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著作权法保护的内容都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著作权法保护的内容都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著作权法保护的内容都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著作权法保护的内容都是什么?
  
  一、著作权法保护的内容都是什么
  
  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四)美术、摄影作品;(五)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六)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七)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著作权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著作权法保护。
  
  二、著作权主体怎么认定
  
  亦称著作权人,即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一定条件下,国家也可能成为著作权主体。
  
  1、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划分依据是著作权的取得方式
  
  原始主体:指在作品完成后,直接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不存在其他基础性权利的前提下对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一般情况下为作者,特殊情况下 作者以外的自然人或组织也可能成为著作权原始主体。
  
  继受主体:通过受让,继承,受赠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全部或一部分著作权的人。
  
  2、内国主体与外国主体。以著作权人所具有的国籍为标准而分类。
  
  区别:由于著作权法具有非常严格的地域性,因此内与外待遇差异明显。
  
  3、完整的著作权主体与部分的著作权主体。根据主体所享有的著作权的完整程度不同而划分的。
  
  完整主体:指对其创作的作品享有全部著作财产权和著作人身权的作者。
  
  部分主体:指通过转让或继承关系而取得部分著作权的人。
  
  (1)创作作品的作者一般都是完整的著作权主体。如果作者将自己的著作财产权的一部或全部转让给他人,自己只有部分著作财产权或著作人身权,此时作者也就成了部分著作权主体。
  
  (2)在某些情况下,作者甚至可能不是或不再是著作权主体,如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将法人视为作者的情况,事实上的自然人作者就不是著作权主体。
  
  著作权人、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应该注重留下自己权利的证据,在作品上正确规范地署上自己的名字。对于一些比较难以证明的作品,应当及时做版权登记,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这样一旦发生纠纷,就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权利,才好维权。
  
  

·交通事故轻微伤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轻微伤赔偿标准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

·起诉开庭前准备工作有哪些?
    一、起诉开庭前准备工作有哪些?起诉开庭前准备工作是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为保证审判的顺利进行所做的一系列诉讼活动。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和民事审判实践,开庭审理前的准备丁作主要有以下内容:(1)在法定期间内及时送达诉讼文书。(...

·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费要好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要是无法就离婚财产分割达成一致的话,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那么去法院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费要好多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费要好多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

·儿子死了遗产母亲可以分吗 一、儿子死了遗产母亲可以分吗?
    儿子死了遗产母亲可以分吗 一、儿子死了遗产母亲可以分吗? 可以的,母亲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分割子女的遗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九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

·判缓刑会有案底吗 犯罪一定会被判刑吗
    公民一旦认定构成犯罪,并且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那人生档案上面就会留下案底、污点,这对日后的生活工作会造成一定的影响。那实践中要是罪犯被判的是缓刑,最终也不用再执行原判刑罚了,此时判缓刑会有案底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判缓刑会有案底吗 所谓案底,是指司法机关对于判...

·挪用资金罪数额标准湖南规定是什么?
    挪用资金罪数额标准湖南规定是什么?挪用资金罪数额标准湖南规定是达到1万元至3万元以上的就是会构成我们国家的挪用资金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出、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二、挪用资金罪挪...

·开发商土地使用权取得途径是什么
    开发商土地使用权取得途径是什么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二、以协议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此方式目前基本不采用)协议出让,是指土地使用权的有意受让人直接向国有土地...

·醉驾5年不能开车怎么办
    醉驾5年不能开车怎么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第二款、第四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

·公司开除员工补偿多少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您一个月工资,未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

·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标准和危害是什么?
    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标准和危害是什么我国对于醉驾和酒驾有非常严格的管控,因为其行为严重危害了社会的安全,对于此,相关交通部门规定对于醉酒驾车的可以实施刑法,根据我国现今的法律,醉酒驾驶是入了刑法法律的,意味着对于违反这个规定的驾驶人会被拘留或这判刑,那么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