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施工企业工程期间费用包括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施工企业工程期间费用包括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施工企业工程期间费用包括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施工企业工程期间费用包括哪些?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企业会用到大量的资金。施工企业财务部门在进行利润核算的时候,要对成本、费用进行统计。如果是统计本期发生的费用,则不用划入企业成本,核算期间费用就行。那么,施工企业工程期间费用包括哪些?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吧。一、施工企业工程期间费用包括哪些?施工企业的期间费用由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两部分构成。1、管理费用的内容管理费用是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具体包括的项目有:公司经费、工会经费、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董事会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无形资产和开办费摊销、职工教育经费、研究开发费、排污费、提取的坏帐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存货的盘盈和盘亏等。2、财务费用的内容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具体包括的项目有: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金融机构手续费等。但为购建固定资产而筹集资金所发生的费用,在固定资产尚未完工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应计入有关固定资产的购建成本,不包括在财务费用的核算范围内。二、工程期间费用有哪些特点?期间费用,与一定期间相联系,会计核算中不分摊到某一种产品成本中去,而直接从企业当期销售收入中扣除的费用。从企业的损益确定来看,期间费用与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一起从产品销售收入中扣除后作为企业当期的营业利润。当期的期间费用是全额从当期损益中扣除的,其发生额不影响下一个会计期间。与生产成本相比较,期间费用有以下的特点:1、与产品生产的关系不同。期间费用的发生是为产品生产提供正常的条件和进行管理的需要,而与产品的生产本身并不直接相关;生产成本是指与产品生产直接相关的成本,它们应直接计入或分配计入有关的产品(成本)中去。2、与会计期间的关系不同。期间费用只与费用发生的当期有关,不影响或不分摊到其他会计期间;生产成本中当期完工部分当期转为产品成本,未完工部分则结转下一期继续加工,与前后会计期间都有联系。综上所述,期间费用是会计核算中一个比较重要的概念,对于施工企业而言,工程期间费用主要包括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具体来说,财务费用就是施工企业为了工程建设顺利进行融资产生的费用,包括利息、贷款手续费等。而财务费用的项目很多,施工企业员工社保费、工程涉及的各种税费都包含在内。
  
  
  

·遇到房产纠纷如何处理
    在楼市一片欣欣向荣的背后,因房产问题维权的事件也接连不断,定金不退、建筑质量问题、产权证办理难、面积缩水、楼盘虚假宣传等等现象层出不穷。那么,遇到房产纠纷怎么办呢?在鱼龙混杂的房产交易市场中,为了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免遭损害,购房者遇到房产纠纷如何处理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劳动部工伤认定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我国关于工伤认定的事务是由劳动部门管理的。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工伤认定办法也会随之定期更新。那么,有人就会问了,劳动部工伤认定办法的内容有哪些?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部工伤认定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第一条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

·夫妻房产在国外,离婚后如何分割
    最近王宝强和马蓉、张纪中和樊馨蔓两起离婚案件相继上了微博热搜,其中马蓉转移财产更是让人惊愕不止,而不论是娱乐圈还是我们身边,这样类似的事件都层出不穷,很多人对于国内夫妻离婚房产的划分基本已经了解,但是如果夫妻房产在国外,离婚后如何分割呢?与国内的离婚事件中房产分割方法是否有一定的...

·开车玩手机出现车祸怎么处罚
    开车玩手机出现车祸怎么处罚开车玩手机属于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开车打手机处罚规定如下:1、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记2分;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是固定的吗
    抚养费是在男女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需要向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支付一定子女日常生活所需的开销。一般来说,抚养费只需支付到未成年子女成年即可停止支付。那么,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是固定的吗,我国婚姻法关于抚养费的金额是如何规定的呢? 一、数额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

·离婚房子给孩子未过户是否可以进行出售
    在婚姻关系过程当中,如果夫妻双方的感情破裂的话,那么最主要的矛盾就是夫妻双方本人。如果有孩子的话,那么双方对于孩子并没有什么恶意,所以有一部分夫妻在离婚针对房产的过程当中,不管是通过法院的判决也好,或者是自己协商也好,会把房子给孩子。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离婚房子给孩子未过户是...

·遇到欠钱20万不还的人怎么办?
    遇到欠钱20万不还的人怎么办?遇到欠钱20万元不还的人,应当在诉讼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如果对方有没有房子、车子等可以抵债的财产,也可以先起诉,等有偿还能力的时候再让其支付。1、借款凭证一定要保存完整。借给别人钱,不管是什么关系,都应该写个借条借据,如果数额较大的话,双方...

·我国专利行政复议指的是什么?
    我国专利行政复议指的是什么?我国的行政复议程序越来越简化,目的就是为了便利当事人,能让个我国公民更快更有效的寻求司法救济途径,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专利行政复议指的是什么,以下是我们的一些看法,希望可以帮助到您。行政复议是行政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其目的在于,给行政相对人在行政...

·对方有车有房欠钱不还怎么办
    对方有车有房欠钱不还怎么办?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再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查封对方的车辆和房屋,并拍卖,用来偿还债务的。起诉的流程是: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

·怎么界定非法同居,非法同居如何认定?
    男女之间未婚同居、非法同居的现象,在如今已经是屡见不鲜的了。这样的行为,对双方尤其是女方来讲是很危险的,法律对这样的关系也是不予保护的。实践中,怎么界定非法同居是一个关键,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解答。一、怎么界定非法同居所谓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