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夫妻婚前财产证明要怎么开?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夫妻婚前财产证明要怎么开?
您的位置:首页  »  
 

夫妻婚前财产证明要怎么开?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现如今,离婚案件纠纷越来越多,为了避免此类纠纷,很多年轻夫妻都会选择做一份婚前财产证明,防止以后证据不足,当做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虽然此行为情理上有待商榷,但是法理上是很明智的选择。那么,夫妻婚前财产证明要怎么开?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需准备下列材料
  
  (1)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2)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
  
  2、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
  
  3、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
  
  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3)个人的身份证明
  
  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二、双方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格
  
  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夫妻财产公证虽然是婚前财产,但是也必须夫妻双方亲自去办理,不能委托他人去办,委托他人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公证处不予办理。
  
  三、公证员审核
  
  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有没有受到对方的欺骗或误导。在询问完,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夫妻双方需要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当事人一旦在笔录上签字,该笔录就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保存于公证卷宗内。这份笔录和公证书不仅可以防止当事人间出现纠纷,而且,对于与当事人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的第三人,也是一种保护。
  
  四、双方当事人签名
  
  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五、哪些属于婚前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4类:
  
  (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3)婚前财产的利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利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结婚登记日后一方单独获得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外,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简化财产关系,便于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通过以上我们为您介绍的夫妻婚前财产证明要怎么开的相关步骤,我们能看到,首先双方可以准备好财产所有权证明以及身份证明直接去公证处办理,公证的证明力比较大。当然夫妻双方也可以共同签署一份结婚前财产协议,只要是双方签字,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组织卖淫罪可以监外执行吗
    监外执行的意思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不宜收监执行而采用在在监外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方法。并不是所有的犯罪分子都可以适用监外执行,那么组织卖淫罪可以监外执行吗?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组织卖淫罪可以监外执行吗 《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

·刑诉法第一百零一条的内容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刑诉法中规定了许多程序上的问题,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对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并不是十分的了解,这是因为刑事诉讼法没有民法常用,很多人都想要知道刑诉法第一百零一条的内容是怎样进行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刑诉法第一...

·不予受理的专利申请
    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递交的申请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包括专利申请请求书、说明书(实用新型含附图)和权利要求书或者递交的申请外观设计申请,应当包括专利申请请求书、外观设计图片或者照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现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申请不予受理:

&...

·劳动关系调动协议中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
    在社会中,有很多用人单位招人来从事生产经营等工作,当选定看上的人才进入单位时,该单位就会与其签订一份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与该员工就存在劳动关系,受国家法律保护,劳动法约束其行为。有的时候,会因为一些原因需要转移劳动关系到别的地方,劳动法关于转移劳动关系的内容是相当完善的,那么关...

·想离婚怎么才能得到宝宝的抚养权?
    想离婚怎么才能得到宝宝的抚养权?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离婚案件中,白领及以上人士居多。因此,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差距不大,但这并不表示就没有差距,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

·如何将国际注册转为国家注册申请?
    ( 一 ) 什么是国际注册转为国家注册申请?

  根据《马德里议定书》九条之五和《共同实施细则》第 22 条的规定,将一项国际注册转为国家注册申请,是指自国际注册之日起五年内,由于基础申请或基础注册被全部或部分驳回、过期、放弃、注销或无效,原属局向...

·一、夫妻离婚时婚后按揭房产怎么分割?
    一、夫妻离婚时婚后按揭房产怎么分割?双方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1〕18号)...

·重庆房屋拆迁重置价格计算补偿
    重庆房屋拆迁重置价格计算补偿 重庆房屋拆迁重置价格计算补偿 第一条 根据《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拆迁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单位或个人因建设需要拆迁城市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必须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申报并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房屋拆迁。 一个建...

·申请并购贷款的条件是什么,如何申请并购贷款
    申请并购贷款的条件是什么,如何申请并购贷款 一、并购贷款的并购方需要符合的申请条件 (一)并购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信用状况良好,没有信贷违约、逃避银行债务等不良记录。 (二)并购交易合法合规,涉及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反垄断、国有资产转让等事项的,应按适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取...

·超过合同的撤销权期限可以吗
    超过合同的撤销权期限可以吗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撤销权是一种权利,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既可...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