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集资诈骗罪既遂如何处罚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集资诈骗罪既遂如何处罚
您的位置: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集资诈骗罪既遂如何处罚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集资诈骗罪既遂如何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二、集资诈骗罪的法律特征有哪些?(一)诈骗手段具有特殊性。(二)行为方式具有特殊性。集资诈骗罪在行为方式上必须以“非法集资”的形式出现。(三)被骗对象的公众性和广泛性。集资诈骗行为人为非法占有尽可能多的资金,一般事前不会设定具体的、不变的欺骗对象,而是采用大张旗鼓、较大规模、甚至是通过新闻媒体大造舆论的方式,将其虚构的事实向社会广为传播,以便让更多的公众或者单位受骗。因此,集资行为面对社会公众是集资诈骗罪的重要特征。如果行为人仅指向具体的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一般不构成本罪。以集资为名诈骗特定范围的人员,例如熟人的,一般也不宜以集资诈骗罪论处,构成犯罪的,可以合同诈骗罪或者诈骗罪定罪。集资诈骗罪实际上就是非法集资,企业或个人根本就没有获得政府批准,就开始向社会筹集资金,而对于投资者来讲,在对方无法提供任何有效证件的情况下,仅因为承诺的回报高就予以投资的话,本来就有法律风险。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保险赔偿怎么办?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常常在互联网、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上看到许多关于交通事故的新闻,有些交通事故甚至导致多人受伤乃至死亡,给受害者及其家人带来伤痛和损失,此时,保险赔偿会有效缓解受害者的经济压力,但是,在一些交通事故中,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即“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保险赔偿”,那么此时...

·著作权纠纷管辖法院有哪些
    著作权纠纷管辖法院有哪些著作权被侵犯,可以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提起诉讼程序的第一步是要确定管辖法院。那么著作权纠纷管辖法院有哪些呢?现实中,常见的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又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著作权纠纷管辖法院有哪些 (1)侵权行为的实施...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所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

·信用卡诈骗额度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中,信用卡诈骗事例屡见不鲜,它很可能就会发生在你我的身边。这是由于信用卡的使用越来越普遍以及人们的防范意识比较低下造成的。信用卡诈骗这一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信用卡诈骗罪,我们知道信用卡诈骗额度的金额标准不同,相应的量刑标准也是不相同的。 一、什么是信用卡诈骗 信用卡诈...

·合伙开公司流程的内容有哪些
    合伙开公司流程的内容有哪些 当今社会的飞速发展,带给人们很多便利和机遇。在如今市场经济的浪潮里,人们想要开办公司也不是很困难,如果资金不足或者欠缺经验还可以和他人合伙开一个公司。那么,什么是合伙公司以及合伙开公司流程有哪些呢?为您解答。 一、合伙公司 合伙公司也叫合伙企业...

·辽宁省劳动监察条例是一部地方性法规,它的第一版是颁布的,和各
    辽宁省劳动监察条例是一部地方性法规,它的第一版是颁布的,和各修订了一次,我门现在看到的是修订版的。该条例是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全国性的劳动监察条例,并结合辽宁省的实际特点制定的,有其自身的特色。该条例只对辽宁省行政区域内的劳动监察工作有指导意义,不会对其他行政区域产生效力。 第一章...

·如何认定共同犯罪成立?
    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的犯罪,在刑事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需要认定共同犯罪的情形。正确认定共同犯罪有利于惩罚犯罪,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也能体现司法公正。下面,我们为您解答如何认定共同犯罪成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必须二人以上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者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不能成为单独共...

·无效婚姻纠纷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缺乏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就会导致婚姻无效,而实践中一般要经过严格的认定程序后才能宣告婚姻无效,这个过程中也是比较容易产生纠纷的。那么无效婚姻纠纷有哪些证据可以提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无效婚姻纠纷有哪些证据可以提供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

·商标转让协议有哪些内容?
    商标转让协议有哪些内容? 商标转让协议有哪些内容 1、转让双方的名称、主体资格证明、地址、联络方式等; 2、被转让商标的详细资料; 3、商标的转让价格和付款方式; 4、商标转让人的权利与义务; 5、商标受让人的权利与义务; 6、合同的解除; 商标转让协议范本 商...

·抚养费不会因为抚养权的放弃而丧失
    抚养费不会因为抚养权的放弃而丧失,放弃抚养权还是要给抚养费。 父母对子女应尽的抚养、教育义务是不应该也不能够放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有关条文如下: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