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欠债不还起诉担保人能否拘留?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欠债不还起诉担保人能否拘留?
您的位置:首页  »  
 

欠债不还起诉担保人能否拘留?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欠债不还起诉担保人能否拘留? 一、民事纠纷的拘留条件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2、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3、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4、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6、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欠债不还对担保人的处理办法
  债务人未按照约定归还已经到期的借款,对此债务人已经构成违约。这一违约行为还表明,他将不会履行双方约定的还款义务,因此,债权人有权根据《合同法》第94条和第108条起诉债务人,要求其还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果债务人人当初在借钱时提供了保证人,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如果保证合同中未约定保证方式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方式承担保证责任。
  因此,保证人对该笔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债务人不归还到期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归还,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归还。也就是说,债权人可以把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向法院起诉。
  综上所述,对于欠债不还起诉担保人能否拘留的解答是否定的,欠债不还为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一般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在到法院起诉时可以同时起诉担保人。若债务人与担保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且态度恶劣或者构成犯罪的,则有可能被拘留。更多法律知识您可以登入网站咨询相关的律师。
  
  
  

·员工工伤认定时医疗费应当由谁交付?
    员工工伤认定时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前的医疗费应该由用人单...

·盗窃罪自首以后多久会被判刑?
    审理刑事犯罪需要一系列程序,这需要很长的时间,如公安机关需要立案侦查、检察官起诉等,但是犯罪嫌疑人自首后则需要的时间相对较短,那么盗窃罪自首以后多久会被判刑?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盗窃罪自首以后多久会被判刑 判刑的时间要根据司法审判的程序来看,...

·什么是有前科?
    科:判定、记录。前科:以前的判定或以前的记录,一般指不光彩的事情。
  刑法上所讲的前科,是指曾经被人民法院判处过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并且已经执行完毕的人又重新犯罪。
  构成前科的条件是:必须是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刑满释放后又犯新罪的。如...

·“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情形”应如何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对“完成工伤认定”的理解,有两种不同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从该条规定看,其本意在于从法律适用的角度指导尚处于草拟酝酿阶段、还没有最后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

·现在不少人准备做生意之前,都得租一个商铺,确定好租金后,双方
    现在不少人准备做生意之前,都得租一个商铺,确定好租金后,双方会签署一份商铺租赁合同。这份合同对当事人非常重要,里面要写清租金、租期、违约责任等。一旦租房过程中一方发生违约,对方可以主张违约金。那么商铺租赁合同违约金怎么写?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商铺租赁合同违约金怎么...

·我国商标的境外被抢注该怎么办
     一、我国商标的境外被抢注该怎么办 如果发现商标被日本抢注了,那么是可以提无效宣告的。商标注册后,如果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理由,利害关系人可向日本特许厅提出无效宣告申请。基于不正当竞争目的、针对驰名商标的恶意抢注为理由提出的,可以随时提起无效宣告请求。基于与在先注册商标近似、与...

·银行短期贷款方式在我国包括哪些?
    银行短期贷款方式在我国包括哪些?银行对于各大中小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角色。因为银行可以为企业提供贷款。当初企业处理一些临时性资金的问题。比如说比较常见的就是短期贷款方式。那么银行短期贷款方式在我国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银行短期贷款的...

·福州市医患调解委员会如何处理纠纷
    福州市医患调解委员会如何处理纠纷 一、医患调解委员会 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要承担全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提供风险防控建议等工作,在卫生和司法部门的协助下,建立由法律、医学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库,按照统一保险方案、统一产品责任、统一工作步骤、统一保险价格、统一参加保险...

·刑事案件可以私了吗?
        1、如果受害人所受的伤害是轻伤以下,不构成刑事犯罪,那么协议有效。 协议就民事赔偿部分而言是有效的,协议是双方约定的,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法律也没有必要进行过多的干涉。但是就免除侵害人刑事责任部分...

·一、工伤期间工资待遇如何?
    一、工伤期间工资待遇如何? 工伤工资照发,报销医药费,一般没有奖金和绩效奖励。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保险...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