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根本违约的判定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根本违约的判定
您的位置:首页  »  
 

根本违约的判定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从立法的目的来看,判定是否根本违约应当把握以下两点:

  
      其一,合同的不当履行部分包含了实现合同利益的关键因素。

  
      对于一个合同来说,其履行中包含的因素包括时间(期限)、地点、标的物情况、特定的身份要求等。对于不同的合同,这些因素发挥的作用并不相同,如果特定因素对权利人而言是其实现合同利益的关键,并且是不能替换的,那么,就可以认定其为合同的关键因素。违约行为只有包含了实现合同的关键因素,方能认定构成根本违约。

  
      其二,在无法判定是否违反合同关键因素的情况下,如果继续履行所造成的社会财富损失小于因解除合同所造成的社会财富损失,则不宜认定为根本违约。

  
      合同从当事人角度讲,是为了实现其特定经济目的,从社会角度讲,则是为了优化社会资源的配置。所以,对特定合同的违约是否采用根本违约这种严厉的制裁方式,主要应看实现合同利益的关键因素是否被违反。在无法判断时,则应当从是否有利于实现社会利益最大化来判断是否根本违约。如果合同因违约被解除给违约方造成的损失远大于非违约方因解除所可以获取的利益时,就不应认定合同构成根本违约,而应继续履行,同时由违约方对非违约方予以赔偿,以平衡双方利益,实现合同的最大效益。当然,这样的处理方法只有在无法认定合同的关键因素是否被违反的情况下才能适用。

·无期徒刑的适用情形是什么
    刑事处罚的人身刑当中,无期徒刑可以说是最严厉的,即使日后有所减刑,那么实际执行的刑期也是很长的。而实践中,只有符合情形的案件,才能判处犯罪分子无期徒刑。那到底无期徒刑的适用情形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无期徒刑的适用情形 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都是罪行十分严...

·劳动争议仲裁赔偿清单都包括哪些项目?
    劳动争议仲裁赔偿清单都包括哪些项目? 员工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以先尝试协商或者第三方机构调解的方式解决,无效的话再申请劳动仲裁。在提交仲裁申请书的时候,当事人还应该提交其它材料,包括要求赔偿清单等。那么,劳动争议仲裁赔偿清单都包括哪些项目?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合同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有几种?
    合同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有几种?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1 、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

·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高限额是多少?
    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高限额是多少?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高限额在法律当中实际上是没有限制的,2006年《公司法》修改后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将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10万―50万元统一降至3万元,将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原来的1000万元降...

·改判无罪国家赔偿标准有哪些?
    一、改判无罪国家赔偿标准有哪些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

·受领迟延的法律定义
    受领迟延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履行应当受领而不为或不能履行。其构成要件为:

    1、须有债权存在。

    2、须债务人的履行需要债权人的协助。

&...

·企业破产清算股东的债权会怎么处理?
    企业破产清算股东的债权会怎么处理?一、企业破产清算股东的债权会怎么处理 公司经营所需资金又显然超过注册资本提供的资金,在对外融资不能实现的情形下,股东就通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方式来满足资金需求。甚至股东明知公司经营所需资金较大,本来股东应提供更多的股权投资,但股东故意规避股权投资,...

·近日来,成都限购政策引爆热点。限购主要针对商品房以及二手房,
    近日来,成都限购政策引爆热点。限购主要针对商品房以及二手房,外地户口在成都购房需要连续缴纳社保一年以上方可购买落户,成都购房新政策限购内容中扩大了住房的限购范围和限购区域,也对购房资格加强了审核要求,下面就来看下具体内容有哪些。 成都出台房产新政策,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管理。新政...

·律师打医疗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律师打医疗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在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一些医闹的情况,发生医闹的主要原因是发生了医疗事故,导致患者家属情绪失控或者在解决医疗就分的时候没有很好的妥善处理,对于解决医疗纠纷的案件需要请律师来专业解决,那律师打医疗纠纷案件怎么处理?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

·工程交叉延误怎么索赔?
    工程交叉延误怎么索赔? 一、工程交叉延误怎么索赔 违反合同的约定拖延工期,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建设单位可以与施工单位协商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