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私募基金有担保公司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私募基金有担保公司吗
您的位置:首页  »  
 

私募基金有担保公司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私募基金有担保公司吗? 一、私募基金有担保公司的内容
  基金投资人需注意,如果担保公司申明为主合同《合伙协议》中基金管理人的变现义务提供担保,此类担保都是无效担保,对应出具的《担保函》也是一纸空文。担保是为主合同债务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到期债务时替代主债务人履行(代偿),担保人代偿后再向主合同债务人追偿而设立的一项法律制度。担保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前提是:主合同中有主债务人和到期主债务。而这种情况下针对《合伙协议》,在合伙清算前,合伙体内部的合伙人之间不产生债权债务关系,故这类案件在合伙清算前是没有主债务人的,担保人代偿主体无法确定。假设担保人向私募基金投资人代偿了,担保公司又找谁追偿?同时,在这种情况下,因私募基金没有投资变现期,不能形成到期主债务,也就对担保人形不成担保债务。
  其次,基金投资人在签署《合伙协议》时需注意,即使有担保公司对《合伙协议》中的“保底条款”等或其他已被相关规定列为为无效的条款做担保,此类担保都是无效的,一旦后续发生分歧,担保人没有强制赔付义务,基金投资人的权益可能得不到有效保障。
   二、私募基金的特点
  1、私募资金:私募股权基金的募集对象范围相对公募基金要窄,但是其募集对象都是资金实力雄厚、资本构成质量较高的机构或个人,这使得其募集的资金在质量和数量上不一定亚于公募基金。可以是个人投资者,也可以是机构投资者。
  2、股权投资:除单纯的股权投资外,出现了变相的股权投资方式(如以可转换债券或附认股权公司债等方式投资),和以股权投资为主、债权投资为辅的组合型投资方式。这些方式是私募股权在投资工具、投资方式上的一大进步。股权投资虽然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式,其主导地位也并不会轻易动摇,但是多种投资方式的兴起,多种投资工具的组合运用,也已形成不可阻挡的潮流。
  3、参与管理:一般而言,私募股权基金中有一支专业的基金管理团队,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市场运作经验,能够帮助企业制定适应市场需求的发展战略,对企业的经营和管理进行改进。但是,私募股权投资者仅仅以参与企业管理,而不以控制企业为目的。
   三、退出渠道和机制
  私募股权基金及创业投资的退出渠道和机制通常有三种:
  第一,通过创业板上市,投资者通过股票的抛售退出。这种退出方式投资者通常可获得十倍甚至十倍以上的投资收益。
  第二,通过转让给第三方企业退出,这可获得3倍左右的投资收益。
  第三,转让给企业内部的管理人,投资者通常可获得70%的投资收益。我们出现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收益高达100倍以上的投资神话比如美国S.A.C基金。但是做投资要有风险意识。 而格上理财认为国内私募股权基金退出,一般而言则有如下四种方式: 1、境内外资本市场公开上市;2、股权转让; 3、将目标企业分拆出售;4、清算。
  以上是针对私募基金有担保公司吗的这一问题进行的详解介绍,希望这方面的流程知识对您日后在解决处理这类问题会有所帮助。综上所述,私募基金公司对于担保方面并不能。担保时要遵循我国国家法律规定,还要受到的银监会的监督以及公司担保的资料,以备解决私募基金公司今后遇到的问题。如果您还想了解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可以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获得解答。
  
  
  

·苗木购销合同的具体内容
    苗木购销合同的具体内容 苗木采购合同 需方:(简称甲方)供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事宜,达成本合同条款,供双方遵守: 一、苗木产品的产地、规格、数量、价格: 总价(暂定...

·什么是追诉期,追诉期有什么情况
    在民事诉讼中有诉讼时效限制,而在刑事诉讼中,对每个犯罪都是规定了具体的追诉期的,通常犯罪尚处于追诉期内的,才能对案件立案侦查。那到底什么是追诉期,而追诉期有什么情况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追诉期 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或者侵权行为的有效期限。举报犯...

·出了车祸,负主要责任的对方不赔偿怎么办?
    出了车祸,负主要责任的对方不赔偿怎么办?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主要责任的一方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实际中很多司机都会拖着而且不进行任何赔偿,那么出了车祸,负主要责任的对方不赔偿怎么办?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出了车祸,负主要责任的对方不赔偿怎么办?(一...

·外汇期货合同,外汇远期合约的区别
    外汇期货合同,外汇远期合约的区别是什么? 生产生活中,人们都会进行商品的交易,我们支付商品的价款,商家给我们商品。但是有些东西数额较大,一次性支付可能存在一定的困难,所以便可以先支付一定费用的保证金或者是佣金,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偿清价款即可。此种交易方式我们称为外汇期货,那么...

·江苏交通事故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江苏交通事故赔偿是怎么规定的?江苏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应该根据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

·对于小三能判重婚罪吗?
    一、对于小三能判重婚罪吗?不一定算重婚,需要提供一起以夫妻名义生活的证据。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

·母亲申请变更抚养权应该如何做
    在当今社会中,有非常多的孩子拥有幸福美满的家庭,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但是也有一些孩子处在离异家庭中,跟随着一家亲属长大,从小就缺少父母以及来自家庭的关爱,而且有的孩子还会因为家长的恶习走上歪路。那么,如母亲申请变更抚养权,应该怎么做呢?因为子女的成长是一个长期的动态过程,离婚时协...

·离婚法律救济制度指的是什么?
    如今,离婚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普遍存在现象,我国法律为了解决离婚后,经济较为困难或者存在其他原因的弱势群体,制定了离婚法律救济制度。那么,离婚法律救济制度指的是什么?我们,整理相关资料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离婚法律救济制度指的什么? 离婚救济制度是法律为离婚过程中权利受到损害...

·妨害植物防疫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妨害植物防疫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非法处置疫区内易感动物或者其产品,货值金额五万元以上的;(二)非法处置因动植物防疫、检疫需要被依法处理的动植物或者其产品,货值金额二万元以上的;(三)非法调运、生产、经营感染重大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林木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或者森林植物产品...

·工程意外死亡赔偿标准现在的工程意外死亡标准是按照
    工程意外死亡赔偿标准现在的工程意外死亡标准是按照每年全国的城镇居民的一个月收入的20倍进行一次性支付的,并且我们还需要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收入的十倍,进行的一个丧葬费及其他补贴金的一个支付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