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支付宝贷款申请的条件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支付宝贷款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支付宝贷款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支付宝贷款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一、支付宝贷款的申请条件
  对于申请淘宝订单贷款的卖家需要满足的条件,支付宝方面也给出了相应的限制:首先店铺注册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淘宝卖家,其次,淘宝店铺最近2个月持续有效经营,每个月都有有效交易量,最后诚实守信,店铺信用记录良好。
   二、支付宝贷款的种类
  支付宝移动客户端“支付宝钱包”近日在其新版中增加了“小微贷”入口,支持卖家在手机端申请贷款,据悉,“小微贷”目前支持包括订单贷款、随借随还(3个月)、随借随还(6个月)、等额本金(12个月)四种借贷类型。
   三、支付宝贷款的利率
  根据淘宝贷款PC端的利率状况,目前上述四种贷款类型中,订单贷款日利率为万分之五,单笔最长使用期限60天。随借随还(3个月)日利率为万分之六,单笔最长可使用期限为3个月。随借随还(6个月)日利率为万分之六,单笔最长可使用期限为6个月,等额本金(12个月)日利率为万分之五,单笔最长可使用期限12个月。
   四、支付宝贷款的还款规则
  此外,支付宝方面也对还款规则做了明确规定。
  (1)订单贷款还款规则为:买家确认订单后系统自动还款;
  (2)随借随还(3个月)还款时则规定:第1-2期只需按月支付利息,第3期归还本金及利息,支付宝余额自动还款;
  (3)随借随还(6个月)则规定:第1-5期只需按月支付利息,第6期归还本金及利息,支付宝余额自动还款,同时这三种贷款还款规则中均标明:提前还款免手续费。
  (4)等额本金(12个月)的还款规则稍有不同,它规定:每期归还1/12的本金及当月贷款金额产生的利息,还款日当天从支付宝自动还款,而前9期提前还款需收取手续费。
  以上就是为您做的关于支付宝贷款申请的条件,以及需要注意的哪些问题,我们还在上文为您整理了支付宝代理的还款规则,从中我们也了解到支付宝贷款是需要良好的信用才能获得支付宝贷款哦。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的关于支付宝贷款的其他问题,请咨询我们将会为您做最详尽的解答。
  
  
  

·派出所保释的条件有哪些
    派出所保释的条件有哪些 一、派出所保释的条件有哪些 取保候审是强制措施中对人身的强制程度较轻的一种,适用取保候审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60条、第65条、第75条的规定,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

·未签劳动合同受工伤如何处理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但如果有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在需要出示劳动关系证明的时候,拿出证据即可。《劳动法》第七...

·职务侵占罪能判缓刑吗?
    职务侵占罪能判缓刑吗? 虽然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在名称上面很相似,但却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犯罪,其中职务侵占罪属于特殊主体的犯罪,法律中规定只能由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构成,并且对职务侵占罪的判刑也不是很严重,那此时职务侵占罪能判缓刑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缓刑...

·夫妻离婚赔偿数额是多少离婚赔偿金是指在离婚诉讼中
    夫妻离婚赔偿数额是多少离婚赔偿金是指在离婚诉讼中,因为一方对于婚姻有过错从而导致离婚的情况,过错方应该给予无过错方民事赔偿的法律制度,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夫妻关系中的弱势一方。法律上并没有对离婚赔偿金作出具体的数目规定,在具体的判决中,法院一般会考虑过错方的过错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的损...

·提到房子好像永远都有说不完的话题,在各地商品房的价格与日俱增
    提到房子好像永远都有说不完的话题,在各地商品房的价格与日俱增的同时,也提供了一些其他的比较新颖的,为了解决人们住房问题的产业链,就类似于房中房。现在很多年轻人又将房中房称之为所谓的太空舱,但第一次听到房中房的人,想必都非常疑惑,在我国房中房到底是什么意思?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是怎样的
    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是怎样的在产生劳动争议的时候,当事人此时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进行劳动仲裁,并且不需要在双方合意的情况下就能提出申请,不过此时申请劳动仲裁有程序要求,那么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在下文中作出了总结,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是怎...

·遗嘱不等于必然拿到遗产
    有遗嘱不等于必然拿到遗产,以下情况的出现,可能导致即使有遗嘱也拿不到全部或者部分遗产。 1,由于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而导致其整体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7条的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

·对于商标注册异议怎么答辩?
    对于商标注册异议怎么答辩?对于商标注册异议的答辩方式应当是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予注册的反对意见,并且需要将证据材料进行详细的阐述。商标异议是指公众对某一经过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予注册的反对意见,即要求商标局在规定的3个月异议期满后不要核准该商标...

·出罪入罪的含义是什么?
    出罪入罪的含义是什么?出罪入罪的含义是盗窃罪的一种称呼,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都会被认定为是盗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二、盗窃罪的入罪根据刑法分则、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行为也...

·监外执行能否折抵刑期?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 。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计算在刑期以内,监外执行能够折抵刑期.

    监外执行是...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