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女方在哺乳期起诉离婚可以要求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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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在哺乳期起诉离婚可以要求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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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在哺乳期起诉离婚可以要求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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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方在哺乳期起诉离婚可以要求什么
  
  一、女方在哺乳期起诉离婚可以要求什么?
  
  1、女方哺乳期离婚,可以要求得到婚后共有财产的大部分或者全部,以及主张得到孩子抚养费用。分割共有财产和孩子抚养费的数额,需要离异双方自行协议。达不成协议的,可以上法院起诉解决。
  
  2、《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3、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哺乳期能离婚吗
  
  1、在哺乳期,一般不准判决离婚。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2、您都知道我们《民法典》规定的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只要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就是必然的。此时有人要问:如果夫妻结婚时间短,小孩刚出生,尚处于哺乳期,可以离婚吗?
  
  3、我们这里所说的哺乳期,一般是指妇女产后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婴儿的时期,一般在10个月至1年左右。根据《劳动法》等相关规定,产期是指女性生产后的98天,哺乳期是指其孩子满周岁期间。由此可见,哺乳期正好在女方分娩后一年内。
  
  三、哺乳期可以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1、自愿离婚情况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诉讼离婚情况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3、人民法院的调解
  
  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根据上文的解答,我们知道要是男方在孩子哺乳期内提出离婚的话,一般法院是不会允许的,当然特殊情况除外。但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话,则就可以。
  
  需要注意,法律方面只是从原则上规定男方在哺乳期内不能起诉离婚,也就意味着哺乳期女方起诉离婚是允许的。而在男方有特殊情况的时候,提起离婚诉讼也是会得到受理的。当然,双方在哺乳期内协议离婚的,则法律也是不会作出干涉。
  
  综上所述,哺乳期内女方提出离婚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判决,子女抚养权一般应当归女方,对于双方共同财产,本着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原则,女方应当分割大部分,对于子女抚养费,男方应当按照工资总额的20%-30%支付子女抚养费,哺乳期双方感情破裂,自愿离婚,应当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婚姻登记机构应当发放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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