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在我国没有合同能做工伤认定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在我国没有合同能做工伤认定吗
您的位置:首页  »  
 

在我国没有合同能做工伤认定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大多数只有一些正规的用人单位才会和员工签订书面合同。大多数情况下,用人单位和员工所建立的劳动关系都是通过口头的形式进行约定的,虽然这样存在着较大的法律风险,但是只要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就不能被侵犯。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没有合同能做工伤认定吗?
  
  一、在我国没有合同能做工伤认定吗?
  只要建立了用工关系,即使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是可以认定工伤的。不签订劳动合同是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因工受伤不给予享受工伤待遇的做法也是错误的。可以通过仲裁和诉讼途径主张自己的权益。劳动争议案须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一年,即当事人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当事人提出申请后,仲裁委员会将在60日内作出仲裁裁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前还应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及伤残等级鉴定。工伤认定申请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工伤医疗费的支付问题,根据法律规定,主张工伤医疗费不超过12个月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金额、在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后、劳动者不起诉的,仲裁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不履行的,劳动者可申请强制执行。如主张的工伤医疗费未超过上述标准,建议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后可直接就工伤医疗费问题先行仲裁解决,其余工伤待遇可在伤残等级鉴定结果出来后再行主张。
  二、哪些情形属于工伤?
  职工由于下列情况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可认定为工伤:(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6)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7)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9)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并不影响员工做工伤认定。因为能够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不仅仅是书面合同,自己的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表或者用人单位其他人的证言,这都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只要有这些证明材料,社保局也会进行工伤认定的。
  
  
  

·无效合同的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所谓欺诈,就是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对方虚假的情况,欺骗对方,诱使对方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而与之订立合同。

·离婚女方有优先抚养权吗
    离婚女方有优先抚养权吗离婚对于两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都判给母亲,要收集有利证据证明孩子跟着自己生活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一)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经济条件、教育程度等差异可能会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

·隐名出资及法律风险
    1、隐名出资人基本法律风险
公司中的隐名出资是指一方(隐名出资人)实际认购出资,但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记载的出资人却为他人(显名出资人)的法律现象。隐名出资人实际认缴企业出资,但企业实际的出资认购人与公开登记的出资人不一致。实际的出资认购人是隐名出资人,...

·最新刑事赔偿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最新刑事赔偿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一、因错判最新刑事赔偿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根据国家赔偿法以及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刑事赔偿工作实际,对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赔偿请求人因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

·个人股份转让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个人股份转让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现在不少人通过股权投资成为公司股东,从而获取分红。当他们想退出投资的时候,往往选择将个人股份进行转让。既可以转给公司股东,也可以转给第三人。不管采用哪种方式,都要签署一份股份转让协议书。这个协议书具备合同效力,对双方来说都十分重要。那么个人股份...

·2023危险驾驶罪怎么判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一个月到六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

·软件著作权登记是无形资产么?
    软件著作权登记是无形资产么?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是无形资产么?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所以著作权当然属于无形资产。如果能取得相关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可以计入企业...

·上法院起诉离婚要多少钱
    说上法院起诉离婚可能很多人还搞不清楚是怎么回事,其实这就是指打离婚官司,这也是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之一,当然很多时候都是离婚夫妻协议离婚不成的情况下才会选择的。那实践中上法院起诉离婚要多少钱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到法院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

·是否由社保局工伤鉴定通知书下发
    当劳动者因公受伤之后,公司都是会按照法律规定为职员申请工伤认定,其实除了公司请的机构进行伤残认定,劳动者也是可以向社保局提出请求来进行工伤鉴定的,那么最后是否由社保局工伤鉴定通知书下发?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 一、是否由社保局工伤鉴定通知书下发 1、是到公司所在地的社保...

·房地产没有土地使用权有哪些影响?
    房地产没有土地使用权有哪些影响?对于房地产,从物质形态来说,是房产和地产的总称。如果房主想要拥有土地使用权,那么就要有房产证和土地证。相应的没有土地证,也就意味着房主没有土地的使用权,就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一定的影响。为了让您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下面将为您介绍,房地产没有土地使用权...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