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及解决途径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及解决途径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及解决途径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及解决途径是怎样的?近几年,涉及到医疗纠纷的医闹事件屡次见诸于媒体,由于个别医护人员的责任心不强、医疗技术有限,或者由于患者及家属对医院方缺乏信任、处理事情简单粗暴,都有可能产生医疗纠纷,总体上讲,医疗纠纷还是由于双方情绪控制和医疗事故处理不到位造成的,如果医患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责任、履行自己的应尽义务,也就不会产生纠纷了,那么,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及解决途径是怎样的呢?发生医疗纠纷,首先可以由医患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会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组织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并形成文字材料。调查研究后,卫生部门会给出处理意见,一般会再次协商调解。协商不成的,会建议则建议患者或家属诉诸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如对三级鉴定结论不服,可申请复仪或二级鉴定。如仍不服,则申请复议和一级鉴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单位根据鉴定结论和有关法规及制度作出相应处理。如对处理结果仍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双方自行协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都不是必经程序,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如下:1、当发生医疗纠纷时,科室必须保管好病案,不得丢失、涂改、外借。2、科主任对本科内出现的医疗纠纷负责,医疗纠纷出现后科主任首先负责接待投诉的病人或家属,了解投诉内容,进行调查。能够当时答复者,给予准确的解释。当时无法答复或需调查后答复的应明确告知病人或家属下一次的接待时间和地点,同时向医教部报告。3、患者死亡后出现医疗纠纷时,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会同上级医师,必须向家属明确提出是否做尸体解剖及48小时内完成,并在病程记录中完整的将家属是否同意做尸体解剖的意见记录在案,请家属签字。如家属拒绝做尸体解剖,必须请直系亲属在病历中写明“不同意尸检”并签字。4、当患者家属提出封存复印病历时,正常上班时间报医教部,非正常上班时间报总值班。封存运行病历应是在医务人员陪同家属共同复印的病历复印件,客观病历患者家属可复印,主观病历患者家属不可复印,应封存复印件。5、当科室在解决医疗纠纷时未能与患者/家属取得一致时,由医教部、治安办接待并继续解决。医教部依据患者家属提出的口头或书面意见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进行调查讨论,必要时须经医院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6、医教部在接待医疗纠纷中,被投诉科室科主任必须在场,如因特殊情况不在时,应向医教部报告后,可委托副主任医师以上的专业医师现场负责对对投诉者提出的有关专业问题的解答。7、发生医疗纠纷,医院在接到病人家属投诉之日起,在七个工作日将结果答复病人或家属。8、当投诉者对我院医疗鉴定结论不服时,须按有关程序向上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申请医学鉴定。9、医务人员在接待医疗纠纷的投诉者时,应耐心、认真听取意见,合理科学的,用较通俗的语言做恰如其分的解释工作,以取得家属/患者的配合。10、接待医疗纠纷时,应询问来访者是否为患者被法律承认的直系家属,以利医疗纠纷解决和合法性。综上所述,关于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及解决途径,根据相关规定,医患双方尽量能够通过协商和调解的方式达成一致,如果实在是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可以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出面解决,首先还是会进入调解程序,调解不成的依次进行三级、二级乃至一级医疗事故鉴定,如果始终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当然,双方也可以一开始就选择诉讼渠道解决。
  
  
  

·一、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标准?
    一、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标准?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

·买房子首付一般要给多少贷款买房有很多种
    买房子首付一般要给多少贷款买房有很多种,有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各个城市略有不同。首套的话,公积金贷款2成、商业贷款3成;二套住房多为4成。非普通住宅又有差别。在贷款前,你要先知道自己的公积金帐户上有多少钱,单位每月给你多少钱。只有知道自己的情况才能去贷款。公积金是职工的一种福利...

·山西高温补助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高温补贴是对我们国家规定企业在高温条件下对员工的补偿津贴。三伏天气温高,工作环境恶劣,这种情况下我们的员工是应该享有这项福利的,并且我们的高温补贴是不计算入工资中的,这一点我们每一位员工都应该了解。那么山西高温补助发放标准是怎样的呢? 一、山西高温补助发放标准 从省人社部门得...

·房产过户本人去不了怎么办
    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的。原则上应当是需要本人签字,亲自到场的,但如果确实有困难,可以先进行委托公证授权委托书后,由被授权人代为办理。依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二手房买卖过户的时候,当事人本人必须亲自到场。《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一条: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有哪些?如何解决?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有哪些?如何解决?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存在哪些问题? 1、社会保障体系跟不上,影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现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主要是以农民的自发性流转为主,流转缓慢,既有转出方面的原因,又有转入方面的原因。转出户积极性不高,担心土地流转后丧...

·一、醉驾复议成功了还会被判刑吗
    一、醉驾复议成功了还会被判刑吗?根据法律规定,即使被处罚当事人已经签字,但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仍然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按照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有新的证据证明不是醉驾,公安...

·欠条诉讼时效怎么算?
    欠条诉讼时效怎么算?欠条的诉讼时效是指债权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行使债权,债务人将获得抗辩权。那么欠条诉讼时效怎么算?这是很多债权人都不清楚的地方,很容易给自己造成损失。所以,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欠条诉讼时效怎么算?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一般的欠条...

·一、小交通事故主责和次责有什么区别?
    一、小交通事故主责和次责有什么区别?小交通事故主责和次责的区别具体如下:1、所占比例不同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的比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一般主要责任需要承担60%-100%的责任,次要责任需要承担10%-40的责任。2、赔偿的比例不同(1)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

·侮辱、诽谤罪的量刑标准
    一、侮辱、诽谤罪的量刑标准 1、《刑法》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

·合同法中关于合同成立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法中关于合同成立的规定是什么 一、民法典中关于合同成立的规定是什么? 第一,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所谓订约当事人是指实际订约合同的人,在合同成立以后,这些主体将成为合同的主体。订约当事人既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和其他组织(如合伙等)。无论订约当事人的形态如何,合同必...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