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强险赔偿限额怎么确定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交强险赔偿限额怎么确定
您的位置:首页  »  
 

交强险赔偿限额怎么确定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交强险赔偿限额怎么确定 一、交强险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0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6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400元。
   二、交强险赔付是累计金额么
  交强险的赔偿额不同于商业险的赔偿,交强险的赔偿上限是单次计算的,而不是全年累计的。简而言之,如果你没有超过交强险的赔偿限额,那么,你在出现了交通事故时候就是可以再次的进行理赔的,当然了,如果你申请理赔的次数越高,那么,你在下一年的交强险所需要缴纳的金额也是会相应的增多的。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交强险赔偿限额的内容,但愿能够帮助你解决疑惑。在对交强险作出赔偿的时候,需要认定肇事者在此次责任当中具体需要承担的责任,不同责任下关于死亡伤残、医疗费以及财产损失的赔偿限额是不同的。
  
  
  

·没有建房手续一定是违建吗?收到期限拆迁通知书后该做哪些事?
    一、没有建房手续一定是违建吗?收到期限拆迁通知书后该做哪些事?  收到限期拆除通知书怎么办?虽然《限期拆除通知书》一般都规定在某日前自行拆除,否则便强制拆除,但其实不用过于紧张,因为按照法律规定,相对人有对该通知书或者决定书有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权利,提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收...

·夫妻离婚的债务怎么分比较好
    夫妻离婚的债务怎么分比较好离婚诉讼中对债务进行处理首先得认定债务是否存在,判断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个人债务,然后确立债务承担的民事责任。如果在实体上认定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应由夫妻共同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在对债务的具体处理时,允许离婚双方对债务的清偿进行协议,除了明显的逃避债务...

·介绍居间服务合同是什么
    介绍居间服务合同是什么 一、什么是居间服务合同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

·广州市遗失物品管理办法有哪些?
    广州市遗失物品管理办法有哪些? 我们难免会在生活中遗失东西,对于遗失物品我国制定了管理办法,广州市遗失物品管理办法包括有哪些呢?各级政府部门负责遗失物的登录、保管等工作。在各个场所拾得的遗失物应交给当地相关部门处理,若无人认领超过期限又该如何处理,下面将为您详细解答。 广州...

·一、交通事故死亡2人伤2人算重大事故吗?
    一、交通事故死亡2人伤2人算重大事故吗?《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分为四个等级: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轻微事故:一次造成轻伤一至二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一千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二百元。一般事故:一次造成重伤一至二人,或者...

·发明专利的种类有哪些
    发明专利的种类有哪些发明专利的种类有哪些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将发明划分为不同的种类。如根据发明完成的状况,可分为已完成的发明和未完成的发明。未完成的发明,因不具备专利法要求的实用性,在各国专利法中都不授予其专利。根据完成发明的人数,可将发明分为独立发明和共同发明。根据发明人...

·财产侵占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对于涉及侵占罪的当事人及其亲属而言,为了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区分清楚此罪与彼罪是非常必要的,因为罪名的确定是影响量刑的第一要素,直接影响审判结果。而在对侵占行为做出认定的时候,需要看是否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那到底财产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一、没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吗?
    一、没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吗? 没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该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10、82条。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

·民间法律援助的流程是什么?
    民间法律援助的流程是什么?在我国,为了保障弱势群体的法律权益不受侵害,有专门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的机构,而且这种机构是有两种的,一种是政府设置的,一种是民间自发设置的,两种机构的性质不同,但是目的是一样的,下面的我们就来为您整理编辑民间法律援助的流程是什么。(一)申请人可以到市...

·离婚官司财产分割的内容
    离婚官司财产分割的内容一、离婚官司财产分割的标准 1、婚姻法》规定,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2、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