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哈尔滨二手房买卖需要多长时间?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哈尔滨二手房买卖需要多长时间?
您的位置:首页  »  
 

哈尔滨二手房买卖需要多长时间?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您在进行二手房买卖的时候一定想事先知道这过程大概需要多长时间,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不一样,以及各地的政府规章有些差别,所以在我国各地进行二手交易花费的时间并不相同,今天我们就为您介绍哈尔滨二手房买卖需要多长时间,以供您参考。
  一、全款买房,无贷款:
  双方达成协议,房东收下下家的定金开始计算:
  双方约定一个合同签订日期;一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下家将首付款支付给房东;并约定一个房产进交易中心的时间!
  进交易中心的当天,下家支付原房东除尾款以外所有的房款! 2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的房产证;凭新的房产证办理物业交接手续、水电煤等过户!
  最后在交房时,下家将尾款交给原房东!(一般是1万,或房款的1%)
  二、全款买房,房东有贷款:
  双方达成协议,房东收下下家的定金开始计算:
  双方约定一个合同签订日期;一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下家将首付款支付给中介公司进行监管;房东、下家和中介公司三方共同见证还清房东未付清的银行贷款!7个工作日后,银行贷款审结结束,双方约定一个房产进交易中心的时间!
  进交易中心的当天,下家支付原房东除尾款以外所有的房款! 2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的房产证;凭新的房产证办理物业交接手续、水电煤等过户!
  最后在交房时,下家将尾款交给原房东!(一般是1万,或房款的1%)
  三、贷款买房:
  首先对下家的贷款额度、资信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双方达成买卖协议。房东收下下家的定金开始计算:
  双方约定一个合同签订日期;一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下家将首付款支付给房东;
  下家和贷款公司或银行签订贷款协议;7个工作日贷款审核结束后,双方约定一个房产进交易中心的时间! 进交易中心2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的房产证;
  银行凭新的房产证,给原房东放款! 凭新的房产证办理物业交接手续、水电煤等过户! 最后在交房时,下家将尾款交给原房东!(一般是1万,或房款的1%)
  四、上下家均有贷款:
  首先对下家的贷款额度、资信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双方达成买卖协议。房东收下下家的定金开始计算:
  双方约定一个合同签订日期;一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下家将首付款支付给中介公司进行监管;房东、下家和中介公司三方共同见证还清房东未付清的银行贷款!7个工作日后,银行贷款审结结束,下家和贷款公司或银行签订贷款协议;7个工作日贷款审核结束后,双方约定一个房产进交易中心的时间!
  进交易中心2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的房产证; 银行凭新的房产证,给原房东放款! 凭新的房产证办理物业交接手续、水电煤等过户!
  最后在交房时,下家将尾款交给原房东!(一般是1万,或房款的1%) 定金一般是5千到一万;如果是高价的房产的话,一般是总房价的1%!
  一旦房东收下的定金就要意味着合同的提前执行;如果房东因为房价波动的原因要违约的话,那么他除了要返还你支付定金之外,还要补偿你与定金金额相当的赔偿!
  如果下家违约的话,那么房东就可以没收定金了!
  五、交房的话,有两种:1、款清交房,也就是在交完尾款后交房;2、签合同当天交房!这种交房方式要和房东商量的!一般都是款清交房! 交易时带的东西:双方的身份证、房产证! 的话,到所在地的派出所开证明就可以了!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买房的相关资料,我们已经了解到不同的财产状态对于买卖房屋所需的时间是有一定得到影响的,如果需要贷款的话,买房花费的时间比其它花费的时间要长一些,而不需要贷款的话所花费的时间是很短的,相信您已经知道哈尔滨二手房买卖需要多长时间,在买房之前我们应该做好万全准备,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上班路上被人撞倒算工伤吗
    上班路上被人撞倒算工伤吗 一、上班路上被人撞倒算工伤吗 算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

·强行低价承包土地违法的原因有哪些?
    当面对强行低价承包土地的行为时,有人认为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因为他们并不清楚土地承包法有没有对这种情况作出规定。其实强行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是违法的。下面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说明一下关于强行低价承包土地违法的原因。 一、强行低价承包土地违法的原因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

·合伙企业解散要登报公告吗
    合伙企业解散要登报公告吗?合伙企业法解散要登报公告。具体的操作流程是:1、需要选定清算人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可由全体或部分合伙人担任,也可以委托第三人担任,但都应当在解散事由发生之日起15日内选定,逾期未确定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

·第二次起诉离婚可以不在原审法院起诉吗?一定判离吗?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可以不在原审法院起诉吗 一定判离吗 一般来说,是在原法院,因为涉及管辖权的问题,不是想在哪里起诉就在哪里起诉的。如被告方经常居住地未发生变化,则第二次起诉离婚依然由第一次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被告方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发生了变化,则要到对方的户籍地或经常...

·现在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现在离婚房子怎么分配?现在离婚房子怎么分配?(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

·农民工车祸赔偿标准包括哪几方面?
    农民工车祸赔偿标准包括哪几方面?在我国,农民工作为弱势群体,一旦发生车祸,经常面临赔偿难的问题。相关部门也对农民工车祸赔偿标准出台过相关政策,下面我们结合交通事故赔偿方面的相关知识,给您讲解下农民工车祸赔偿标准包括哪些具体内容。 农民工车祸赔偿标准包括哪几方面? 1、人身损...

·受伤是因为上班意外工伤吗 一、受伤是因为上班意外工伤吗?
    受伤是因为上班意外工伤吗 一、受伤是因为上班意外工伤吗? 意外事故要符合法定情形的才算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

·劳动合同到期尚未续签的影响有哪些呢?
    劳动者在于用人单位拟定劳动合同时,需要确定合作期限,在期限来临之际,若需要继续合作的,需要进行续签,或者签订新合同,但在现实生活中,劳动合同到期,但尚未续签的情形是较为常见的,此时,劳动合同到期尚未续签的影响有哪些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劳动合同到期尚未续签的影响有哪些...

·工伤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吗
    工伤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吗 一、工伤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吗 发生工伤的职工,不能向用人单位提出人身损害赔偿,只能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工伤保险待遇。只有侵权主体为第三人时,方可同时主张。 二、人身损害赔偿医疗费计算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

·国家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法院在判决案件的一个法律依据
    国家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法院在判决案件的一个法律依据。法官以此来确定交通事故发生责任应当归属于哪一方。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非常值得探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关于国家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依据。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作用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事关事故双方是否承担民...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