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丧偶后公婆孩子抚养权是怎样规定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丧偶后公婆孩子抚养权是怎样规定的
您的位置:首页  »  
 

丧偶后公婆孩子抚养权是怎样规定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丧偶后公婆孩子抚养权是怎样规定的
  
  
  父母是小孩的第一监护人,如果父亲死亡,母亲是第一监护人,如果母亲有智力障碍或者再婚的话,可以由其祖父母、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丧偶后公婆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配偶一方死亡的,子女由另一方监护抚养。父母为子女法定监护人,只有在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才能在其他具有监护能力的近亲属中指定其他人担任监护人。
  
  
  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因素
  
  
  1、子女利益最大原则是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决定性因素
  
  
  关于子女抚养的问题,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是“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更是明确地规定了,“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由此可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利益无疑是人民法院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首要原则,同时也是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决定性因素。
  
  
  2、其他因素
  
  
  其他因素中主要包括两大类因素,即物质类因素和精神类因素。首先,物质类因素。主要包括:父母双方的经济条件、离婚后双方的居住环境、子女随哪一方生活时间较长等。其次,精神类因素。主要包括:父母双方的道德品质、对子女的责任心、有无不良生活习惯以及教育子女、督促子女学习的能力和时间等。
  
  
  二、在我国丧偶结婚证怎么注销?
  
  
  按婚姻法规定,一方丧偶的,婚姻状态自动消除,结婚证就失去了法律效力。 如果要再婚的话,只要带着死亡证明,去派出所把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一栏改成丧偶就行了。
  
  
  再婚只要和结婚对象各自拿着身份证、户口本、双人合影照片到民政部门申请结婚登记就可以。如果一方是离异的,还需要带上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现实生活中多数情况下,丧偶一方的父母是没有权利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因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就是父母,孩子的父亲去世了,母亲也有能力抚养孩子,如果孩子的爷爷奶奶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话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怎么写,有何要求
    我们知道用人单位和职工要签订劳动合同来维护我们的权益,但是如果我们面对一些不公或者想要解除合同时,我们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怎么写。同时我们应该知道哪些法律来解决相关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一下相关的合同写法,以及法律要求。 一、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申请...

·无抗辩权的债权是什么意思
    无抗辩权的债权是什么意思要想了解无抗辩权的债权是什么意思这个问题,首先我们应该清楚什么是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在我国合同法中规定了三种抗辩权,下面我们就和您分享一下合同履行的三大抗辩权的相关内容。 一、合同履行应遵循什么原则 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正确、适当、全面地完成合...

·信用证付款方式有什么特点
    信用证付款方式有什么特点一、信用证付款方式的规定信用证付款方式的交易行为实际为单证交易,只要你提供的单证一致,银行就得付款给你。你将符合信用证单据交给通知行/议付行,银行付款给你,然后银行间交易,最后开证行从客户的帐上扣除相应款额。 付款和收款都是你与银行的交易,不是直接与客人的...

·最新产品购销合同样本
    最新产品购销合同样本 产 品 购 销 合 同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及费用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国家双休加班工资怎么算
    国家双休加班工资怎么算?公务员加班是没有工资,但是可以调休。只有依照劳动法发工资的企事业单位,才能有可能有加班工资,而公务员是不依据劳动法来设定工资待遇的,而是依据公务员法。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

·争夺孩子抚养权律师费一般收取多少?
    当代社会,对于很多普通老百姓来说他们都知道如果通过诉讼程序打官司的话肯定需要请一名律师代理,因为情欲是代理可能是自己胜诉的几率比较大,那么争夺孩子抚养权律师费一般收取多少?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争夺孩子抚养权律师费一般收取多少? 第一,律师费即...

·五一劳动节放假薪资计算方法是什么
    一、五一劳动节放假薪资的计算 《劳动法》中对加班工资的规定如下: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因此单位在五一劳动节当天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300%的工资报酬给劳动者。 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五一劳动节放假时...

·合同签订当天可以取消吗?
    合同签订当天可以取消吗? 一、合同签订当天可以取消吗 合同签订当天可不可以取消,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签订的合同无效或者可撤销的,当事就可以申请取消合同。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

·找工伤认定材料的误工费怎么算?
    行,总有相对危险系数高的职业,像工地从业者、挖矿矿工就很容易受伤,严重的还有生命危险。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时所遭受的身体伤害和长期从事一个职业导致的职业病伤害,都能称为工伤。那么,找工伤认定材料的误工费怎么算?请看我们带来的这篇文章。 一、找工伤认定材料的误工费怎么算? 1、职...

·怎么对商标侵权行为认定
    怎么对商标侵权行为认定在我国,对商标有特定的法律保护,但是不少商家为了达到自已的利益去侵犯其他商家的商标。那么实践中,怎样的行为才算是对商标构成侵权呢?构成商标侵权行为的条件又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你整理相关资料。 一,商标侵权的构成要件 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