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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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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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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诉意见书的含义
起诉意见书,是公安机关对案件侦察终结后,建议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依法起诉而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在侦查终结后,认为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需要判处刑罚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提出起诉意见书。起诉意见书,应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起诉。
起诉意见书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公安机关制作的起诉意见书,是对侦查终结案件的总结。人民检察院对这一文书,要依法审查,按时作出起诉、免予起诉或不起诉的决定。起诉意见书是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重要的基础和依据。
制作起诉意见书是为了给法律监督机关提供书面依据,充分体现了公、检、法机关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协同作战,惩罚罪犯,准确执法的原则。
(二)起诉意见书的格式
起诉意见书,主要有标题、编号、正文(包括人犯基本情况、罪行、起诉根据和理由)、受文机关、落款、日期(或附件)等六部分。 。
(三)具体写作方法
1、标题及编号。标题为《XXX公安局起诉意见书》;在其右下方写明编号,编号一般由年度、单位、部门简称和字号组成,例如“[1987]X公X字第X号”。
2、被告人身份等基本情况。应写明被告人的姓名、(化名、别名、曾用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籍贯、民族、文化程度、捕前职业、工业单位、现住址(户籍所在地)、被捕时间、地点、简历等,如被告系两人以上,按主从关系依次写明。
3、罪行。可表述为:“被告人XXX(姓名)XX(案由)一案,经本局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的侦查,证实被告人犯有下列罪行。”
犯罪事实。按几大要素叙述,即:犯罪的时间、地点、情节、客观情况、动机和目的、手段、造成的后果、掌握的证据,逐一写清楚、切忌念混。
认罪态度。被告人对其犯罪的事实,是主动坦白交代还是被迫交代,是被群众揭发,还是被同案犯提供,应予以说明。
4、起诉的理由和法律根据。
这一部分主要论述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扼要地分析被告人的罪行危害及罪行性质,根据被告人触犯的刑法条款,确定被告人的罪名,并结合分析被告人从重从轻的情节,然后引用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将本案移请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5、文书送达的机关名称。在“此致”后另提行顶格写“XX人民检察院”。
6、公安局长署名。
7、文书签发日期,并加盖公章。
8、附件要目(或附注):
1)被告人XXX现押于XX看守所;
2)被告人XXX的预审案卷共X卷X册;
3)其他(如有赃物、证物和违禁品等应写明)。

·侦查羁押的一般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 第一百二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第二百二十 一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基层人民检察院,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和...

·刑事诉讼中询问证人应当遵循的规则
        (一)发问的内容应当与案件的事实相关;
  (二)不得以诱导方式提问;
  (三)不得威胁证人;
  (四)不得损害证人的人格尊严。...

·侦查机关对人身进行检查应遵守哪些规定?
    对人身进行检查是刑事诉讼中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以查明案件事实的侦查活动。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需 要通过人身检查,查看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身体表面有什么特征,如相貌、皮肤颜色、特殊痕迹、身体各部有无缺损等;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伤...

·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
第一百二十八条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

·相关机关对扣押的犯罪嫌疑人的财物及其孽息物应该如何处理
    对扣押的犯罪嫌疑人的财物及其孽息中,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待人民法庭作出生效判决后,由扣押的公安机关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上缴国库或者返还受害人,并向人民法院交执行回单。...

·侦查终结的处理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移送审查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处理决定。

    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侦查终结后,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应当制作《起诉意见书》...

·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
    

第一百一十六条 (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
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

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即通知邮电机关。

《检察院刑诉规则》...

·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 第一百一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

·扣押物品、文件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
第一百一十五条 对于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

·讯问犯罪嫌疑人应遵守哪些规定?
    讯问犯罪嫌疑人,是指侦查人员按照法定程序,针对犯罪案件的事实,对有犯罪嫌疑的人进行审讯的侦查活动。为了保障这一活动的顺利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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