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上海市城市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有哪些内容?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上海市城市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有哪些内容?
您的位置:首页  »  
 

上海市城市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有哪些内容?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上海市城市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有哪些内容?
  
  现在上海市的可建设用地非常有限,一些开发商进行房地产项目建设的时,通常会涉及到对一些老旧小区进行拆迁。经双方协商后,原住户会和开发商签署一份补偿安置协议,这份协议非常重要,明确了补偿金额、补偿方式等。那么上海市城市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有哪些内容?下面我们结合一篇范文和您重点讲一讲。
  
  上海市城市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适用价值标准房屋调换)
  
  沪 ( )拆协字第 号
  
  甲 方:拆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房屋拆迁实施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拆迁资格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被拆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建设需要,甲方取得拆迁乙方现有住房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许可证号______)。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根据《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经双方商定,订立本协议,以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乙方_____(所有或承租)的房屋座落在__路____弄___号____室,房屋类型____,房屋性质____,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二、乙方选择按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的补偿安置方式,并同意与甲方按房地产市场价结算调换房屋的差价。
  
  三、根据____区政府规定,被拆除房屋同区域已购公房上市交易平均市场单价为________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四、被拆除房屋经___评估机构评估,其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为________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五、根据《实施细则》第_____条规定,甲方应补偿乙方货币补偿款计(大写)_____元,其中价格补贴为 _____元,计算公式如下:______。
  
  六、甲方安置乙方的房屋座落在______路____弄____号____室,房屋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总价_______。
  
  七、安置房屋与货币补偿款的差价为____元,乙方应当在签订协议后______日内,即____年___月__日内,即___年___月__日前支付给甲方。
  
  八、甲方按规定付给乙方搬家补助费_____元。设备迁移费_____元。
  
  九、甲方应在乙方搬离原址之后____日内支付给乙方本协议第八条的费用。
  
  十、乙方应当在签订本协议后____日内,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搬离原址,并负责房屋使用人按期搬迁。房屋使用人未按期搬迁,视作乙方未按期搬迁。
  
  十一、乙方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交甲方到有关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十二、乙方迁离原址时,应当将空房完整移交给甲方,不得拆除原住房中的房屋设备和建筑材料。
  
  十三、乙方取得安置房屋后,应当按照《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缴纳有关维修基金、物业管理等费用。
  
  十四、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五、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__份,拆迁实施单位_______份,由甲方报送_____房地局_____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拆迁实施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可以看出,其中写清了双方基本情况、拆迁房屋情况、补偿金额、补偿方式、补偿款发放时间和争议解决方式等。作为房屋所有人,要认真阅读协议条款,尤其是涉及到补偿金额方面的,更要特别注意。这份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后期发生纠纷的话,也要按照协议条款处理。
  
  

·刑诉法第一百三十四条搜查法存在哪些问题?
    对于刑事案件定罪,需要确凿的证据,嫌疑人相关的场所很有可能存在证据。公安机关搜查是寻找证据的必要步骤。我国刑诉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了公安机关搜查时可对犯罪嫌疑人的身体和物品等进行搜查。但我国搜查法规除会侵犯嫌疑人的隐私权外,还存在很多问题,以下是关于搜查存在问题的解读: 一、...

·刑法中盗窃罪是如何量刑的
    《刑法》对每个犯罪都具体做出了量刑规定,那么您知道刑法中盗窃罪是如何处罚的吗?对于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属来讲,这方面的内容是很重要的,能够大致的判断一下最后的量刑范围。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刑法中盗窃罪是如何量刑的 盗窃罪量刑,又称刑罚裁量,是指根据刑法规定,在认定...

·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的比较
    项目管理还有着更丰富的内容,如风险管理、沟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采购管理、综合管理等方面,这些常常体现了项目的外部环境,它们与监理工作的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项目团队等职责有一定的交叉,项目管理有着更全面、丰富的知识体系,而实际上,这也是在接受业主委托的条件下,为工程监理工作提...

·债权转让是否要审查债权的真实性
    债权转让是否要审查债权的真实性债权转让是指原债权人将债权转移到第三人成为新的债权人的行为,在债权转让过程中,新债权人为了保护自己合法的权益就对债权进行了审查,那么,债权转让是否要审查债权的真实性?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债权转让是否要审查债权的...

·合同审查三原则具体是什么
    合同审查三原则都有哪些1、合法有效原则。合同一定要合法,这是合同的关键和核心。合同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想要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在合法的前提下,否则,将因为违法而达不到交易之目的。合同在审查中应当注意,除了国家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国务院所属部门规章外,还存在大量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

·经营性用房拆迁补偿估价
    1、合法原则
    ⑴产权的合法性。无法确认合法产权的经营性用房,必须在估价报告中说明估价及估价结论是以估价对象具有合法产权为假设前提。我们在拆迁中发现由于历史原因,很多被拆迁房屋根本就没有进行过权属登记,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

·拒不执行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罪规定是什么?
    拒不执行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罪规定是什么?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就算经过了以上处罚,行为人还是要承担赔偿责任,除非永远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如果只是暂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会中止执行,...

·辞退员工缴纳的个税要不要申报?
    辞退员工缴纳的个税要不要申报?是否要进行申请就要看所给的补偿金是多少。国家规定了对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最低标准,只有超过该标准的数额,再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实际年限进行平均后,才向劳动者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标准如下:(一)以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

·《公司法》董事任职资格是怎样的
    《公司法》董事任职资格是怎样的一、公司法董事任职资格是怎样的?1、公司董事为自然人。2、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可以由股东或非股东担任。3、董事的任期,一般都是在公司内部细则中给予规定,有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定期把董事的任期限制在一定的时间内,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

·怎么确定抚养权变更的案件管辖法院
    若离婚之后一段时间,一方想要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话,则当事人之间可以先协商进行变更。但要是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话,则还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来进行变更。但此时就会涉及到确定管辖法院的问题,究竟当事人应该怎么确定抚养权变更的案件管辖法院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么确定...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