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用人单位的员工在公出或者办理工作上的事情时,可能会因为一些意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用人单位的员工在公出或者办理工作上的事情时,可能会因为一些意
您的位置:首页  »  
 

用人单位的员工在公出或者办理工作上的事情时,可能会因为一些意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用人单位的员工在公出或者办理工作上的事情时,可能会因为一些意外原因发生交通事故。在这种情况下,员工毕竟是在办理单位的事情,作为单位在事故中应当负有怎样的责任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时单位有什么义务。
  
  一、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时单位有什么义务
  
  特大交通事故即特别重大交通事故,是指造成特别重大人身伤亡或者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
  
  1、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和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并报告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
  
  2、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本条一项所例部门。
  
  3、涉及军民两方面的特大事故,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及将所发生特大事故情况报告当地警备司令部或最高军事机关,并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上述单位。
  
  二、特大交通事故如何调查
  
  (一)、事故报告单位
  
  特大事故发生后,按照事故发生单位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成立特大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工作。
  
  (二)、特大事故调查组的职责如下:
  
  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2、查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3、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发生所应采取措施 的建议;
  
  4、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5、检查控制事故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
  
  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7、特大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并索取有关资历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干涉事故调查的正常工作。
  
  9、特大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应报送组织调查的部门。经组织调查的部门同意,调查工作即结束。
  
  (三)、违反本规定有下例行为之一者,特大事故调查组可建成议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对有关人员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已发生的特大事故隐瞒不报、谎报合者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
  
  2、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3、阻碍干涉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4、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特大事故调查组询问或者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
  
  若员工在执行公务的时候遭遇了特大交通事故的话,那么此时人身或财产遭受的损害可能是比较严重的,作为用人单位虽然事故不是由自己造成的,但也需要实际承担相应的责任才行。具体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时单位有什么义务,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要约应具备哪些条件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在商业活动和对外贸易中又称为报价、发价或发盘。发出要约的当事人称为要约人,而要约所指向的对方当事人则称为受要约人。一项要约要取得法律效力,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首先,内容具体确定...

·如果本身土地的性质是商业用地的话,那么此时修建的房屋产权只有
    如果本身土地的性质是商业用地的话,那么此时修建的房屋产权只有40年,不过要强调一下,这里所谓的房屋产权仅仅是指所占用的土地的使用年限,并非是房产实际拥有的年限。那要是在房屋4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40年产权是什么意思 在谈论40年产权是否可以...

·哪些犯罪会判死刑 被判死刑后如何争取改判死缓
    哪些犯罪会判死刑 被判死刑后如何争取改判死缓 在我们国家,对于一些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是会被判处死刑的。具体都有哪些犯罪会判死刑呢?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两种,而如果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就意味着犯罪人将不再有改过的机会了。对于犯罪人来说,如果被判死刑后如何争取改判死缓...

·怀孕期间享受哪些待遇,工资怎么支付
    法律规定单位不能因为女职工怀孕而将其辞退,同时还必须要保障怀孕女职工相应的福利待遇。那到底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可以享受哪些待遇呢?在涉及到工资支付上面,又该怎么支付?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怀孕期间享受哪些待遇 1、不得与女职工解除。《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怀...

·哪些事业单位停薪留职创业,为什么鼓励其留职创业
    我国法制建设日趋完善,人们的权益得到了更好的保护。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国家鼓励一些有能力的人停薪留职创业,对于不了解国家政策的朋友来说,可能没有听说过什么是停薪留职,更不知道哪些事业单位停薪留职创业。故而我们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哪些事业单位职员可以...

·离婚协议对抚养费标准如何确定?
    离婚虽然是夫妻双方的自由,但往往会影响到孩子的抚养和教育等问题。所以离婚协议不仅要分割清楚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还要对孩子的抚养作一个明确的说明。那么离婚协议对抚养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呢?下面我们就整理了相关资料为您解答。 一、离婚协议对抚养费标准如何确定?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

·区分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罪
    怎样区分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罪1、从定性上讲: 故意伤害罪行为人主要是对他人身体上进行伤害,但主观上并不希望发生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而故意杀人罪行为人实施了故意伤人的行为,且主观上希望受害人死亡,即使因某种原因,受害人未死亡的,亦有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2、从量刑上讲: 故意伤害他...

·工人工伤死亡子女抚养费怎么计算
    有时候工人不幸因工作原因死亡的劳动者,用工单位就要对其家属进行赔偿。为了保障其家人的生活,补偿金里面是包括供养亲属抚恤金, 那死者未成年的子女是肯定可以领取的,那么,工人工伤死亡子女抚养费怎么计算?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一下吧。一、工人工伤死亡子女抚养费怎么计算根据《工伤保险条...

·一、办理商标续展需要营业执照吗?
    一、办理商标续展需要营业执照吗?办理商标续展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需要提供的材料是:(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 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 注册证复印件(5)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

·刑事案件谅解后检察院会不批捕吗?
    一、刑事案件谅解后检察院会不批捕吗?会批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刑事案件积极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并得到受害方谅解的,可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刑事谅解,一般是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与嫌疑人或其家属之间,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