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醉驾5年不能开车怎么办律师电话13951899110
醉驾5年不能开车怎么办
您的位置:首页  »  
 

醉驾5年不能开车怎么办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醉驾5年不能开车怎么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第二款、第四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2010年4月1日启用的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中规定,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次性扣12分。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醉酒驾驶者,处15日以下拘留,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醉酒驾车的判定标准:酒精含量大于(等于)每100毫升血液中80毫克/的行为属于醉酒驾车。 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有关调查显示,2009年全国查处酒后驾驶案件31.3万起,其中醉酒驾驶4.2万起。醉驾吊销驾照,自己需要注意有关约束细节,尽量减少自己不必要的过错,从而导致自己的权益维护出现一定的麻烦,但是最为关键的就是自己的利益维系需要在合理的空间进行一定的准备,否则自己的利益保障就会丧失法律上的支持,自己需要留意。
  
  
  

·没有结论的鉴定是证据吗?
    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必须遵循“客观、科学、准确”的原则,尽量收集详尽的鉴定所需要的材料,然后完成鉴定工作。但是,在实际的鉴定工作中,常常遇到收集鉴定材料不全的情况,如有的医疗机构不配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不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或不配合相关调查,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

·侵占罪和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什么区别
    当某些人的财物被他人非法占有,而且被非法占有的财物数额较大的时候,很多人第一个联想到的就是诈骗,但在法律上,不同情况下人们财物被他人非法占有主要有侵占罪、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那么,侵占罪和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什么区别呢? 侵占罪和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的区别 根据现行刑法...

·在外地违章停车应该如何处理
    本人去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因各地的处罚方式不同,请注意要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或复印件前往。这种处理方法是目前最常见的处理办法,其弊端是手续繁琐、过程复杂。二、通过异地朋友代办,如果违章当地有朋友的话,可以直接把违章通知单、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递送给你的...

·山东,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山东,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一) 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

·婚外情离婚是否有赔偿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外恋不但会破坏他人的婚姻家庭关系,而且也是损害自己配偶利益和对配偶人格价值不尊重的行为,这是道德和情理所不允许的。当夫妻生活出现矛盾时,需要正视并正确地予以处理。那么婚外情离婚是否有赔偿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婚外情离婚是否有赔偿 《民法...

·专利复审委员会与行政复议有什么区别
    专利复审委员会与行政复议有什么区别 生活中如果我们对相关行政部门做出的决定不服的话,我们是可以向其上级机关申请进行行政复议的。不同的事情的行政复议的叫法是不是都一样呢,比如说专利复审委员会与行政复议有什么区别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具体的内容吧。 专利复审:是指专利申请...

·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程序
    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程序相信您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都有一定了解,可能没接触过,但也有所耳闻。国家对土地的管理是非常的严格的,必须按照严格的法律规定获得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拥有了土地使用权证才意味着您获得了土地使用权,但是具体的该如何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可以到本文进行了解...

·一、一般交通事故身亡赔偿多少钱?
    一、一般交通事故身亡赔偿多少钱?一般赔偿几十万元,具体项目如下: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没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难度职...

·交通事故的诉讼费该谁承担
    交通事故纠纷中,原告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此时需要交纳一定的诉讼费。那么这交通事故诉讼费的标准是多少呢?而最后又应该由谁来承担?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诉讼费谁承担 《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04年5月1日实施后,要求机动车必须投保机动车第三...

·漏诊医疗过错的赔偿是怎么进行的
    漏诊医疗过错的赔偿是怎么进行的 一、漏诊医疗过错的赔偿 漏诊是医疗过错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并不是医疗事故。从法律的角度说,医疗过错可以是造成医疗事故的原因,也可以是鉴定为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损害事件,在司法实践中通常混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漏诊没有具体的规定。但从医疗事故的...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