节的选择均应严格按照标书中叙述的技术要求执行。充分考虑到各工序的技术关键。
  6、严格按大树移植规程进行大树移植:
  挖掘包装、装运、栽植、支撑绑扎,必须严格按标书中叙述的技术要求操作。选派大树移植方面的技术师进行现场指挥。
  7、必须保证当天挖的苗木做到挖、运、种、固定在24 小时内全部完成。
  
  8、合格工程保证措施:
  (1)以项目部为中心成立领导小组。由总部派质检员和现场技术员、施工员共同负责本工程试验、计量、施工的全面质量管理,下属各专业队设有专职质检人员具体分工负责各项质量工作,对质量问题全权处理,所有工程的施工经质检员检查合格后,方可向监理工程师报监。(2)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成立各级质检小组,针对质量要求高的工序,由各级质检小组及时反馈给上级管理人员,进行改进和调整,提高全体施工人员质量意识和整体素质。综上所述,园林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的具体要求为:地形标高,改良土壤,对乔木栽植进行定位,保证苗木的质量,做好树木移植前的准备,减少损失,保证当天完成苗木的栽种,保证工程的合格以及施工人员的整体素养。
  
  
  

·山西省农村征地补偿分配办法是什么?
    山西省农村征地补偿分配办法是什么?随着城市化的不断进行,越来越多的农村用地被征收用于建设城市,征地补偿如何分配也是征收土地是否能顺利进行下去的关键。各地都出台了征地补偿方法,但是山西省农村征地补偿分配办法是什么很多人却不太了解,下文将带来山西省农村征地补偿方法的具体介绍。一、征地...

·债务免除的法律特征
    1、免除为单独行为。

    2、免除为债权人处分债权的行为。首先,免除为债权人抛弃其债权的意思表示,如其内容不属于对其债权的抛弃的,则不是免除;其次,既然免除为债权人处分债权的行为,因而免除人应当具有处分该项权利的能力,无...

·一、劳务工是不是随时可辞职的?
    一、劳务工是不是随时可辞职的?不可以随时走,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如果员工不辞而别,未作说明,单位可视情况发展作出处理,如果员工仅是失踪了几天,又回到公司则应视为旷工,如果员工持续不归,经通知仍不回公司或无法通知...

·行业垄断工商局怎样认定?
    行业垄断工商局怎样认定? 一、行业垄断工商局怎样认定? 行业垄断的表现如下,相关部门可依照具体表现进行判断、认定。 1、限定他人购买其自己的或者其指定的其他经营者的商品(包括服务)。其情形是多种多样的。 2、以检验商品质量、性能或者以拒绝或拖延提供服务、滥用收费等方式,阻碍他人...

·施工合同盖的分公司章是否有效
    施工合同盖的分公司章是否有效?施工合同盖的分公司章一般也是有效的,企业在对外往来业务合同中使用分公司印章,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法人地位,但分公司已领取营业执照,能够成为民事诉讼的被告,因此在合同上加盖分公司印章一般认定为合同有效。根据《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刑事辩护的庭前准备有哪些?
    一、刑事辩护的庭前准备有哪些?1、研究把握仲裁规则和相应通知书。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选定了仲裁机构,一般情况下即视为双方均同意按照该机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而仲裁规则是指导整个仲裁程序的规范性文件。仲裁机构受理案件后,一般会向双方当事人分别发送仲裁规则、受理通知书及仲裁通知书,这些文...

·起诉要回女儿的抚养权有哪些法律要件
    孩子的抚养权是夫妻关系终止之后对于孩子进行抚养的权利,抚养权的确定是本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进行的,同时抚养权确定之后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一方出现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条件另一方可以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因此起诉要回女儿的抚养权是有法律支持的。我国《婚姻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对于变更抚养权做了详...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被告人能否提起反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但对公诉案件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能否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反诉,《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均未作出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对公诉案件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能否...

·土地承包经营权招标的条件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招标的条件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招标的条件 一、条件: 1、转让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2、经发包方同意。 3、受让方应该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

·如果离婚财产证明怎么开
    夫妻离婚后对财产进行分割,肯定是夫妻离婚后必须要面对的一个问题。财产对于很多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以至于离婚以后,为了不使财产得到损失,很多人甚至会对财产进行转移。所以为了确保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对财产最好还是要进行一下证明,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如果离婚财产证明怎么开的问题。 一、如...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