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弃罪是亲告罪?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弃罪是亲告罪?
您的位置:首页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弃罪是亲告罪?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弃罪是亲告罪?所谓亲告罪是指被害人亲自告诉,司法机关才予以处理的刑事犯罪,即告诉才处罚的犯罪。这类犯罪尚不完全同于刑事诉讼中的自诉案件,根据《刑诉法》第210条规定,自诉案件的范围远远大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范围。遗弃罪不是亲告罪。二、亲告罪的特点是什么?(1)亲告罪在认定上的主观性和模糊性。亲告罪在法院作出肯定性结论之前,相关行为究竟属于一般民事侵权还是犯罪行为,其认定较之于其他犯罪来说有很大的主观性和模糊性。以侮辱罪为例,其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名誉权,造成的具体危害是使被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社会评价因诽谤行为而降低程度的认定,主要根据社会观念、人之感受等一系列主观性因素。我国《刑法》第 246条规定为侮辱罪诽谤罪的构成要件之一的“情节严重”也往往离不开被害人自身的感受(司法实践中常以被害人不堪受辱而自杀或者精神失常的事实认定为情节严重)。它不是像故意杀人、强奸等犯罪,只要通过纯粹的客观外在事实的考察就可以基本断定相关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之严重程度以及犯罪是否业已存在。而是 “要看被害人对于这种违法行为的看法如何才能决定” 。(2)亲告罪既有纯正的亲告罪,又有不纯正的亲告罪。所谓纯正的亲告罪,是指只能由被害人等告诉权主体告诉才能发生刑罚权的犯罪。如告诉权主体不进行告诉,那么即使社会危害性再严重,也不能进行追诉。如我国《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罪。所谓不纯正的亲告罪,是指既可以由被害人等告诉权主体进行告诉,也可以由公诉机关依照法定职责进行控诉,而发动刑罚权的犯罪。我国除了侵占罪以外,其他的亲告罪均属于不纯正的亲告罪。如虐待罪一般情况下,由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的,但是如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公诉机关可以进行控诉而追诉行为人。(3)亲告罪案件不同于自诉案件。自诉是指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控诉形式,它是私诉的主要种类。自诉同公诉相对应,是依据刑事程序确立的追诉形式,在立法范围上亲告罪同自诉案件是一种交叉关系。亲告罪同自诉案件虽然没有必然的联系,但二者却具有某种自然的亲和性;由于亲告罪所侵犯的私法益,而这些权利具有可处分性,自诉的追诉方式恰能为告诉权人处分权提供便利条件。在当代的社会自诉才处理的案件,是指当事人自己到法院提起诉讼,才能够对此进行立案处理的刑事案件,这实际上和亲告罪在某种程度上是重合的,当然遗弃罪并不是属于当事人必须要亲自到法院进行起诉的案件。
  
  
  

·离婚后男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办?
    离婚后男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办?如果男方是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此时不抚养孩子的话,那女方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但要是男方属于支付抚养费的一方,这种情况下不抚养孩子也就是不支付抚养费,此时要是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

·我国山东省属企业在哪里备案劳动合同证明?
    我国山东省属企业在哪里备案劳动合同证明?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现行法律并未规定需要去劳动局备案,备案不是必经程序。法律没有强制个人的劳动合同必须去劳动部门备案,即使不备案也不影响...

·持刀伤人逃逸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持刀伤人逃逸罪量刑标准是什么?1、持刀伤人逃逸罪量刑标准是三年到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

·哪些财产是婚后个人财产,哪些财产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哪些财产是婚后个人财产,哪些财产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一)、哪些财产是婚后个人财产? 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财产如未约定归属的,属于夫妻一方婚后个人财产: 1、 一方婚前的财产; 2、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3、 ...

·工程质保金退还程序是怎样的
    工程质保金退还程序是怎样的? 工程质保金退还程序是怎样的,如何退还工程质保金?这是建筑工程公司和居民共同关心的问题。工程质保金顺利退还,有利于建筑工程公司顺利开展下一步工作,同时也能尽快的得到居民的反馈,提高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对于居民和监管部门而言而言,这是个保证建筑质量的途径...

·婚后买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般在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往往是根据结婚的时间点来判定的,大部分夫妻婚后取得的财产都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那么婚后买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婚后买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 《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十九条规定的我国新型的夫妻财产制度,明确...

·其实每当道路上发生一些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时候,对于一些违规操
    其实每当道路上发生一些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时候,对于一些违规操作的司机来说本身也是后悔不已。但是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再怎样后悔也挽回不回当事人的生命。尤其是醉驾这种行为更容易给他人的生命和自己的生命安全带来极大的威胁。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绵阳醉驾规定的标准...

·长宁区离婚房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很多离婚案件都是因为双方财产分割不均引发的,其中房产分割可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毕竟对于普通家庭来说,房产是最主要的财产之一。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应该按照有关办法分割房产。那么长宁区离婚房产分割原则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长宁区离婚房产分割原则...

·毒品犯罪中止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一、毒品犯罪中止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

·羁押期限折抵刑期吗,羁押期限是否能折抵刑期
    羁押期限折抵刑期吗,羁押期限是否能折抵刑期 羁押是将嫌疑人、被告人暂时的关押在一定的场所,此时对其人身自由是进行了限制的。而要是日后嫌疑人、被告人被判刑的话。那么羁押期限折抵刑期吗?这是很多人想要了解的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解答。 一、羁押期限折抵刑期吗 根据《刑法》第四十...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