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轻微交通事故理赔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轻微交通事故理赔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
您的位置:首页  »  
 

轻微交通事故理赔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轻微交通事故理赔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
  
  1、在道路上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和成因没有争议的,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事故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2、立即向各自保险公司报案,在获得保险公司报案号后,填写《协议书》;
  
  3、同时到保险公司指定的地方拆检定损,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在约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方的,应征得承保公司同意,并按约定时间进行处理。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造成交通事故,另一方当事人无过错的,有下列情形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1、在同车道内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造成追尾的;
  
  2、逆向行驶的;
  
  3、倒车的;
  
  4、溜车的;
  
  5、开关车门的;
  
  6、违反交通信号的;
  
  7、变更车道或借道通行未按规定让行的;
  
  8、路口转弯时未按规定让行的;
  
  9、通过路口未按规定让右侧来车先行的;
  
  10、依法应负全部责任的其他情形。
  
  二、高速疲劳驾驶会扣分吗?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规定: 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关于疲劳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公安部123号令有明确的规定:
  
  对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驾驶人记12分;
  
  对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驾驶人记6分。
  
  如果疲劳驾驶造成车祸,以交警现场处理结果为准。
  
  三、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注意事项
  
  ?1、每日凌晨6时至夜间20时机动车之间没有人员伤亡、仅造成机动车外表件损坏、可以继续驾驶的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
  
  2、填写《协议书》应当内容准确,字迹清楚。 商业三者险 、 过错行为 、 事故责任 及 选择服务点 ,由当事人在指定地方正确填写。
  
  3、办理保险理赔时,需要交警部门出具证明的,当事人可以持驾驶证、行驶证和《协议书》等材料到 服务中心 的警务室申请办理。
  
  4、事故车辆的修理,由交通事故当事人或投保人自主选择维修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指定维修单位。
  
  5、对应当自行协商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
  
  6、在自行协商过程中,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按照交通肇事逃逸论处。当事人可以立即报警,由交警部门依法查处。
  
  

·虚假诉讼罪的辩护词
    1、虚假诉讼的辩护词之一 (1)虚假诉讼罪的基本性质 我国刑法理论一直将犯罪客体(保护法益)分为简单客体与复杂客体。“简单客体,又称单一客体,是指某一种犯罪只直接侵害一种具体社会关系……复杂客体,是指一种犯罪行为同时侵害的客体包括两种以上的具体社会关系……在复杂客体中,各客体...

·嫌疑人的羁押期间算刑期吗
    一、羁押期间算刑期吗 羁押根据最后所判决的刑罚不同,折抵刑事不同。 法律依据:《刑法》 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监视居住的执行地在哪里
    监视居住的执行地在哪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情况下,指定的居所绝对不得是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二、被监视居住的人应当遵守什么规定《刑事诉讼法》第57规定,被监视居住...

·一、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平伤标准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平伤标准是什么 一、一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

·交通事故赔偿包括哪些费用
    交通事故赔偿包括哪些费用 1、受伤未致残的 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2、因伤致残的 因交通事故致残,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索要以下赔偿项目(6项)...

·公司用童工的处罚是什么?
    现如今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已经不再处于劳动力廉价的阶段了,那么有些企业和工厂为了节省原材料和经费,不惜雇佣童工,童工就是未成年的劳动力,这样的劳动力不仅不用劳动合同而且也不用花太大的工资,但是这样已经犯法了,那么公司用童工的处罚是什么呢?下面的我们就来为您整理编辑。 1、用...

·信用证单据处理的法律规则
    《UCP400》对开证行处理信用证项下单据的时间作了两项规定:第16条c款规定,开证行应在合理时间内审核单据并决定接受或拒受单据;第16条d款又规定,如果开证行决定拒受单据,它必须不得延迟地通知寄单行或受益人(着重号为本文所加)。另外,《UCP400》第16条e款还进一步指出,如...

·扒窃是否成立未遂的量刑
    扒窃是否成立未遂的量刑扒窃是属于盗窃罪,一般存在未遂情况可以参照下面的分析考虑: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未遂认定时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2、犯罪...

·工会提出工伤认定时效一般是多久
    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除了用人单位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外,受伤职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也是有权提出认定申请的。但在具体的时效要求上面却不太一样,那其中工会提出工伤认定时效一般是多久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会提出工伤认定时效一般是多久 劳动者在工...

·2019清醉驾构成哪些罪行
    2019清醉驾构成哪些罪行1、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2、《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