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刑诉法律师会见的详细规定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新刑诉法律师会见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新刑诉法律师会见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在深化国家法律体制改革的过程当中是不能够忽略律师的存在的,专业的律师都知道通过司法考试并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以后才具备当律师的资格的,律师就是要用自己对法律的了解程度前期运筹帷幄帮助自己的代理人争取到最公平的裁决结果的。作为案件当中的原被告双方都应该了解一下新刑诉法律师会见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一、新刑诉法律师会见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为确保监所安全和律师会见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刑事诉讼法》、《看守所条例》、《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以及公安部、省公检法司、市委政法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我市看守所的实际情况,特对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作如下规定:
  
  1、律师办理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时,看守所应当查验律师有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委托书或人民法院的指定辩护通知。
  
  2、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应当2人,以便互相监督和确保安全;律师会见时至少1人为执业律师,其他随同人如非执业律师,应是与会见律师同一单位并持有律师管理机关印发的证件的人员。
  
  3、在侦查阶段,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凭公安机关经办单位开具《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办理会见。对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凭公安机关经办单位开具的《批准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办理。
  
  4、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受聘律师可以直接由看守所安排与被告人会见,出示起诉意见书或起诉书和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办理,不需经侦查、检察或审判机关批准和安排;非律师职务的其他辩护人经检察院和法院的具体办案部门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犯罪嫌疑人会见。
  
  5、会见时带聘请的翻译人员的,须出示经办机关批准的文书。
  
  6、律师会见时,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应一人一室。
  
  7、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时,公安机关可以派员在场。
  
  8、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时,不准私带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亲友参与会见;禁止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与外界联络的各种通信、摄影器材等工具;会见期间禁止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任何财物及携带任何物品出所。
  
  9、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时,如违反法律规定或者会见场所的规定,在场民警应当制止,必要时可以决定停止本次会见,视情节轻重,通知律师管理部门。
  
  10、看守所的工作人员不按规定办理会见手续的,律师可以向移案或者受案的机关投诉,也可以通过司法行政机关向有关部门反映。
  
  二、聘请律师有技巧
  
  1、聘请专业律师。法律包括民商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各个方面,律师不可能对如此多的法律规定都很熟悉,不同的律师在不同的领域各有所长。因此,在遇到不同领域、不同性质的案件时,建议对症下药,找在此方面有专长的律师,以最大限度地维护你的合法利益。
  
  2、聘请有一定经验的律师。人们普遍有一种迷信权威、追求“品牌”的心理,所以在请律师方面也会抱着“越老越好”的想法。其实这种认识不完全正确。所以对于一般的简单案件,普通律师就都能办好;但对于比较复杂的案件,聘请有多年工作经验的律师相对好一些。
  
  3、聘请综合素质强的律师。实践证明,学历和工作经历固然重要,但办案能力和办案水平更关键。现实中,不少律师并非直接来自法学院校的毕业生,而是曾从事过医师、教学、技工等不同职业,他们在处理和自己以前工作相关的法律事务时必然会得心应手。因此,专业知识强、综合素质高的律师往往是当事人的首选。
  
  在新的刑事诉讼法当中主要是对律师会见的程序,需要的证明材料,不同的阶段律师需要遵守的一些规定进行了明确。肯定律师到看守所去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如果没有律师事务所的介绍信,委托书,或者能够证明律师身份的这些证件,工作人员也绝对不会放心的,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时候也是不允许被监听的。
  
  

·居间合同中的跳单行为法律上市如何分析的
    居间合同中的跳单行为法律上市如何分析的 一、居间合同中的跳单行为 1、对居间合同中的跳单行为法律分析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中“跳单”指的是,买方利用中介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却跳过中介公司购买房屋,从而使中介公司无法得到应得的佣金的行为。 (一)禁止“跳单”格式条款的法律分析首先,...

·并购贷款用途是什么?企业如何申请并购贷款?
    并购贷款用途是什么?企业如何申请并购贷款? 一、并购贷款用途是什么? 事实上,企业申请并购贷款,主要的目的便是实现企业的并购重组,最终获取到企业的控制权,而这个并购贷款则是用于支付并购价款的。 二、企业如何申请并购贷款? 企业贷款所需材料 1、申请书; 2、公司简介; 3、...

·工程发包流程是怎样的
    工程发包流程是怎样的?现如今,在竞争如此激烈的社会,无论做什么事情,集思广益是非常有必要的,比如说,在我们承包建筑工程的时候,可以申请工程发包,这样更加利于我们选择更好的承包单位,完成工程。那么,下面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工程发包流程是怎样的,可供您参考一下。一、工程发包流程是怎样...

·构成放火罪的情形有哪些
    放火罪与失火罪不同,其中前者属于故意犯罪,而后者则属于过失犯罪。既然行为人的主观形态上不同,那么在后面的处罚上面也是不一样的。实践中,只有先了解清楚构成放火罪的情形有哪些,才能实际以此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构成放火罪的情形有哪些 (一)...

·一、无偿办公租房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一、无偿办公租房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出租方(以下称为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地点 租赁地址:甲方同意将租给乙方使用,面积为 平。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自 年 月 日起至 ...

·员工擅自离职工资怎么计算
    员工擅自离职工资怎么计算 ?擅自离职对于一个公司来说,造成的影响可能是十分恶劣的,对此,我们也是有很多的相关的政策的。那么,员工擅自离职工资我们是该如何进行计算呢?5种自动离职有补偿的情况是哪些呢?一起跟着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吧。一、员工擅自离职工资怎么计算离职与辞职没有本质...

·公务员是现在很多人都在追求的一种工作
    公务员是现在很多人都在追求的一种工作,因为很多人都觉得公务员是一种很稳定的工作,可以说是铁饭碗,但是,公务员也不是说就一定不会丢掉工作的,一般公务员失业分为辞退和开除两种,那么,公务员辞退和开除有什么区别呢? 公务员辞退和开除有什么区别 1、两者性质不同。 开除属于《公务员...

·广东解除劳动合同法的条件有哪些?
    广东解除劳动合同法的条件有哪些? 一、广东解除劳动合同法的条件有哪些? (一)、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 (1)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 ①试用不合格,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纪,即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离婚关于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
    有的家庭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其父母会选择离婚,选择结束彼此的婚姻关系,而父母的离婚关系到孩子的成长,对孩子的一生甚至都可能会有影响。因此,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成为离婚案件的一大争议问题。那么,离婚关于孩子抚养权应如何争取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 一、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在律师代...

·我国对私营企业协会是怎么管理的?
    我国对私营企业协会是怎么管理的?私营企业协会是由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等组织和个人自愿组成的联合性非营利社会团体,虽然经过了民政部门的核准登记以及接受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但是对于该类协会的管理也是不容忽视的。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我国对私营企业协会的管理政策,位您整理了相关的...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